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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識】非一線核苷(酸)類似物經治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療策略調整專家共識

摘要

口服核苷(酸)類似物(NAs)抗病毒治療是治療慢性乙型肝炎(CHB)重要和有效的方法之一。從抗病毒作用強弱及耐藥方面考慮,國內外指南將NAs類藥物分為一線和非一線用藥。《非一線核苷(酸)類似物經治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療策略調整專家共識》主要針對目前正在使用非一線NAs類藥物且有效的患者,如何規範地調整為一線NAs類藥物,並強化CHB初始抗病毒治療必須選擇一線NAs類藥物,使患者既可以獲得更好的抗病毒療效,提高患者的依從性,同時又可避免藥物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

抗病毒治療是治療慢性乙型肝炎(chronic hepatitis B,CHB)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方法。大量臨床研究和臨床實踐證明,通過長期抗病毒治療,清除或抑製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可以明顯改善患者的肝臟生物化學指標,並使肝組織炎症和纖維化得到緩解或逆轉,同時還可以阻止和延緩疾病進展為肝硬化或肝細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HCC),從而改善患者的長期預後。

自2015年以來,國內外肝病學會(包括世界衛生組織)有關CHB的防治指南從抗病毒作用強弱及耐藥方面考慮,均推薦恩替卡韋(entecavir)、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TDF)和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tenofovir alafenamide fumarate,TAF)為核苷(酸)類似物[nucleos(t)ide analogues,NAs]類抗病毒藥物治療CHB的一線用藥[1-4]。我國自1999年開始應用NAs治療CHB以來,多種原因導致目前仍有相當多的患者在使用拉米夫定(lamivudine)、阿德福韋酯(adefovir dipivoxil,ADV)和替比夫定(telbivudine)等非一線NAs類藥物,包括單葯或聯合使用[5]。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醫生擔心首選強效藥物,如果療效不佳將來無葯可用,當然也有藥物價格和可及性問題。此外,首選非一線NAs藥物治療,發生耐葯後由於沒有及時發現和處理,可出現包括肝功能衰竭在內的嚴重後果。長期用藥還可出現腎損傷或低磷性骨病等嚴重不良反應,從而導致一些患者拒絕接受口服抗病毒治療。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制定本共識的目的就是進一步強化CHB初始抗病毒治療必須選擇一線NAs類藥物,控制當前初治患者首選非一線NAs藥物的「增量」,同時對正在使用非一線NAs類藥物的患者合理規範地調整為一線NAs類藥物,減少非一線NAs藥物的「存量」,使臨床一線醫生更加規範使用NAs類藥物。對於使用非一線NAs無效或耐葯的換藥策略,指南已經闡述得非常清楚,本共識主要針對目前正在使用非一線NAs類藥物且有效的患者,如何規範地調整為一線NAs類藥物。使更多患者既可以獲得更好的抗病毒療效,提高患者的依從性,同時又可避免藥物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

(一)病毒低水準複製與疾病進展

對於慢性HBV感染者,如果沒有有效的抗病毒治療,疾病會逐漸進展為肝硬化和肝功能失代償,甚至發生HCC。而長期有效的抗病毒治療,可以阻止疾病進展,逆轉代償期肝硬化,大大降低肝功能失代償和HCC的發生。理想的NAs類葯治療後,患者血清中HBV DNA(應用標準和敏感的方法)檢測不到或低於檢測下限。大量研究顯示恩替卡韋或TDF/TAF無論在HBeAg陽性和陰性的CHB患者中都有非常強的抗病毒作用,HBV DNA<20~69IU/ml的比例在70%~90%[6-8]。相反,拉米夫定、ADV或替比夫定抗病毒作用不夠強,相當數量的患者出現不完全病毒學應答,血清中HBV DNA始終處於低水準複製。張文宏教授團隊研究發現拉米夫定長期治療的患者,即使聯合了ADV,血清HBV DNA檢測不出率僅為35.3%[9]。CHB患者,特別是肝硬化患者經過長期抗病毒治療後,血清中HBV DNA沒有達到檢測不出或<20IU/ml,即病毒低水準複製,會導致肝臟炎症活動(ALT復常率低),疾病繼續進展,甚至發生HCC。新近在JAMA Oncology雜誌上發表的韓國大樣本隊列研究顯示,與TDF治療相比,由於選擇恩替卡韋治療的患者中多數曾經應用過拉米夫定治療,HBV DNA檢測不出率低於TDF治療組(儘管病毒在低水準),相應的ALT復常率也低於TDF治療組。因此,恩替卡韋治療組無論在疾病進展和HCC發生上均高於TDF治療組[10],這也再次證明了NAs治療必須將血清中HBV DNA降得越低越好。

