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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銀保監發613張罰單 有保險公司賣保險送黃金被重罰

  今年以來銀保監會對保險機構合計下發613份處罰函——半年不到保險機構被罰超億元 保險公司“賣保險送黃金”被重罰

  ■本報記者 蘇向杲 

  隨著銀保監會地方監管局6月中旬下發多份處罰函,上半年銀保監會對保險機構(保險公司、中介)的處罰金額也隨之首次超過了1億元。罰單方面,銀保監會就保險機構合計下發罰單(以發布日期、公開發布統計)達588份,原保監會罰單25份,合計613份。

  整體來看,今年以來銀保監會對保險機構的處罰集中在財險領域,處罰原因包括給予投保人合約約定以外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虛增費用等;壽險處罰主要集中在虛列傭金、銷售誤導等領域。

  引人注意的是,6月份以來,銀保監會下發的多份處罰函直指壽險產說會(產品介紹說明會)違規:存在給予和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約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為。個別公司由於在產品說明會期間贈送黃金製品被重罰。

  6月份保險公司被罰1385萬元

  個別公司通過水果列支費用

  6月份以來,銀保監會地方保險監管局持續下發各類處罰函。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地方保監局共下發了62份處罰函,合計罰款1385.5萬元。

  整體來看,截至6月18日,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顯示,銀保監會對保險機構合計處罰金額達10424.9萬元。

  4月20日,銀保監會披露的數據顯示,2018年前3個月,銀保監會共處罰銀行業、保險業機構646家次,罰沒合計11.58億元(以銀行業罰款為主),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12家次。處罰責任人員798人次,罰款合計2861.85萬元,取消任職資格及禁止從業107人。從處罰金額來看,今年以來銀保監會對銀行業的處罰金額遠高於保險業。

  從處罰機構來看,6月份,財險公司處罰最多,其次為壽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再次之。

  其中,財險公司多因給予投保人合約約定以外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原因而受到處罰。例如大連保監局發現,某財險公司大連分公司於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1月份,通過列支招待費、宣傳費的方式購買油卡,向其個人代理人和發放油卡以補充其銷售車險傭金,涉及金額327.02萬元。

  壽險公司多因虛假列支傭金、銷售誤導等原因受到處罰。例如,湖南保監局6月7日公布的處罰函顯示,經查,某保險公司平江支公司存在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檔案或者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該保險公司嶽陽中心支公司2016年5月份3個財務憑證分別記錄平江支公司列支三筆招待費1750元、1800元、1950元,共計5500元,用於購買水果、食品等。上述費用中,除2917元為購買水果的真實費用外,其余2583元實為公司其它經營費用,平江支公司存在虛列費用的行為。

  引人注意的是,今年監管持續加碼對中介的處罰力度。6月份就有7家保險代理公司(專業中介與兼業中介)被處罰。而今年前5個月,則有186家保險中介被罰,處罰金額共計超1500萬元。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獲悉,銀保監會於近期下發的《關於開展2018年保險中介機構現場檢查的通知》提到,將加強保險中介機構經營合規性,嚴肅查處違規套取費用、違規銷售保險金融產品、違規經營或聯網保險業務等突出問題,嚴厲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

  此次現場檢查工作將於2018年6月份至8月份實施,檢查結束後將依法進行後續處理工作。銀保監會此次現場檢查將從互聯網保險業務合規性檢查、保險中介機構業務合規性檢查、保險公估機構業務備案合規性檢查、“精準打擊行動”四方面開展。

  通知指出,此次現場檢查工作將堅持風險導向、重拳整治亂象、加強統籌協調的工作要求。“緊盯突出問題和風險,繼續將投訴舉報多、市場反映大、經營指標異動(如壽險業務同比增長200%以上)及存在其他重大隱患的市場主體納入重點監測和檢查範圍,確保檢查資源主要投向高風險機構和關鍵領域”。

  產品說明會誤導頻發

  有保險公司贈黃金製品被重罰

  今年6月份,有多家保險公司因為產品說明會不合規而被處罰。

  有代表性的是,浙江保監局6月5日下發的浙保監罰〔2018〕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某中型壽險公司嘉興中心支公司以及兩位副總經理存在兩項違法行為。

  一是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該公司嘉興中支於2017年12月份召開的4場產品說明會上,向到場客戶下發“‘尊贏人生’產品限量上市搶購意向卡”,該卡上記載有“同時發布限時限量上市拳頭產品‘尊贏人生’”的內容,但實際產品並非限時限量銷售。4場產品說明會到場客戶共計664人,其中32位客戶購買了保險,首年保費共計151.02萬元。

  二是給予投保人保險合約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10日,該分支機構召開了11場產品說明會,在會上該公司工作人員現場向客戶宣布預購保險每6萬元保費贈送金牡丹手鏈一對,每20萬元保費贈送金如意一枚,每100萬元保費贈送金如意5枚,並且在會議現場播放了包含以上贈送黃金製品內容的PPT。截至檢查日,該分支機構已按方案要求向達標業務員兌現獎勵金牡丹207個(總價94091.85元),金如意22個(總價71280元)。截至檢查日,業務員已將金牡丹112個(總價50909.6元),金如意8個(總價25920元)贈送給95名客戶。兩者合計,共計人民幣76829.6元。

  浙江保監局處罰函提到,該分支機構一位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在部分產品說明會審批表上簽字,並參加了部分產品說明會,對上述兩項違法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且為主要責任人員;另一位副總經理也在部分產品說明會審批表上簽字,並參加了部分產品說明會,對上述兩項違法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為此,浙江保監局決定對該分支機構罰款人民幣35萬元;決定對兩位副總經理警告,並分別罰款人民幣11萬元、5萬元。

  同樣,福建保監局6月11日下發的處罰函顯示,經查,某銀行系保險公司漳州中支在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8月4日舉辦的3場產品說明會上,存在給予和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約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為,涉及金額21.56萬元。

  有保險公司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多數保險公司產品更加偏向保障性,存續期拉長,產品流動性降低,為拉動保費增長,個別保險公司及業務人員不惜以各類禮品、贈品作為“敲門磚”以推動保費增長。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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