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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現品質問題 不同情況維權方式也不同

房屋出現品質問題怎麽辦?不要慌張,針對房屋不同的品質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買房人針對不同的問題就要采取不同的維權方式了。

房屋主體結構出現品質問題

主體結構是指房屋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太空構成體。要求是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處理方法

1、因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品質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約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由於房屋主體結構品質問題直接關係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複不可能或成本甚巨,買受人一般可解除合約並要求賠償損失。

參考法規:《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案買賣合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品質問題

這是指由於房屋品質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

處理方法

1、對房屋存在嚴重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買受人可解除合約並要求賠償損失。

2、當然如果買受人認為要求賣房人進行修複,並承擔由於修複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更為合算時,也可選擇要求修複。

參考法規:《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案買賣合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其他品質問題

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

處理方法

1、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品質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複責任;

2、出賣人拒絕修複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複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複。修複費用及修複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3、對於其他品質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複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當然對於不需要修複的品質缺陷,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存在品質缺陷而造成的房屋價值的貶值損失,可依法申請委託有關估價機構對房屋進行差值評估,以確定差值部分的損失。

參考法規:《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案買賣合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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