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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在螞蟻花唄套現3.2億 獲利500萬剛剛被抓了

  大家在網上購物的時候,有用過支付寶花唄這個產品吧。

  現在的人都喜歡花明天的錢,享受今天的生活。於是乎,消費金融出現了,你的剁手之路也更加順暢:想買包包沒錢?我借你!

  現在市面上最熱門的消費金融服務,有螞蟻花唄、京東收據等。

  然而花唄作為一款互聯網在線消費金融產品,只能用於消費透支,並無提現功能。利用花唄套現,是鑽空子的違法行為。

  前兩天,有人這麽乾這種事情,被抓了。

  湖南首例“螞蟻花唄”套現案:利用虛假交易套現3.2億元

  日前,澧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劉某、黃某、甘某某。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7年4月,劉某找到擅長電腦資訊技術的甘某某,開發了一套專門用於螞蟻花唄套現的網絡平台——“光有米”。

  2017年8月,“光有米”平台上線運營,劉某、黃某等人在微信、QQ等社交軟體上進行大肆推廣,迅速吸引了一批代理商和碼商,代理商負責聯繫螞蟻花唄套現客戶,碼商負責聯繫可進行螞蟻花唄收款的支付寶商戶。

  “光有米”平台、代理商、碼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續費。短短幾個月,“光有米”平台上實名製注冊代理商、碼商人數高達13萬人。

  需要通過螞蟻花唄套取現金的客戶通過掃描代理商提供的二維碼,用螞蟻花唄額度進行支付,資金會進入商戶的收款支付寶账戶中。完成掃碼交易後,碼商按比例扣除手續費,剩餘資金自動流轉至“光有米”平台的支付寶账號內。

  平台按比例扣除手續費,剩餘資金自動流轉至代理商的虛擬錢包。代理商按比例扣除提成後,與客戶進行結算,最後將錢打入客戶账戶。除此之外,每筆交易“光有米”平台還單獨收取套現人員1元的服務費。

  截至案發當日,劉某、黃某通過“光有米”平台,利用“螞蟻花唄”套現3.2億多元。劉某、黃某獲利約400萬元,甘某某獲利約100餘萬元。

  如何作案?舉個例子

  比如說小明最近炒股虧了,還買足彩賭德國、巴西贏球,結果又虧了很多錢,剛好又要交房租了。

  而這時候還沒發工資,房東又一直奪命連環Call!無奈之下,小明碰巧在朋友圈看到一條花唄套現的消息——“需要花唄套現的聯繫我,手續費低。”

  花唄是網購時用來支付消費的,怎麽還能提現,小明谘詢一下。“您這兒可以用花唄套現嗎,怎麽操作的?”

  “很簡單,我發個‘光有米’平台的二維碼給你,你用花唄付款,把訂單截圖給我,核對了我就把扣過手續費的錢轉账給你。你放心,我們這是正規交易平台。”

  通過“光有米”平台的套現很快就到账了,免得開口向親朋好友借錢,僅僅付出一點中介費便可充實乾癟的錢包,小明“由衷地”感謝那位朋友。

  2015年,創新型消費信貸產品花唄上線運營。用戶在淘寶、天貓和部分實體商家消費時,可選擇由花唄先行付款,在規定的還款日之前向花唄償付欠款即可,無須支付利息及其他費用。花唄在消費場景下與銀行信用卡具有類似的功能,不同的是,信用卡可以透支提取現金,而花唄則不具備該業務。

  用戶通過螞蟻花唄違規套現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涉互聯網金融犯罪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第十八條:支付結算業務是商業銀行或支付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提供的貨幣資金轉移服務。非銀行機構從事支付結算業務,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從事該業務行為,違反了《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三)(四)項的規定,破壞了支付結算業務許可制度,危害支付市場秩序和安全,情節嚴重的,使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螞蟻花唄是支付寶為消費者提供小額消費貸款的產品,無法進行提現或轉账,用戶通過螞蟻花唄違規套現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螞蟻花唄套現”上當受騙的事情屢見不鮮,許多套現客戶用螞蟻花唄支付後並未收到約定轉账,緊接著所謂的代理商消失無蹤,用戶只能追悔莫及。

  全國首例“花唄”套現案

  男子因非法經營罪獲刑兩年半

  2017年年底,記者從江北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杜某某幫助他人利用“花唄”套現並從中收取手續費的行為系“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該案也是全國首例利用“花唄”進行非法套現而入刑的案件。

  1992年出生的杜某某是福建泉州人,經營網店,但生意不好。2015年7月,杜某某與同夥通過其淘寶店鋪,采取虛假交易的方式,幫助他人從“花唄”套現,牟利的方式就是向套現者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手續費的提取比例會事先商量好,一般是套現金額的7%-10%,中介人員會拿走手續費中的大部分。套現者向杜某某的淘寶網上店鋪申請退款後,杜某某便將扣除了手續費的金額通過支付寶轉账給套現者。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沒有任何真實的貨物流通。

  經警察機構偵查,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間,杜某某及其同夥利用多家網上店鋪,在全國範圍內串通多名淘寶用戶虛構交易共計2500余筆,從“花唄”套現共計470餘萬元。

  在庭審中,杜某某表示:“大部分的手續費都給了中介人員,我只得到幾千元。我以為套現的是淘寶用戶,我為他們提供幫助並不算犯罪。”

  “花唄”套現和信用卡套現的行為特徵基本一致,都是通過虛假交易套取資金。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金融犯罪辦案團隊的承辦檢察官說:“‘花唄’作為一款類似於銀行信用卡的消費信貸產品,生而具有互聯網的虛擬色彩,不具備磁條卡或芯片卡等實物載體。但互聯網金融的本質還是金融,從根本上來講,利用“花唄”套現同樣會產生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的嚴重後果,與是否具備實物載體無關。”

  江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表示,將辦理支付結算作為一種經營性業務,違反了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屬於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行為,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論處。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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