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樣的問題,孕婦首先應該攜帶孕期所有的檢查報告到產科醫生處再次就診。
醫生會根據末次月經來潮時間、早孕期超聲結果等指標重新核對孕周和預產期。若確實是妊娠24周,但胎兒生長偏小,其大小隻相當於21周,則要高度懷疑是否為小於孕齡兒,或者合併胎兒生長受限。
根據《婦產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八版)教材,目前小於孕齡兒的診斷主要是根據超聲檢查測量得出的雙頂徑、頭圍、腹圍、股骨長度等數值估計胎兒的體重,若體重低於相同胎齡應有體重第十百分位數以下,或低於其平均體重2個標準差;這樣的胎兒如果根據動態觀察結果,始終無法達到其應有的生長潛力,就稱之為胎兒生長受限。
胎兒生長受限和小於孕齡兒的主要危險因素包括:
1.孕婦因素,例如營養攝入不足、身高及體重過低、合併妊娠期併發症,包括妊娠期高血壓、多胎妊娠、胎盤早剝、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症、抗磷脂抗體綜合征,等等;
2.胎兒因素,例如胎兒有染色體異常、先天發育異常、基因突變,等等;
3.胎盤因素,例如胎盤血管畸形導致血供不足,等等;
4.臍帶因素,例如臍帶過長、過細,臍帶扭轉,臍帶打結,等等。
遇到胎兒偏小的問題,孕婦應儘早到醫院就診,查找病因,積極治療,加強監測,若病情特別嚴重,還有可能提前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