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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女幹部拘禁債權人案後續:債權人涉詐騙案已被報捕

6月12日上午,上遊新聞記者從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石家莊市警察局裕華分局已經將吳章柱涉嫌詐騙報請檢方批捕,目前正在審查過程中。

央行女幹部拘禁債權人

上遊新聞此前報導顯示:5年前,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女幹部李靖向河北邯鄲民營企業家吳章柱借款1223萬元,因未能按約定還款被對方告上法庭,雙方達成和解後撤訴。出於報復心理,2017年3月,李靖夥同其他6人將吳章柱非法拘禁,並用仿真槍、警棍、辣椒水逼其承認“詐騙了李靖2600萬元”,並拍下視頻等材料。

事後李靖向警方報案,稱吳章柱詐騙。2017年7月24日,吳章柱詐騙案立案;同年10月10日,吳章柱被石家莊市警察局裕華分局裕華路刑警中隊列為網上追逃人員。

2019年6月4日下午,吳章柱在其辯護律師的陪同下來到裕華路刑警中隊,主動到案說明情況並提交撤銷其所涉嫌詐騙案的申請材料;6月5日吳章柱被羈押至靈壽縣看守所。

警方已向檢察院報捕

6月12日,吳章柱的辯護律師殷清利接受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因此案在吳章柱自動到案之前,其《在逃人員登記表》中已經載明刑拘證1頁,這樣申請偵查機關撤案定會有巨大難度,所以在端午節期間律師已向石家莊市裕華區檢察院檢察長郵寄關於此案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的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總計112頁。

上遊新聞記者梳理材料發現,吳章柱認為自己無罪,並提出關於十大要點,諸如:李靖系央行石家莊市中心支行幹部,其工資固定可查,不可能具備2630萬元的出借資金能力,其所稱的款項根本不具備合法來源;據李靖所述2630萬元皆是現金交易,人民幣1萬元百元人民幣115克重量計算,李靖認為現金交易最大一筆600萬元計算,這600萬重量達69公斤。如此重的現金交易,李靖是如何交給吳章柱,吳章柱是如何帶走的等等。

6月12日上午,上遊新聞記者從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石家莊市警察局裕華分局已經將吳章柱涉嫌詐騙一案報請批準逮捕,目前正在審查過程中,具體案情不便透露。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警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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