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夫妻債務“共債共簽”,可有效防止“被負債”|新京報快評

每個家庭在舉債時,要更加謹慎,由夫妻共同協商決定,“共債共簽”,避免事後引發各種紛爭。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不僅與夫妻雙方的財產權利息息相關,也直接影響債權人利益的實現和交易秩序的構建。圖/視覺中國

文 |胡建兵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25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對於社會高度關注的夫妻共同債務問題,草案吸收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相關司法解釋,增加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二審稿同時明確: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近年來,圍繞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爭議不斷。該條款的內容為:“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這一條款簡單地說,就是在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一方背了債務,要按照夫妻雙方共同債務來處理,除非“被負債”的一方能明確證明這是個人的債務。

現實生活中,有的夫妻其中一方因染上了賭博、吸毒等癮,不計後果舉債,不僅把家毀了,而且搞得另一方平時還不得不省吃儉用,為其還債。即使離了婚,有的也以這是夫妻雙方共同債務為由,逼著另一方為其還債。有的夫妻其中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讓另一方為其共同“負擔”。

這樣,不但使沒過錯的一方沒能得到有錯的一方的補償,而且要為有錯的一方背起原本不應該背的債務,如果不還或者無法還,有可能被判定為“老賴”,真是比竇娥還冤。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不僅與夫妻雙方的財產權利息息相關,也直接影響債權人利益的實現和交易秩序的構建。現在送審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中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這樣可以保護其中一方的利益。

從“民法典”這些條款來看,通俗地講,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家裡要舉債,那必須夫妻雙方簽字確認。如果沒有簽字,也必須拿出共同舉債、用於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共同意思表示的相關證據。否則,離異後,另一方不再承擔這些債務,有效防止另一方“被負債”。同時,也提醒每個家庭在舉債時,要更加謹慎,由夫妻共同協商決定,“共債共簽”,避免事後引發各種紛爭。

胡建兵(媒體人)

編輯:井彩霞 校對:賈寧

新京報·新聲代第一屆中學生寫作創造營啟動!

寫作即創造。那寫作何為?是為了“用文字醃製時間,煮字療饑”,還是“坐在浴缸裡橫渡大西洋”?我們認為,寫作是一場與自己的對話。而年輕世代的所思、所見與所寫,尤其值得被看見。

你有火種,我有采火盆。作為國內最好的原創內容平台,我們啟動了此次活動只要你是中學生、能來參加活動,我們送你C位出道!

大賽將分三輪,最終選出30名創造營的學員,獲得最後的夏令營資格。劃重點!這是一次公益性活動,全程不收取任何報名費與評審費,學員參加夏令營的食宿全包!

夏令營期間,我們將開設專業的寫作訓練班,由熊培雲、蔣方舟、楊慶祥等大咖親自授課;寫作夏令營期間,學員作品還將有機會刊登在新京報各大內容平台,包括新京報報紙、APP、公號,並實現全平台分發,讓你的作品得到百萬、千萬加的曝光。一塊送上的,還有榮譽證書、神秘禮包。

點擊此處或下方“閱讀原文”,直接進入報名頁面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