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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小區將拿到6-20萬補貼,快來看看有你家沒?

為完善老舊小區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住品質,日前,沈陽市頒布方案,正式啟動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並提出每部電梯按樓層情況給予6—20萬元不等的政府補貼。

方案首先明確了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要遵循“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各方支持、穩步推廣”的原則。試點條件為:取得本市《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未列入拆遷徵收計劃,符合現行城市規劃、建築設計、消防和結構等法律法規規定,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層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無電梯非單一產權住宅,經本單元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85%以上的業主且佔總戶數85%以上的業主同意並簽訂增設電梯協議的;此外,增設電梯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符合以上條件的可列入試點範圍。

為順利推進此項工作,沈陽市政府將成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政策制定、人員培訓、指導協調和項目核查等工作。方案要求,各區政府負責具體組織轄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街道辦事處設專人負責轄區內增設電梯有關工作。

方案還特別強調,本單元相關業主作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主體,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採購、工程實施、驗收等相關工作。實施主體可以推舉業主代表作為申請人負責上述工作,也可以書面委託設計部門、電梯企業、施工部門等作為代理負責上述工作。申請人作為建設部門承擔相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並對增設的電梯運行進行管理。

從現在開始到8月底,各區政府針對轄區內具備加裝電梯條件的小區進行摸排,征求居民意願,確定試點點位名單,並開始辦理前期手續。9月1日到12月進行施工。2019年12月底到2020年8月,經過驗收合格並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書的試點電梯,業主持相關材料到區房產部門辦理登記,各區匯總後報市房產部門申請市級補貼資金。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資金問題是一大難點和堵點,此次沈陽市頒布的工作方案,明確2020年6月30日前報送補貼申請資料的,政府按樓層情況予以補貼,補貼標準為4層住宅每部電梯6萬元、5層住宅每部電梯7萬元、6層住宅每部電梯16萬元、7層住宅每部電梯18萬元、8層及以上每部電梯20萬元。

為激勵調動社區相關部門及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每增設並投入運行一部電梯,市財政對所在社區給予5000元資金補助,作為工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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