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再過幾天 網絡賣家將不能“求好評、刪差評”

揚子晚報網12月27日訊(記者 李衝)“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2元紅包哦!”網購中,有些賣家會在評論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誘導消費者給好評,一方面購買“水軍”刷好評,隨著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的正式實施,這樣的舉動將被禁止。

新規禁止“虛假評論”,維護消費者知情權

《電商法》第十七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資訊,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第三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百良律師事務所律師何軼智律師認為上述法條對電商“虛假評論”的現象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很大程度上維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然而,他擔心上述法條存在法律空白,在實際運用的時候會遇到障礙。法條僅對“虛假評論”行為作了一個籠統的規定,而對於如何認定“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行為沒有進一步的細化描述,也沒有進一步對“虛假評價”的行為人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進行明確。預計後期會有對應的司法解釋頒布進行補充。

新規否定了電商平台刪除消費者評價的權利,意味著如果電商發現消費者對於其商品進行了不實甚至惡意的評價,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而不能通過向電商平台舉報的方式進行。

新規將減少“砍單”行為,維護公平交易權

砍單,是指消費者在網上下單並支付貨款後,遲遲收不到貨,甚至被電商單方面取消訂單的行為,這種情況常常在十一、雙十一等大促中出現。“砍單”在電子商務行為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由於與商家溝通成本高、解決問題難,多數消費者會因為沒有直接經濟損失而主動放棄繼續追究的權利。

這樣的情況或將減少。電商法新規中表示,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資訊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合約成立。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約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認為,上述法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約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此舉可以減少“砍單”行為,維護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此外,蒙慧欣認為,平台要設立一些制度性的方法來杜絕“砍單”行為,否則一旦出現爆單,商家就會鑽制度空子。同時,電商“砍單”已有向其他互聯網消費領域擴展的趨勢,如消費者訂了機票後被商家單方面取消,消費者訂了酒店後被商家單方面取消等。如果電商“砍單”問題得不到有效遏製,將會損害更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旦這種無良操作方法成為行業慣例,對於電子商務平台整體的信譽度,都將有不利的影響。

編輯:李燕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