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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建議無條件為非婚生育孩子上戶口

上個月,“北京已經允許非婚生子女隨母報戶口”的消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新京報》記者採訪證實,該政策2016年就已經頒布,並非新規且審核嚴格。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惠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黃細花也注意到了這條消息,她長期關注計劃生育領域,曾呼籲全面開放二胎、建議取消生育限制、全面開放生育政策。

今年,她的建議之一就是聚焦“保障未婚婦女生育權”,呼籲廢除任何歧視非婚生育的政策,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權益,包括無條件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戶口。

在一個國家現代化之後,要提升生育率,到目前為止,幾乎別無他途,除了降低女性生育成本、頒布公共措施,真正要做的是必須給予女性更充分的自主權,打破傳統的男權結構,承認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利。但黃細花強調,建議保障未婚婦女生育權,並非鼓勵非婚生育,主要是希望從法律層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願去獨立撫養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權利和福利。

生育權的主體不區分已婚或未婚

黃細花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提出這份建議的原因是中國法律保護婦女的生育權,生育權的主體不區分已婚或未婚。然而一些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卻對未婚女性行使生育權作出各類懲罰或限制的規定。

她指出,目前全國就有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計生條例明確規定對非婚生育的行為徵收社會撫養費。比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46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要按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計算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原衛生部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規範》中也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工輔助生殖技術。”黃細花說,基於生理原因,未婚女性如果想獨立生育就需要使用人工輔助生殖技術。此規定實際上限制了單身女性使用精子庫、凍卵等人工輔助生殖相關技術行使自己的生育權。上述規定不僅沒有其法律依據,而且與我國現行法律相抵觸。

黃細花說,“現實中,婦女不想或未能締結婚姻,而又希望有自己的孩子,或不得不未婚生下孩子的情況還較多。”但目前,我國各地對非婚生育行為徵收社會撫養費及限制未婚女性使用人工輔助生殖技術,實質上是要求生育子女必須以締結婚姻為前提,即剝奪了非婚者的生育權。“因此,應取消對非婚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及限制未婚女性生育的相關規定。”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對於生育權主體不分已婚和未婚,黃細花還列舉出了具體法律規定。

她指出,《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姻法》第25條也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此外,《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7條中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黃細花認為,這個“公民”的範圍顯然包括單身女性。

“可見生育權的權利主體不限於已締結婚姻關係的夫妻,既包括已締結婚姻關係的夫妻也包括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公民。”她說。

黃細花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中國立法中對未婚女性生育權只有一些原則性的、模糊的規定,但只要不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法律沒有限制或禁止的部分,就是人們的自由空間。

他山之石:給予女性更充分的自主權

黃細花還在自己的建議中列舉了其他國家對待未婚生子婦女的政策。她說,世界上很多國家,非婚生育很普遍,並列舉了美國蘋果公司創始人賈伯斯就是非婚生子。

“許多國家不但不處罰未婚媽媽,而且還頒布一些措施來保障未婚媽媽和非婚生子女的權益。”例如,在英國,未婚母親可以很容易地在公共服務部申請到政府補助,沒有任何門檻限制。

她還提到,北歐國家的女性結婚率比較低,但卻維持了較高的生育率。主要原因是這些國家對非婚生育比較寬容,而政府又提供了豐厚的養育福利,讓很多單身女性願意且有能力獨立生育和撫養小孩。

黃細花認為,隨著女性受教育程度和職業發展水準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職業女性不願或者未能婚配,各國的結婚率都在逐年降低。例如在日本越來越多的女性不願意結婚,因為在日本傳統的家庭生活裡,如果結婚和生育,女性往往必須辭去工作、全職負責家務,這是很多職業女性不願意的。日本近幾年的結婚率已降低到70%,中國大城市裡的“剩女”也越來越多。

如果處罰非婚生育,單身者就不能合法擁有孩子,這是不合情理的。如果不婚的女性比例達到30%,且都不生孩子,那麽即使結婚的70%的婦女平均生育兩個孩子,總和生育率也只有1.4。

在一個國家現代化之後,要提升生育率,到目前為止,幾乎別無他途,除了降低女性生育成本、頒布公共措施,真正要做的是必須給予女性更充分的自主權,打破傳統的男權結構,承認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利。

具體建議:無條件為非婚生育孩子上戶口

她向紅星新聞講述了自己曾幫助的一個未婚生育的女孩。當時,這名女孩的男朋友是外國人,懷孕後男朋友不知所蹤。當時女孩本打算到醫院打掉孩子,卻被告知如果打掉這胎以後將無法再生育,她只好將孩子生下來。因為是未婚生育,孩子生下來後就將面臨無法上戶口以及無法正常上學等一系列問題。

因此,對於保障未婚婦女生育權,她提出了三點具體建議:包括建議司法部審查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關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辦法規定,撤銷或修改對非婚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規範性文件。建議國家衛健委修訂原衛生部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規範》(衛科教發〔2003〕176號),刪除“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建議警察部廢除任何歧視非婚生育的政策,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權益,包括無條件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戶口。

黃細花也考慮到了提出這條建議,會有人認為是在鼓勵婦女未婚生育。但她強調,建議保障未婚婦女生育權,並非鼓勵非婚生育,主要是希望從法律層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願去獨立撫養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權利和福利。

紅星新聞全國兩會報導組記者 蔣伊晉 北京報導

編輯 汪垠濤 田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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