(二)耐葯與不良臨床結局

NAs耐葯是臨床上需要密切關注的問題,因為一旦發生耐葯,既影響抗病毒治療的療效,同時又會帶來嚴重的不良臨床結局,特別是肝硬化的患者可以出現肝衰竭,甚至死亡。目前一線的NAs藥物抗病毒作用強,無或低耐葯[6-8],而非一線的NAs類藥物,由於其抗病毒作用不夠強,病毒在低水準複製,很容易發生耐葯。既往研究顯示拉米夫定或ADV的耐葯多發生在治療的第1~3年內,而近期研究顯示,拉米夫定單葯治療5年有效,繼續延長治療後患者病毒學突破的累計發生率仍然可高達33%~40%(6~9年)[11]。張文宏教授團隊還發現拉米夫定聯合ADV治療低病毒水準的CHB患者,仍然可以發生耐葯[12]

發生耐葯後如果沒有及時換用有效治療方案,隨著病毒的突破反彈,導致肝功能明顯異常,出現肝炎發作,甚至肝衰竭而死亡。在臨床上病毒耐葯反彈的早期沒有任何臨床癥狀,如果患者沒有定期複查,很難早期發現,以至於由於耐葯導致的肝衰竭和死亡病例時有發生。

此外,發生耐葯後給後續治療帶來很多困難。一些患者一旦發生耐葯,儘管及時更換或聯合了強效的NAs類藥物,與初始選擇一線NAs治療相比,療效仍然較差,且費用會更高(很多患者選用聯合治療)[10]

(三)不良反應與患者依從性

慢性HBV感染是全身性疾病,病毒可以累及多個器官,包括肝臟、腎臟、骨髓、甲狀腺等。不同器官同時受累,可出現相應的器官損傷的臨床表現。此外同一個患者,特別是老年患者本身又可以合併多種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病等,造成不同程度的肝損傷,且又要應用大量的藥物治療原發疾病,可以出現藥物性肝損傷。因此,NAs類藥物的安全性是另外一個需要密切關注的問題。

NAs類藥物治療CHB需要長期甚至終身用藥,隨著用藥時間的延長,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藥物不良反應,甚至由於嚴重不良反應不得不停葯。如ADV導致的低磷性骨病和腎損傷,替比夫定導致的肌酸激酶升高等等。不良反應的出現一方面會影響藥物的療效,同時也大大降低了患者的依從性,甚至嚴重影響到後續治療。

此外,非一線NAs藥物由於耐葯比例較高,不良反應較大,需嚴密觀察,要求患者隨訪複查的時間間隔較短,檢查頻次較高,必然增加患者的治療成本,增加經濟負擔,也會大大降低患者的依從性。

調整治療方案所涉及的藥物除非一線NAs外,還包括一線NAs和聚乙二醇干擾素。關於後者已經形成過相關的專家共識,本共識主要涉及正在使用非一線NAs類藥物患者的治療策略調整,力圖對非一線NAs經治患者分門別類,制定出有針對性的個體化治療方案,因為隨著非一線NAs藥物逐漸退出市場,調整為一線NAs藥物治療是大勢所趨。我們在作出這些建議時,主要綜合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包括患者的年齡、治療時間、是否有基礎疾病(慢性腎病、糖尿病或高血壓等)、目前是單葯治療還是聯合治療、聯合治療患者還應當區分是初始聯合還是發生耐葯後聯合,或優化治療的聯合。

此外,病毒定量檢測的方法是考核抗病毒治療的重要措施,推薦使用國內外公認的高度敏感的檢測方法。調整治療方案的患者包括完全病毒學應答人群(HBV DNA檢測不出)、部分病毒學應答人群(因為療效不佳,耐葯風險較高,調整為一線NAs藥物治療是當務之急)和已經或潛在有不良反應人群(如年齡較大,有基礎疾病,隨訪監測中發現藥物毒性風險等)。

