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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 糾正“科研不正之風”

科學監督評估的建立,就是要在科技管理方面“長出牙齒”。

▲圖文無關。 圖片來源:新華社

文 |陽旭

近日,科學技術部“三定”方案公布,新設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成為我國首個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的機構。

近年來,我國科技管理存在重立項而輕過程、科研項目進度和品質缺乏有效監督、科技投入產出效率較低等問題,因此,亟待加強科技計劃項目的監督評估。

而在缺乏有效機制約束的情況下,容易出現一些科技腐敗案中的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出現“套取財政資金”,科研成果虛報、誇大、造假等問題。同時,不少科研人員又抱怨,多頭寫申請書、多頭匯報、應對多頭檢查,使人疲於應對,無法潛心於科研創新。

科技部設立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是對現實中諸多科技亂象做出的正面“回應”,設立這樣一個機構利於糾正科技領域的不正之風。同時,這也是落實中央“放管服”要求、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的重要舉措,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科研管理向創新服務轉型的持續推進。

其實,科技部在監督和評估方面近年來也進行了一些探索和實踐。如,在2014年機構改革中,原政策法規司調整為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增加監督評估的總體職能,並設立負責監督評估的專門處室。2015年又增設一個處室,進一步加強和充實監督評估管理力量。

在制度建設方面,研究制定了監督工作暫行規定和科技評估工作規定,要求對科技計劃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管理情況開展檢查、督導和問責,提高財政科技資金使用效益。

在實踐探索方面,研究制定了科技監督和評估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每年的科技監督和評估工作計劃。2017年,科技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對國際期刊集中撤稿進行了調查處理。科技部等五部門對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執行和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政策落實情況隨機抽查。

▲圖文無關。 圖片來源:新華社

就此而言,此次新機構的設立是對中央科技體制改革的一個落地行動。即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建立統一的評估和監管體系,政府各部門不再直接管理具體項目,主要負責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布局、評估、監管。

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乾措施要求相關部門和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優化管理與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放出活力與效率,管好底線與秩序,為科研活動保駕護航。

從長遠來看,科學監督評估的建立,就是要在科技管理方面“長出牙齒”,取得成效,提升科技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營造潛心研究、追求卓越、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

橫向與國際對比,新機構的設立無疑是借鑒了美國等發達國家科技項目和經費監督管理的經驗做法。如,美國國防部、國家航天局、能源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等負責科技項目管理的部門,設有總監察長辦公室(OIG)開展科技項目和經費的監督管理。

“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的設立,僅僅是強化科技監督的第一步,在科技項目管理過程中可能還會存在重複檢查、多頭檢查、過度檢查的現象,提高監管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承擔部門和科研人員負擔的問題。

因此,儘管新機構設立了,但接下來還要繼續借鑒國外實踐經驗,結合我國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特點,進一步建立健全問責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實現監督評估的多方聯動和一體化管理。

比如強化監督結果運用,加大對違規行為懲處力度,發揮好監督和評估的指揮棒、風向標作用。再如強化各監督和評估工作的統籌銜接,改進監督檢查和評估方式,盡量減輕承擔部門和科研人員的負擔。

當然,將監督評估的結果作為“終身標簽”記錄到國家科技計劃信用資訊系統,並將信用資訊查詢作為項目立項形式審查的必要程式。此外,對於信用等級好的機構和人員,可減少或在一定時期內免除監督檢查;對於信用等級差的,應作為監督重點,加大監督頻次。

□陽旭(科技政策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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