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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違章罰款指定工行牡丹卡涉嫌濫用行政權力

  中國消費者報

  6月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再出手!公布了對北京市警察局警察交通管理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調查結果。

  近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對北京市警察局警察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了調查,查明以下事實:

  一是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式,確定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招投標等競爭性程式,與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簽署委託協定,並發布相關通告和通知,確定該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並延續至今。《招標投標法》和《反壟斷法》相繼實施後,也未依法依規進行調整。

  二是線下交納罰款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自1995年起,根據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規定,北京市駕駛人在京發生的交通違章,必須到工商銀行網點交納罰款。近年來北京市交管局逐步開通了線上交納罰款方式。違章駕駛人可通過北京交警APP、12123交警APP、北京市交管局綜合服務管理平台網站等線上交款管道,使用所有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繳納罰款;外地駕駛人在京發生的現場違章,還可以到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11家銀行的全國任意網點交納罰款。但北京市駕駛人在京違章,線下交納罰款仍然只能到工商銀行網點辦理,即使通過設立在各網點以及部分執法站、交通隊、車輛檢測場的多媒體自助終端機或者工商銀行ATM機,也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

  三是未向社會公示不再強製將牡丹交通卡作為駕駛人資訊卡使用。從1999年開始,北京市交管局要求駕駛人辦理工商銀行發行的牡丹交通卡作為機動車駕駛人智能資訊卡,用於記載交通違法處理資訊及交納罰款等。一些地方警察交管部門聯合商業銀行推行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資訊卡,出現違規強製髮夾、商業銀行“搭車髮夾、借卡攬存”等問題,群眾意見強烈。

  2015年,按照警察部有關規範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資訊卡管理工作要求,北京市交管局不再強製將牡丹交通卡作為駕駛人資訊卡使用,內部發文要求停止對未攜帶資訊卡違法行為實施處罰。駕駛人可自願選擇繼續保留該卡作為普通信用卡使用,或者到工商銀行銷戶不再保留。但北京市交管局未對社會公示此消息,也未進行相關必要宣傳和說明。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為,北京市交管局一直沒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公開正式的招投標等競爭性程式,向所有銀行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遵循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選擇合作銀行。北京市交管局一直維持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唯一代收銀行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資質和服務能力的銀行參與交通違章罰款代收業務競爭。

  目前線下交納違章罰款仍然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駕駛人實際上必須辦理工行卡成為工商銀行客戶後,才能接受工商銀行的服務交納罰款。此外,2015年以後,北京市交管局未對社會廣泛公示和宣傳已不再強製將牡丹交通卡作為駕駛人資訊卡使用,導致很大部分駕駛人仍然保留牡丹交通卡,並通過其交納罰款,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駕駛人選擇辦理其他銀行卡通過線上交納罰款的可能性,從而排除和限制了其他銀行參與相關市場競爭。

  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的相關規定和做法,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競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八條“行政機構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規定,屬於第三十二條所列“限定或者變相限定部門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開展調查後,北京市交管局認識到相關做法與《反壟斷法》規定不符,承諾盡快調整相關工作方式方法,並提出三項具體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社會宣傳引導。一方面,通過多種管道告知群眾,今後牡丹交通卡僅作為普通信用卡,不再強製駕駛人使用。另一方面,持續加大對北京市交管局對外服務站、“12123”手機APP繳款管道和方式的宣傳力度,提示駕駛人合理選擇交納方式。

  二是加快終端更新改造。力爭實現支持其他銀行卡辦理罰款交納業務。

  三是積極拓展代收銀行,將在系統建設和改造工作中給與大力支持和配合。北京市交管局同時表示,將接受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於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並在今後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按照《反壟斷法》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要求,加強自我審查,規範各項工作管理,積極引進新技術、新方法,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措施。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督促北京市交管局將相關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責任編輯: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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