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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商法》實施 同程藝龍等OTA率先完成自查

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頒布的首部電子商務法。《電商法》立法進程歷時五年,針對電子商務各個細分行業的諸多現實問題首次做出了明確規範,其中,最受OTA行業及用戶關注的是有關禁止默認捆綁的第十九條。近年來,國內OTA行業在機票、火車票等服務上的默認捆綁問題一直飽受詬病,《電商法》的實施有望為這一問題的解決提供明確的法律規範。

《電商法》第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那麽,新法正式實施後,國內OTA在默認捆綁方面是否已整改到位了呢?記者就此親自測試了幾個主要OTA商家的火車票和機票預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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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程藝龍已完成自查

堅持為用戶提供極致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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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測試了同程藝龍微信小程式“同程藝龍酒店機票火車”中的火車票和機票預訂服務,發現相關服務已按照《電商法》第十九條的要求進行了自查,所有的增值服務都做了明確提示,同時,都提供了無任何捆綁服務的預訂通道。同程藝龍的火車票預訂服務為用戶提供了無任何服務捆綁的預訂通道。包含了便捷購票及快遞送票服務的火車票套餐則在顯著位置做了標注,方便用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是否購買。

同程藝龍的機票預訂服務也做了相似的調整,所有班機均提供了無任何捆綁的預訂通道,同時,所有包含航意險、退改險等增值服務的機票套餐產品均做了明確提示,消費者可以在預訂之前清晰地看到套餐所包含的服務內容及其定價。

記者發現,藝龍旅行網及同程旅遊客戶端上的機票和火車票預訂服務也做了相同的調整。新年上班第一天,同程藝龍CEO馬和平在面向公司全員發表的新年致辭中表示,“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未來互聯網時代的流量為王最終要轉化為服務為王、口碑為王,只有能夠深刻洞察用戶需求、滿足用戶體驗的公司才是一家能夠長久發展的好公司。”在同程藝龍上市當天,馬和平在面向全員發布的一封內部郵件中就提出了“從Good business 到Great company”願景,傳遞了類似的理念。同程藝龍將自身定位於OTA行業服務和技術革新的引領者,率先提出了從OTA向ITA(Intelligent Travel Assistant)的戰略規劃,未來將持續加大在智能科技、大數據等創新技術領域的投入,為用戶創造全過程的智能化出行體驗。

此前招股書顯示,目前同程藝龍已經在加快布局AI客服、智能交通、智能住宿等領域,並已經初步實現了業務端的自動化處理,94%的機票訂單、75%的住宿間夜都是自動處理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通過自動化技術+數據采集、算法,OTA一方面可以大大節約成本,一方面又可以快速觸達用戶,根據大數據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來加強用戶黏性。

此外記者了解到,同程藝龍圍繞交通出行的服務創新從未停止過。據媒體報導,同程藝龍針對今年春運推出了一項名為“免費退改”的機票退改創新服務,這是包含了一項“退改無憂險”的機票套餐產品,很好地抓住了用戶春運期間在火車票和特價機票之間選擇所面臨的困境。購買了“免費退改”機票套餐的消費者,若在班機起飛前搶到了火車票或找到了其他更好的交通方式,就可以享受一次免費退票服務,這一創新服務一經上線即受到了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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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去哪兒、途牛等OTA平台均

不存在默認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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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同時也親測了攜程、去哪兒等OTA平台的機票、火車預訂服務,發現也做了類似的調整。

攜程客戶端上的機票預訂服務也提供了不含增值服務的預訂通道,同時對“金牌服務包”、酒店優惠券等增值服務做了較為清晰的標注火車票預訂服務也同樣提供了不含任何增值服務的購票通道攜程官方網站上的火車票預訂服務同樣提供代訂通道,40元極速出票及快遞送票服務等增值服務也在較為顯著的位置做了標示。機票預訂服務提供了不含增值服務的普通預訂通道和包含接送機、貴賓休息室、保險等增值服務的預訂通道,普通預訂通道會有一個增值服務購買的彈窗推薦,選擇不需要購買即可繼續訂票。

去哪兒客戶端和官方網站的機票預訂和火車票預訂服務做了和攜程基本相同的調整,均提供了不含增值服務的預訂通道,所有的增值服務在整個預訂過程中都有價格及服務內容的顯著提示。

經過測試,途牛的火車票、機票預訂服務也已不存在任何默認搭售問題,所有的保險等增值服務均以下拉列表的形式由用戶自行選購,列表默認選項為“不購買”。驢媽媽的火車票、機票預訂服務也同樣不存在任何默認搭售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電商法》第十九條對於電子商務平台的捆綁搭售行為並非一刀切地禁止,主要有兩個關鍵點:一是必須對搭售項進行明確的提示,二是不得將搭售項目設定為默認選項,要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這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條款是一致的。目前,幾大OTA平台對於搭售問題的整改措施基本符合《電商法》十九條及消法的規定。

近年來,國內各大OTA平台紛紛加大了交通票務服務相關的增值套餐產品的投放力度,產業鏈內部博弈是主要因素,如航空公司的“提直降代”政策等。自2016年航司針對機票代理行業推行“提直降代”(提升機票直銷的比例、降低代理分銷的比例)政策以來,機票代理傭金迅速減少,一些中小代理被迫退出市場,大型平台的傭金收入也大幅下降。而另一方面,民航局又嚴格禁止機票代理平台在規定運價之外加收類似火車票代理的固定服務費,從而導致機票代理商出現了成本倒掛現象,不得不以增值服務的收入來對衝傭金收入減少的影響。業內人士認為,《電商法》儘管徹底終結了OTA行業原先處於“灰色地帶”的默認捆綁搭售問題,但產業鏈內部存在的矛盾並未化解。從長遠來看,仍然要通過改革理順產業鏈內部的利益關係,讓大平台能夠獲得合理的收益,體現技術與服務的價值,以激勵商家的服務創新和技術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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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編輯/李曉雨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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