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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農民被判十餘載獲無罪:已申請千萬國家賠償

大河客戶端10月9日報導,2006年6月6日,一個看似特別吉利的日子,卻改變了鹿邑縣農民陳德起、丁廣記的命運。那一天,鹿邑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盜竊罪,判處陳德起有期徒刑13年、丁廣記有期徒刑10年。

服刑期間,丁廣記因病去世;陳德起歷經3次減刑,於2015年2月11日刑滿釋放。此後,陳德起一直申訴並最終引起有關部門重視。2017年,周口市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隨後,周口市中院撤銷鹿邑縣法院關於陳德起、丁廣記的有罪判決,發回重審。

2018年8月10日,鹿邑縣人民法院作出了與12年前審理時截然不同的判決:陳德起、丁廣記無罪!

記者最新採訪獲悉,陳德起向鹿邑縣法院提了出共計1232萬餘元的國家賠償申請,而丁廣記本人由於已經過世,其家屬向法院提出了共計300餘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目前,鹿邑縣法院均已立案受理。

因“搶劫、盜竊”,兩農民被判入獄

2005年3月29日深夜,距離愚人節很近。豫東鹿邑縣任集鄉丁卜村發生一起案件,村民劉翠花家進了賊,“賊人”逼迫她拿錢,並搶走手機一部、彩色電視一台、VCD一台。

當時,劉翠花的丈夫丁大壯並不在家,次日一早,接到妻子電話的丁大壯從安陽林州市趕回家中。案發第3天,也就是當年3月31日,丁大壯、劉翠花一起到任集派出所報案。

在首次報案陳述時,劉翠花並不能確定作案者的身份,也沒有看清面部特徵,只看到其中一名作案者胖乎乎的、中等個頭,“懷疑是本莊村民丁廣記”,作案者是挖開堂屋後牆入室的。 但是在同年4月11日的第二次陳述中,劉翠花又向警方指認了另一名作案者陳德起,原因是陳德起在集上買樹苗時被她發現了。“我觀察他好久,聽他說話聲音和見他走路的姿態,又見他同俺村的丁廣記接頭,才確定是陳德起乾的。”劉翠花在陳述中說。

也就是在2005年4月11日那天,丁大壯用手機報警,隨後,陳德起、丁廣記被抓。4月12日,兩人均因涉嫌搶劫罪、盜竊罪被鹿邑縣警察局刑拘。同年5月18日,兩人被批準逮捕。

2005年11月,鹿邑縣人民法院第一次審理案件後作出判決,認為檢方指控的搶劫罪不成立,陳德起、丁廣記隻構成了盜竊罪,判處陳德起有期徒刑3年、丁廣記有期徒刑2年。

但是,鹿邑縣人民檢察院認為此次量刑不當、定性不準,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06年5月30日,周口市中院作出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於是,便有了2006年6月6日鹿邑縣人民法院第二次審理判決陳德起、丁廣記案件的結果。這一次,陳德起獲刑13年,丁廣記獲刑10年,罪名是搶劫罪、盜竊罪。隨後,陳德起被送往豫東監獄服刑,丁廣記被送往周口監獄服刑。

證據不足,法院最終判決兩人無罪

瑟瑟秋風夾雜著寒意襲來,鹿邑縣任集鄉丁卜村田間的黃土飛揚,秋莊稼已經收割完畢,空曠的農田裡視野開闊。站在幾千米外的路上,一眼就能看到丁廣記的家,他家位於村子最西頭。屋後百步之遙的農田裡,丁廣記的墳頭比較低矮,甚至被堆起的花生秧完全遮掩了。

在丁廣記家中,其長子丁志傑向大河報 大河客戶端記者提供了鹿邑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8月10日作出的無罪判決書原件。記者從中看到,丁廣記的8次供述中,前後矛盾,時而承認參與了作案,時而否認。而陳德起在7次供述中,始終都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沒有作案。

2006年9月29日,丁廣記被判刑3個多月後,因病去世。而陳德起一直在服刑,直到2015年2月11日,歷經3次減刑的陳德起被“刑滿釋放”。此後,陳德起踏上申訴之路。

2017年8月,周口市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隨後,周口市中院撤銷鹿邑縣法院關於陳德起、丁廣記的有罪判決,發回重審。 一年之後的2018年8月10日,鹿邑縣法院再次做出判決:陳德起、丁廣記無罪!

