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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黃荷娜被判緩刑2年立即釋放重獲自由 與樸有天相似

黃荷娜涉嫌與前男友樸有天一同吸毒。日前該涉毒案正式宣判,黃荷娜被判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罰金220萬560元韓幣(12888人民幣),並需接受保護觀察以及藥物治療。

本月19日上午,水源地方法院(刑事1單獨)對涉嫌違犯毒品管理相關法律的黃荷娜做出了如上判決。

黃荷娜涉嫌在2015年三次吸食冰毒,去年4月她在沒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使用過精神藥品。在今年年初,她與前男友樸有天涉嫌三次購買共計1.5g冰毒,分5次吸食。由於以上涉毒嫌疑,黃荷娜在今年4月被拘留起訴。

如今被判緩刑,免於實刑,黃荷娜也像樸有天一樣,在宣判當日被釋放。

黃荷娜在被拘後,共計向裁判部提交了17次反省文,希望能夠得到從輕判決。

該案件在本月10日進行了結案公審,黃荷娜在進行最後陳述時,拿出反省文朗讀,過程中幾次嗚咽落淚。

黃荷娜表示,“引起了社會性的爭議,我感到非常抱歉。在拘留所裡,想到自己的失誤,我倍感羞恥,我對自己的罪行十分懊悔,正在進行反省。”

黃荷娜說,“因為我的過錯,使我清白無罪的家人們也失去了許多東西,備受大眾譴責,承受了難以治愈的傷痛。我在拘留所裡只能袖手旁觀,我對自己過去的行為感到十分懊悔。”

最後,黃荷娜說,“我做了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情,為許多人帶來了痛苦。”她提到在過去幾個月中,經歷了警察和檢方的調查,她也對自己進行了反省。“我感到後悔,也在反省,我倍感羞恥,甚至都厭惡看到自己在鏡中的模樣。”

她也提到自己在被拘之後才“意識到了人生的珍貴。”並向裁判部表示,“我在裁判長先生以及我的家人們面前發誓,以後絕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最後她鞠躬道歉說,“我做錯了。對不起。”

此前,涉嫌與黃荷娜共同吸毒的樸有天也免於實刑,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罰金140萬韓幣(8209元人民幣),也需要接受保護觀察以及毒品治療。二人被拘留之後反省態度良好,均在宣判當日獲釋,重歸自由。

(編譯/雷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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