推薦意見共8條,1~3條是針對非一線NAs單葯治療患者,4~8條是針對不同方式的非一線NAs藥物聯合治療患者。

1. ADV單葯治療患者:由於歷史的原因,ADV單藥用於初治患者為數不少,其中部分仍在繼續使用,甚至還有低水準病毒複製的患者。隨著用藥時間持續延長,患者年齡增大,發生腎臟損害和低磷性骨病的風險增大,價格優勢逐漸消失。建議調整為恩替卡韋或TAF治療,無腎病風險者也可調整為TDF。如果使用ADV治療病毒處於可檢測出的患者,需考慮是否有病毒變異及ADV耐葯風險, 如果存在ADV耐葯位點變異,應優選恩替卡韋治療。

2.拉米夫定單葯治療患者:拉米夫定是第一個臨床應用的NAs,臨床使用時間最長,應用面非常之廣。單葯治療仍持續維持病毒學應答的患者也不在少數,其中有的患者已經使用10年以上。儘管如此,這些患者發生耐葯的風險仍存在,尤其是那些利用敏感方法檢測仍有極低水準病毒複製的患者。因此建議患者改用恩替卡韋或TDF或TAF治療。

3.替比夫定單葯治療患者:臨床試驗和臨床實踐都證實替比夫定具有較強抑製病毒作用,且治療患者有較高的HBeAg血清轉換率和較好的生育安全性。單葯使用有效並仍維持病毒學應答的患者不在少數,但耐葯發生率相對較高。儘管研究證實優化治療可以降低耐葯發生,但增加了治療成本和不良反應發生風險。因此,建議改用TDF或TAF治療,其中病毒應答好的也可以改用恩替卡韋治療。

4. ADV應答不佳聯合拉米夫定治療患者:ADV抑製病毒的作用較弱,單葯治療患者病毒應答率較低。應答不佳患者聯合拉米夫定治療是當年推薦的一種重要的治療策略,迄今仍有相當數量的患者仍在維持這種治療。由於潛在的腎臟損害和低磷性骨病的風險增大,治療費用相對較高,很有必要調整治療方案。建議改用恩替卡韋或TDF或TAF。其中改用恩替卡韋的患者仍應答不佳者可以改用或聯合使用TDF或TAF;改用TDF或TAF的患者仍應答不佳可以聯合使用恩替卡韋治療。

5.拉米夫定耐葯聯合ADV治療患者:拉米夫定耐葯發生率較高,聯合ADV是當年指南推薦的重要挽救治療方法。迄今仍有相當數量的患者在持續使用這種治療方法。隨著治療時間延長,不良反應風險增大,非一線NAs逐漸退出市場可能性增高,調整這些患者的治療方案勢在必行。建議調整為TDF或TAF治療。對於年齡較大,伴有高血壓、糖尿病等腎損害風險較大的患者首選TAF治療;也可以先改用恩替卡韋治療,並密切觀察,如出現病毒突破再改用TAF。

6.初始拉米夫定聯合ADV治療患者:由於歷史的原因,曾經一段時間在臨床上對高病毒載量患者初治採用拉米夫定和ADV聯合治療,並有部分患者持續治療至今。這些患者並沒有發生耐葯或應答不佳的風險,但他們當中有相當數量的患者使用一線NAs藥物單葯治療就能獲得病毒學應答。因此,建議對這些患者調整為恩替卡韋或TDF/TAF單葯治療。

7.替比夫定耐葯聯合ADV治療患者:替比夫定治療發生耐葯或預防耐葯進行優化治療,當年指南推薦的方法是替比夫定聯合ADV治療。目前還有相當數量的患者在維持這種治療方法,由於治療成本增高和不良反應風險增大,建議改用TDF或TAF治療。

8.恩替卡韋聯合ADV治療仍應答不佳患者:由於在既往的治療中治療適應證把握不當、患者的依從性不好、耐葯發生處置不及時等種種原因,導致調整治療為恩替卡韋聯合ADV治療後仍應答不佳,仍可檢測到低水準的HBV DNA。既往由於藥物可及性等原因,這些患者常常沒有得到更進一步的積極治療。當前可建議改用恩替卡韋聯合TDF或TAF治療,對於調整治療後能持續維持完全病毒學應答,經鞏固治療一段時間後可以考慮調整為TDF或TAF單葯治療,並密切隨訪觀察。

總之,一線NAs抗病毒作用強,耐葯率極低,不良反應相對較少。目前在我國無論是原研藥物,還是仿製藥物均有較強的可及性,且價格低,基本都在醫保支付範圍。因此建議臨床上除了初始治療患者首選一線NAs外,對於正在使用非一線NAs類藥物且有效的患者,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儘早換用一線NAs類藥物。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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