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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風作案!南京又一個建案,涉嫌違規銷售!

本文來源:揚子晚報、中國江蘇網

曝光!南京又一個建案,涉嫌違規銷售!

這家建案就是高淳的寶龍時代廣場。據揚子晚報、中國江蘇網報導,不少市民反映,該項目打著“85%房款買商鋪”吸引人購買。

但前提是,要簽訂所謂的“3+2”模式:3年內不能自用,第4、第5年還要等運營公司表示不租了,才能自用。

一開始覺得很劃算,現在才發現上當了!

售後包租一直是房產銷售中明令禁止的行為。

1、8.5折買鋪,買了卻不能自用!

據中國江蘇網報導,寶龍時代廣場一直以85折優惠買房,作為宣傳亮點。

但是,前提是買房人要簽訂所謂的“3+2模式”售後包租模式。

拿房5個月(裝修時間 )後,商鋪交由運營公司運營3年,3年的租金抵扣15%的房款。

第4、第5年,如果運營公司表示不租了,業主才能拿回自用,否則還得再租給運營公司2年,運營公司每年付給業主租金。

市民徐先生表示,自己一開始覺得買了商鋪就能出租,挺劃算的;後來發現,根本不是這麽回事!

2、套路!寶隆時代廣場涉嫌違規銷售!

“包租”聽上去挺美,實際又是如何呢?

一位專業人士表示,商業性質的物業價格並不需要通過物價部門審核備案,報價普遍比住宅高,但是在售賣時會打折賣給買房人。

寶龍時代廣場只需付85%的房款,聽上去很誘人,但折算下來,單價依舊高達3.1萬元/㎡,接近住宅單價的3倍;並且,開發商還取得了商鋪前3年的運營權,加上裝修時間,接近3年半,買房人無法自用

“是否真的優惠,買房人還需仔細核算。”該業內人士說。

3、“售後包租”是房產銷售中命令禁止的行為!

售後包租一直是房產銷售中明令禁止的行為

《建案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建案。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建案。”而引進所謂的“運營公司”來操作,也是開發公司逃避監管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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