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客戶基金份額不翼而飛 私募“縮份額法”惹爭議

  客戶基金份額不翼而飛,私募“縮份額法”惹爭議

  藍鯨新財富

  文 范慧敏

  購買的基金產品部分份額突然不翼而飛,投資者難免心驚膽戰。

  私募基金投資者李先生最近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李先生向藍鯨財經爆料,他在中金財富上購買的101萬份重陽金享3號私募基金突然有9000多份份額不翼而飛。詢問才知道,該基金減少的份額正是重陽提取的業績報酬。

  私募基金公司在投資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提取業績報酬,並且不是以減少基金淨值而是減少基金份額的方式。在投資者看來,這種報酬提取的目的是維持淨值不降低,便於基金淨值創新高後提取20%的業績報酬。

  基金份額突然減少引投資者不滿

  2017年中旬,李先生在中金財富上購買了重陽基金公司旗下的重陽金享3號私募基金。2018年3月21日,李先生突然發現,自己購買的101萬份份額中突然少了9000多份。中金方面回應說,減少的份額正是重陽基金提取的基金業績報酬。

  令李先生頗為憤怒的是:

1:重陽金享3號基金成立業績回報只有六個多點,不僅遠遠低於滬深300、上證50指數,更是大幅低於其他同類基金。

 

2:一般基金業績報酬都是從淨值提取,然而該基金不從淨值中提,卻降低份額。“縮份額”的方式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讓投資者的資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減少。

 

3:李先生認為,重陽基金偷偷扣取基金持有人份額,目的是維持淨值不降低,便於淨值創新高後提取20%的業績報酬

 

4:在李先生看來,私募基金淨值創新高後提取20%的業績報酬非常不公平。不管該基金的業績如何,只要任何時點創新高,都會拿走20%的報酬,就算過幾天基金再跌回去,仍然會扣除20%管理費。

  針對李先生的問題重陽基金方面給出了如下解釋:

1:採用“單客戶單筆高水位扣減份額法”是目前私募基金業內通行的做法,針對客戶每筆份額的參與淨值去計算其超額收益計提業績報酬,計算方法與“整體高水位”法相比對每位投資者來說相對公允。重陽旗下大部分產品都采取該方法。

 

2:該方法雖維持份額淨值不變,但投資者持有的份額會因創新高而扣減,在計提業績報酬時的基準是投資者的超額收益,即投資者的持有份額與新高部分淨值的乘積,並不會因此多提取業績報酬。

 

3:為什麽使用縮份額而不是淨值。就單筆份額高水位而言,減淨值法需要給每筆份額切分在基金資產中的佔比,計算出每筆份額在提取業績報酬前的市值,再去計算業績報酬,而減份額法不需要,相對而言減份額法更簡單;對於單個客戶而言,減淨值法會有數筆份額和數個份額淨值,客戶不好計算其總體持有的市值和收益,而減份額法對應一筆份額和一個份額淨值,清晰易懂;對於銷售機構而言,減淨值法的產品沒有統一的產品淨值展示產品業績,而減份額法在銷售系統中單個客戶也只有一筆份額一筆淨值,有利於銷售機構推送淨值資訊。

  淨值法、份額法提取有何差異?

  認購私募基金一般有認購費、管理費、業績報酬三個主要費用。認購費和管理費都是固定值,業績報酬和基金業績相關,李先生被扣除的9000多份份額,正是收取的業績報酬的費用。

  私募基金的業績報酬一般為創新高的20%,這是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業績報酬是業績創新高以後提取的,有些產品一個月提一次,有些產品半年提一次,有些一年提一次,提取的頻率越低對投資者越有利。

  假設投資者在年初購買了一隻私募基金,該基金上半年長得很好,在年中被提取了一次20%的創新高業績報酬,但是下半年基金表現不佳,甚至跌到了1元以下,但是該基金年中提取的20%的業績報酬並不會退給投資者。所以收益有時候私募基金明明虧錢了,依然會被提業績報酬。

  私募基金行業提取業績報酬方式分為兩種,一種是淨值法;另外一種是份額法。

  1、淨值法。即基金份額累計淨值在每個業績報酬計提日創造新高時,以扣減該筆投資份額淨值的方式收取約定比例的業績報酬,投資者持有的份額數不變。

  例如:“私募1號基金”發行時的淨值是1元,一段時間後漲到1.2元,投資者X購買了100萬份,那麽管理人按照超額收益(1.2-1=0.2元),提取20%作為業績報酬,每份基金會收獲0.2*20%=0.04元。此時,投資者X的總資產為(1.2-0.04)*100萬份=116萬元。

  2、份額法。即基金份額累計淨值在每個業績報酬計提日創造新高時,以扣減該筆投資一定份額的方式收取約定比例的業績報酬,產品的淨值不變。

  繼續沿用上面的例子:“私募1號基金”發行時的淨值是1元,一段時間後漲到1.2元,投資者X購買了100萬份,此產品部門淨值不變依舊是1.2元,但是投資者X的份額會減少,減少的份額為0.04/1.2*100=3.33份,於是投資者X的總資產為:1.2*(100-3.33)=116.004萬元。

  不過,由於投資者的投資收益=份額×淨值,因此不論是降低淨值還是減少份額,最後的收益都是一樣的。淨值法和份額法的提取方法對於投資者而言本質上沒有優劣之分。

  目前市場上的私募基金即有采取淨值法提取報酬的,也有采取份額法的。兩種方法比較而言,淨值法更為直觀,方便投資者理解。因為業績報酬提取後,直觀的顯示為淨值下降,投資者持有的份額保持不變,因此投資者可以直接參考淨值核算自己的收益情況;而份額法下,業績提取後淨值不發生變化,投資者持有的份額在縮小,份額縮小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會給投資者造成淨值虛高的假象。

  份額法提取報酬惹爭議

  其實,目前市場上采取份額法提取基金報酬的基金公司已經不在少數,份額突然減少的現象也曾引發不少的爭議。

  2017年底,我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協助基民訴訟維權的首例案件,正是因私募基金業績報酬計提含糊不清造成的。該案件中,私募基金公司猛獁資產采取了扣減產品份額的業績報酬計提方法,保持基金部門淨值不變。但猛獁資產在基金合約簽訂與履行的全過程中均未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雙方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違反了公平原則。簽訂合約前,猛獁資產並未就業績報酬計提條款與投資者進行協商或進行特別風險提示。扣減基金份額以及被提取業績報酬也為進行詳細說明。

  “猛獁基金”案原告代理人、上海道恆律師事務所王榮律師提出,在沒有監管部門認定違法行為和法院受理前置程式的前提下,進一步明確私募基金行業的具體標準極為重要,要對“開放日”“縮減份額法”等基本概念界定統一標準,加強行業管理。

  中國基金業協會法律部主任鄧寰樂向藍鯨財經表示:“私募以合格投資者為基礎制度,業績提取為合約約定,不宜比照公募面面俱到。如果投資者與私募基金公司簽訂的合約早有約定,而不是事後改變的話,將很難維權。私募投資者在簽訂基金合約時務必謹慎對待。”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