最新的這次“無罪判決書”顯示,法院結合本案證據、控辯雙方意見,綜合評析認為:陳德起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均未作有罪供述,而被害人劉翠花的幾次陳述也自相矛盾。對比劉翠花的多次陳述,對於其是否看清作案人、看到的是陳德起還是丁廣記、作案人如何入室、是誰給她要錢、作案人是否要求要與其發生性關係、作案人的體貌特徵、穿著打扮等前後矛盾,無法給出合理解釋。

其次,丁廣記的陳述時供時翻,且與被害人劉翠花陳述有重大矛盾,不能相互印證,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而且,本案中偵查機構沒有提取任何物證;沒有進行現場勘查、拍照來印證被告人挖洞入室的事實;沒有提取任何與犯罪有關的痕跡證據,比如腳印、指紋等;沒有追贓。

法院最終認為,現有證據均為相互矛盾的言詞證據,全案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不能得出陳德起、丁廣記實施犯罪的唯一結論,遂作出無罪判決。

陳德起、丁廣記(家屬)已申請國家賠償,法院已受理

“這個家完全變了,3個孩子都20多歲了一直沒能成家,大孩子都快30歲了,就因為他爹這個事,連對象都沒談。”10月9日上午,鹿邑縣任集鄉丁卜村的家中,丁廣記的妻子張翠蓮對前去採訪的記者說。

據丁廣記的家人和同村村民回憶,丁廣記的父親去世較早,大約在丁廣記結婚成家一年後,他的父親就去世了。實事求是地講,丁廣記平時確實有些遊手好閑,喜歡吃吃喝喝,但遠沒有到搶劫盜竊的地步。“他膽小得很,夜裡大門都不敢出。”張翠蓮說。

丁廣記家中的老屋已經破敗不堪,現在為了3個男孩將來好找對象,家裡幾年前借錢新蓋了樓房,但房屋內陳設簡單,甚至還有屋子連牆壁粉刷都沒有做。丁廣記的次子丁深圳身患溶血性貧血,臉色蠟黃消瘦,為了給其治病,家中已傾其所有。

在村子裡,記者試圖找到當年受害人劉翠花一家,但村裡人對此事三緘其口,不願多提。

與丁卜村相隔大約3公里,是試量鎮程莊村,陳德起的家住在這裡,但其家中也是隻留下一個破爛的院子,裡面雜草叢生,早已無人居住。他的一位鄰居說:“他(陳德起)家人都在外地打工,家裡沒有人住,對陳德起也沒啥太深的印象,反正每次見到時,感覺人還差不多。”

記者從有關管道獲悉,陳德起目前已經正式向鹿邑縣法院提出6項共計1232萬餘元的國家賠償申請,而丁廣記的家人也向法院提出4項共計348萬餘元的國家賠償申請。目前,鹿邑縣法院均已立案受理。

10月9日,記者採訪鹿邑縣人民法院的多名法官證實,申請國家賠償一事正在辦理中,目前尚無其他進展消息發布。

此外,在宣判陳德起、丁廣記無罪後,鹿邑縣委高度重視,立即召集縣委政法委、縣紀委監察委、縣委宣傳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要求相關部門面對事實、正視問題,充分為陳德起、丁廣記家屬考慮,迅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由縣紀委監察委組成調查組依法啟動調查追責問責程式;二是由縣法院兩名副院長帶隊分別到兩家進行慰問,並正式道歉;三是縣法院負責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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