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羊城派記者 宋王群 通訊員 柯柏文
凌晨時分,路線上車稀人少,只見一輛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與汽車並駕齊驅,疾駛而過風馳電掣之間,突然失控摔倒。
7月6日1時46分許,陳某倫(14歲)駕駛電動自行車(超標)搭載賀某依(15歲)、周某敏(13歲)和陳某洋(17歲)在深圳寶安區石岩街道寶石東路由東往西行駛至名揚金屬材料路段時,該車車身右側與路線右側路沿石發生刮碰後倒地,造成車輛輕微損壞,陳某倫、周某敏和陳某洋不同程度受傷,賀某依受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路線交通事故。
發生車禍的電動車
交警介紹,經調取事發現場周邊監控影片及調查取證證實,陳某倫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載客超過核定載客數,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未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駕駛,導致車輛與路線右側路沿石發生刮碰,其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過錯。
而且,陳某倫只有14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路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由於未滿16周歲的孩子,身體、心理等方面的條件均不適合騎電動車,且摩托車、電動車的車速遠高於自行車,遇到突發情況時未成年應急處理能力有限,極易釀成交通事故。
交警表示,暑假到來,又到了學生們撒歡時刻,但同時,這也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頻發的時候。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家長和學校應當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們的交通安全意識,謹防此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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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深圳交警組織羅湖小學、羅芳小學、向西小學及淘金山小學共160名學生及家長參加暑期學生交通宣傳活動。活動以“平安出行、快樂假期”為主題,通過分組交替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交通安全知識趣味問答、學習交通指揮手勢、路口安全勸導體驗,參觀警營鐵騎、後期繪製安全出行手抄報評比等多種形式進行。通過本次活動,既豐富了學生假期生活,也讓孩子樹立了"安全、文明、守法"出行理念。
來源|羊城派
責編|楊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