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9名“佔中”發起人昨日再受審 被控6宗罪獲準繼續保釋

摘要:被港人稱為“佔中三醜”的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內的9名違法“佔中”發起人及參與者,被控6宗罪,案件昨日在法院進行預審。各被告人續準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對於違法“佔中”港人普遍表示其發起人和推動者必須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曾多次強調不會在法治方面作出妥協。

海外網9月18日電包括被港人稱為“佔中三醜”的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內的9名違法“佔中”發起人及參與者,被控煽惑公眾妨擾等6宗罪,案件昨(17)日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各被告人續準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並播放兩段共長超10小時的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視聽證據。3名“佔中”發起人或會出庭作供及傳召辯方證人作證。

據香港《文匯報》消息,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昨日在庭上指出,由於本案的開審日與七警案上訴撞期,兩案均由他本人負責,故而會在本案開案陳詞後轉交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雷芷茗負責本案,直至七警案上訴聆訊完結為止。同時,兩名辯方大狀均稱要處理七警上訴案,屆時會再作安排。梁卓然表示,本案應可就絕大部分案情與辯方達成協定,在約90位控方證人中,只需傳召其中6人,包括5名警員及1名消防員,預計4到5日內完成案情。

代表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的大律師關文渭則透露,3人或會出庭作供及傳召4名辯方證人作證,預料需時5天。代表黃浩銘的大律師陳偉彥表示黃浩銘擬作自辯,但沒有辯方證人。至於其他被告人亦表示會作供或保留作供權利。法官要求各方在開審前10天,即11月9日將已簽署的同意案情呈交法庭。

9名被告人依次為戴耀廷(53歲,港大副教授)、陳健民(59歲,港中大教授)、朱耀明(74歲,牧師)、陳淑莊(46歲,律師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48歲,浸會大學教授及立法會議員)、張秀賢(23歲,前學聯成員)、鍾耀華(25歲,前學聯成員)、黃浩銘(29歲,社民連副主席)及李永達(62歲,立法會前議員)。

全部9人分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3名“佔中”發起人則被單獨加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他們被指於2013年3月,即簽署違法“佔中”聲明書開始,至2014年12月2日,即三人到警署自首前一日串謀其他人,在中環或附近的公眾地方及路線,造成非法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

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發的違法“佔中”,到當年12月15日清場告終,持續79日。香港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交通癱瘓,並不時發生襲擊警察、破壞公物、違反法庭禁製令等罪行。事件不僅造成數以兆計的經濟損失,更令香港社會長期處於撕裂對立的狀態,甚至助長了本土激進甚至“港獨”的興起。

對於違法“佔中”港人普遍表示其發起人和推動者必須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強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協,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去維護,但這些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遊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製裁。(海外網 侯興川)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