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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高陰謀擁立胡亥繼位,為什麽說李斯的態度至關重要?

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冬季,秦始皇出遊,這是他第五次巡遊,也是此生最後一次巡遊。

這次隨駕的主要人員有:左丞相李斯、上卿蒙毅、中車府令趙高以及若乾文武官員、宦官、衛隊。而鹹陽都城,則有右丞相馮去疾帶一乾文臣在那裡留守。

始皇有二十多個兒子,小兒子胡亥平日裡最受寵愛,他要求隨父皇一起出遊,獲秦始皇準許。

此次出巡,隊伍主要人員的具體分工是這樣:上卿蒙毅全面負責皇帝的安全;左丞相李斯、中車府令趙高兼行符璽令事,即李斯和趙高共同行使符璽令得職權,處理符璽令的日常事務。

這個符璽令有什麽具體作用呢?

符璽令就是通常所說的符節和玉璽。

符節即是兵符、節,兵符就是皇帝調兵的信物;而這個‘節’,它是古代皇帝授予使臣作為憑證的信物,一般為金屬或竹製,代表皇帝。

璽即是玉璽,就是皇帝專用的公章。

始皇帝這次的具體安排是由李斯掌符節,趙高掌玉璽。李斯和趙高除了這項零時安排,還承擔著自己的本職工作。

秦始皇一行首先到達雲夢,向著九疑山遙祭葬在那裡的舜帝;然後乘船順長江而下, 始皇帝登上會稽山,祭祀禹帝,刻立巨石歌功頌德;接著又沿海西行,到了平原渡口後便病倒了。

在生病期間,始皇帝派他最為信任的心腹重臣蒙毅返回去祭祀山川,為他祈禱,認為只要祈禱一下,自己就會沒事。蒙毅擔心皇帝的病情加重,就帶著始皇的使命急忙離去。

秦始皇很厭惡談論“死”,因此群臣中沒有人敢於提關於死的事。

直到病勢加重,到了危機時刻,才開始交待後事:

上病益甚,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鹹陽而葬。”書已封,在中車府令趙高行符璽事所,未授使者。(《史記》)

病益甚,乃令中車府令行符璽事趙高為書賜扶蘇曰:“與喪,會鹹陽而葬。”書已封,在趙高所,未付使者。(《資治通鑒》)

《史記》和《資治通鑒》都記錄了此事,口徑幾乎一致。都說是命中車府令趙高寫詔書給長子扶蘇:“參加喪事處理,靈柩到鹹陽後安葬。”詔書封好後,擱置在趙高處,沒有交給使者送出。

這裡雖然沒有明確說讓扶蘇繼位,但讓他主持葬禮,意思已經很明顯,將來接掌帝國權柄的,就是扶蘇了。

交代完後事不久,七月丙寅日,始皇帝在沙丘宮平台駕崩。

趙高素來和胡亥的關係密切,而且又怨恨蒙氏兄弟,便勸說胡亥,讓他詐稱始皇帝遺詔命殺掉扶蘇,立胡亥為太子。

胡亥平時就對這個老師言聽計從,這麽好的事,他當然同意了。

趙高一看胡亥這裡沒問題了,又說:“這件事如果不與丞相合謀進行,恐怕不能成功。”

可見李斯重要性。

事實也是如此,這個時候,李斯是大秦帝國最關鍵的人物,他的重要性無人可比。

為什麽這麽說呢?

首先在巡遊隊伍的文武百官中,除蒙毅位高權重外,就屬李斯。但是此時蒙毅被始皇帝派出去還沒有回來,剩下的就是李斯了。

李斯是左丞相,在巡遊隊伍之中是百官之首,日常事務都是李斯安排,對百官的影響力巨大。

所以說,按照趙高的設想,要想擁立胡亥成功,必須篡改皇帝遺詔,這個趙高個人就可以辦到。

但是若沒有李斯的首肯,他不承認修改後的遺詔,到時候一呼百應,百官都聽他的,那麽趙高和胡亥立馬就得完蛋。

其實還有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李斯手握兵符和節,這一點至關緊要。

總之,趙高的陰謀要想得逞,李斯是繞不過去的一道關。

按照規定,將帥領兵權的授予和軍隊調兵權的行使,都是以皇帝的詔旨和兵符為信物;皇帝下達軍令必需蓋上由他專用的玉璽;遠程的軍事行動,還需持節作為通行憑證。

趙高要派使者去上郡蒙恬那裡宣讀皇帝的詔命,首先要進入軍營,而軍營是不能便進出的。

作為使者要進入軍營,必需要有皇帝發給的通行憑證——節,只有持節才能進入軍營。

外人沒有節是進入不了軍營的。如果嚴格按照軍法,就算皇帝本人來也不能隨隨便便的出入。

典型的例子載於《史記》中漢文帝進軍營的情節。漢文帝去細柳營,但是被衛兵攔住,後來派使者持節才進入細柳營詔命周亞夫,周亞夫才傳令開大營門讓漢文帝進來。

所以說趙高派去的使者要進入北邊軍大營,首先就要搞到節,沒有節是進入不了北邊軍大營的,如果連北邊軍大營都進不去,還怎麽宣讀詔命?

