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 綜合報導
6月17日,曾經的“超女”曾軼可連發9張照片辱罵邊檢民警,並在微博上發文稱自己在北京首都機場遭遇工作人員的刁難。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曾軼可利用明星身份直接將邊檢民警的工牌掛出來,其行為涉嫌侵權。
曾軼可自稱在首都機場遭刁難
九宮格曝光邊檢證件照
6月17日下午4時許,曾軼可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遭到北京首都機場工作人員的刁難,自己通過了機器自助查驗,卻被對方勒令摘掉帽子,還被叫進房間錄像教訓,最後是其上級讓她離開。
曾軼可斥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應該受到嚴重的處罰,並表示“你是有職權,但給所有機場工作人員丟臉。”
6月17日晚11時許,曾軼可再次在其微博上,連發9張邊檢民警證件照片,這次直接將工作人員未打碼的工牌信息展示了出來。
(注:碼是小編打的- -)
曾軼可“狂發9圖”的行為令人詫異,該博文更是直接“竄”上微博熱搜第一名。
大多數網友表示目前只有曾軼可一方證詞難辨對錯,但她在禁止拍照的邊檢處拍照,並公開相關邊檢人員的個人信息,這一行為可能違反《出入境管理法》。
PS
根據警察部辦公廳印發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行為的處罰裁量基準》,第十八條規定中指出“未經批準在檢查現場、候檢區域拍照、攝影,不聽勸阻或者拒不刪除已拍攝內容的”等情形,可以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
@北京邊檢 回應曾軼可事件:
不配合檢查並對民警爆粗口
6月19日,@北京邊檢 發布曾軼可事件的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隨後,@國家移民管理局 轉發此微博,並配文:讓執法者腰杆更硬,讓守法者心裡更暖。國門神聖,法律莊嚴!
網友熱評
輕鬆679:做為一個公眾人物,更應該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公眾做出表率,否則有什麽資格獲得公眾的認可?
我是小清Erica:當時就不應該批評教育放人,直接以妨礙公務罪拘留就對了
空氣柵欄:第一,明星也要遵守中國的邊檢制度。第二,隨意曝光個人隱私涉嫌侵犯公民隱私犯罪。明星也要守法啊!
Carrie海霞:最好走監控錄像,不然真是公說公的,婆說婆的
.:公眾人物更有義務做公序良俗的楷模,而不是相反!
一頭睡驢:好不容易在《我是唱作人》裡面刷一波好感……算了還是回家摳腳吧,人品不行作品也不會看的
(綜合自現代快報、觀察者網、新浪微博等)
本期編輯 周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