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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大資金套利行為 基金短期贖回費差一天將增加1%

  基金短期贖回費強製性規定過渡期進入倒計時,未來短期持有基金進行短炒、套利的交易費用將驟然大增。

  近日,基金公司紛紛發布公告修改基金合約,修改後的合約規定,對持有基金少於7天的投資者,將收取不低於1.5%的贖回費,該費用將計入基金財產。

  記者算了一筆账,對普通投資者來說,以100萬的資金為例,若在基金合約修改後,投資者申購基金後在7日內贖回,則贖回費至少為1.5萬。

  而如果選擇持有一段時間,如7天以上,則僅需繳納0—5000元不等(大部分基金持有一年以內贖回費0.5%,兩年以上免贖回費)。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該規定的實施一方面將有利於規範大資金短期套利行為,有助於維護基金投資市場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講,也增加了“短炒”成本,有利於培養投資者長期投資的理念。

  基金公司“踩點”扎堆改合約

  近期,基金公司紛紛修改基金合約,修改後的合約普遍規定,對於持有基金短於7天的投資者將收取1.5%的贖回費。而按照先前的基金合約,多數基金持有期在一年以內僅需繳納0.5%的贖回費。

  記者了解到,基金合約的大範圍修改,緣於監管對於基金收取短期贖回費強製性規定過渡期的結束。

  去年8月31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簡稱流動性新規),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強化對投資者短期投資行為的管理,對除貨幣市場基金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以外的開放式基金,對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於1.5%的贖回費,並將上述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上述規定自去年10月1日開始施行,同時為確保法規平穩實施,避免對市場造成短期影響,對涉及基金管理人需進行投資調整的事項均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

  也就是說,今年4月1日起,除貨幣基金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外,基金公司對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於1.5%的贖回費。

  記者算了一筆账,對於資金量在500-1000萬以上的機構大資金來說,此前短期贖回僅需繳納千分之五的贖回費,此次短贖費的開設將使其套利成本增加5萬-10萬不等。而對於普通投資者,如果持有基金時間短於7天,申贖基金的成本也將至少增加1%。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開征短期贖回費的同時,不少基金公司增設了C類基金,該類基金在增加了1.5%短期贖回費、0.4%的銷售服務費的同時,免去了申購費以及持有期在一定時間段以上的贖回費。

  與非C類基金普遍兩年以上才免征贖回費相比,C類基金的免征期限大大縮短,在7天到30天不等。

  “C類基金的增設主要是為了滿足不同類型的投資者的要求,對於持有期限在1年內的投資者,C類基金費用相對較低,但對於持有期限兩年以上的投資者,購買A類基金更為劃算。”某資深基金公司人士告訴記者。

  規範大資金套利行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此次基金短期贖回費的強製性開征十分有必要性,將規範大資金的基金套利行為,有利於市場的公平發展。

  此前,由於機構消息更為靈通,不乏有大資金在單隻股票暴漲前,利用持有該股票的基金進行套利,未來這部分資金的套利行為將得到有效抑製。

  “如果某基金持有單隻股票的倉位在10%,這隻股票單日漲停,就將貢獻1%的基金淨值,如果連續暴漲,在市場條件有利的情況下,機構獲利將十分可觀。”滬上某基金公司人士告訴記者,尤其對於固定收益類基金,每年的投資回報目標也就是5%、6%,購買上述基金進行套利,短期資金效率十分驚人。

  上述人士表示,這種行為實際上是攤薄了其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對基金市場的規範發展十分不利。短贖費用開征後,資金短期成本從過去的0.5%驟然增加至1.5%,交易成本大幅增加。

  此外,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講,“短炒”基金的交易成本也大幅增加,新規的實施有利於培養持有人長期投資的理念。

  事實上,無論是機構還是普通投資者,長期持有基金所獲取的收益遠遠高於短期炒作。

  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相關報告顯示,近19年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為16.18%,投資者持有基金3年賺錢概率接近80%,超出同期上證綜指平均漲幅8.5個百分點,跑贏上證綜指1倍。

  債券型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為7.64%,超出現行3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基準利率4.89個百分點。

  報告還顯示,投資者在任意時點買入一隻偏股型基金,持有半年獲得正收益的概率為60.53%,持有一年能有68.87%的概率獲得正收益,當持有時間達到2-3年,勝率顯著提升到75.51%-77.79%。

  對於債券基金來說,如果持有時間達到兩年,投資者獲得正收益的概率超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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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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