根據秦始皇的遺詔“以兵屬蒙恬,與喪會鹹陽而葬。”

從這裡我們可知這三十萬大軍的真正統帥是扶蘇,也就是說兵符在扶蘇手中的,而實際情況是扶蘇和蒙恬共同掌管這三十萬大軍。

如果趙高執行的是真的那道詔令,那麽,派去的使者必需持節進入軍營,出示所帶來一半兵符,與在扶蘇手中的另一半兵符相驗合,宣讀詔書,以示將一半兵符授予蒙恬,蒙恬真正成為三十萬大軍的統帥。

這樣扶蘇就完成了詔令中“以兵屬蒙恬”的部分了,接下來就是回鹹陽,執行“與喪會鹹陽而葬”,登基為二世皇帝。

這是嚴格按照秦始皇的遺囑來辦事,事情都這麽複雜。而趙高目前要擁立胡亥繼位,就要矯詔。同時還要除去扶蘇和蒙恬,那事情的過程就更加複雜了。

後來趙高偽造詔令,要將三十萬大軍交與王離統領,也就是“以兵屬裨將王離”,而賜死扶蘇和蒙恬。

這道偽詔的執行,首先,使者必需持節進入軍營,接著出示所帶來的一半兵符,與扶蘇、蒙恬所掌握的另一半兵符合符檢驗,宣讀詔書,將三十萬大軍的統領權交接給王離,以示三軍易帥。

領兵權授予王離後,將扶蘇、蒙恬調離三軍統帥的位置,解除兵權,先使他們與軍隊脫離關係,接下來才是賜死扶蘇、蒙恬。

而三十萬大軍的領兵權由王離掌握,留在軍隊的一半兵符由新的護軍——也就是李斯的舍人掌握了,另一半兵符任由使者帶回交還李斯,巡遊結束,按製李斯還是要交還皇帝的。

假如沒有李斯手中掌握的符節,趙高假借始皇帝的一道詔令,然後再由趙高蓋上皇帝的公章,派人直接去賜死扶蘇、蒙恬行不行?

扶蘇、蒙恬是三軍統帥,不僅要剝奪他們的兵權,還要處死,這涉及到極為重大的軍國大事,僅憑一道詔令,分量是不夠的,誰知道詔令是不是假的?

如果使者出示兵符就不同了,使者手中的一半兵符要與主將手中另一半合符檢驗,兵符是不可能造假的,這個公信力就有了保證。

雖然事實上詔令有可能造假,但皇帝的詔命加上兵符,雙重保險,這就讓人不得不相信了。所以說將帥領兵權的授予和軍隊調兵權的行使,都是以皇帝的詔旨和兵符為信物,這兩者缺一不可。

拋開這一點不說,要調動這三十萬北邊軍就需要本來有始皇帝親自掌管的另一半的兵符,只有掌握了兵符才算是控制了這三十萬大軍,這一點是確信無疑的。

趙高要擁立胡亥為帝,就必須要控制這三十萬大軍,否則是不可能控制住局勢的,而在此次巡遊之中,始皇帝將兵符節令交與李斯代為掌管。

始皇帝一死,李斯又知情,調兵大權和派發使者節令之權就落在了李斯手中,使得李斯也擁有了一部分帝國的最高權力。

所以,趙高必需找李斯合作,與李斯結成同盟,否則趙高再怎麽亂搞都是不行的。

這也說明了《史記》中記載的,後來派去上郡軍營的使者中,為什麽有胡亥的賓客和李斯的舍人。胡亥的賓客去宣讀詔令,而留下來作護軍的卻是李斯的舍人。

既然有了這個想法,趙高也知道,開弓沒有回頭箭。不管是刀山也好,火海也好,他只能勇往無前的往前蹚了。

在和胡亥商量好以後,趙高直接找到李斯,開誠布公的給他攤了牌。給他分析利弊。

其實扶蘇上位,對李斯來說也是大大的不利。

為何?因為扶蘇比較溫和,當年被秦始皇發配邊關,就是因為對父皇的“焚書坑儒”十分不滿,直言上書,才被發配的。

而“焚書坑儒”的始作俑者正是李斯,為此得罪盡了天下儒生。那麽,扶蘇上位,肯定要找後账。

即使不找後账,他和蒙恬、蒙毅哥倆關係這麽密切,到時候肯定要重用他們,那自己的丞相位置有可能不保,再嚴重一點還可能有牢獄之災。

所以,以趙高的分析,再加上威逼利誘,李斯一生所信奉的“倉鼠理論”此刻發酵,他馬上就成了趙高胡亥的合作者。

他們三個一配合,力量馬上增強。最後終於完成了趙高一開始預定的目標。

趙高和胡亥的目標是完成了,但李斯卻著實讓趙高給“涮”了,他不但沒得到什麽好處,最後還讓趙高以謀反罪名,給滅了三族。

《史記》中關於李斯被殺,是這樣記載的:“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

“五刑”究竟包括哪些內容?先秦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宮、大辟。史記中用了一個“具”字,說明李斯所遭受的那五種刑罰並處腰斬,一項也沒有少。

千古一相竟遭遇了這麽個悲慘結局,說起來直令人唏噓。

李斯當時首鼠兩端,後來又為虎作倀。他自己也沒有想到,自己的投機行為卻給整個家族帶來如此的災難。

要知如此,當初還不如正常擁立扶蘇上位,即使命運再不濟,也不會落得這麽個下場吧!如果真的是身遭不測,至少還能落一個好名聲。

但是,後悔有什麽用呢?世間有多少人做了後悔的事,哪一個追回來了?

因為世界上真的沒有後悔藥可買。

參考資料:

《史記》漢·司馬遷

《資治通鑒》宋·司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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