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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加碼 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對私募說"不"

  場外期權業務近年來在國內快速發展,特別是2017年以來發展勢頭迅猛。期權具有高杠杆特性,相比配資產品和融資融券,場外期權的杠杆更高,資金佔用比例較低,因此吸引了大量個人投資者參與。

  為規範監管、堵住套利太空,券商和風險管理公司被明令禁止與個人投資者開展場外期權業務,但個人投資者曲線參與的途徑不在少數,通過私募基金認購場外期權份額便是繞過監管的途徑之一。

  “雖然之前有明令禁止券商、風險管理公司與個人投資者開展場外期權業務,但個人投資者參與場外衍生品的通道沒有被完全堵死。”華東地區一家風險管理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說:“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認購私募基金份額,偽裝成專業機構的身份,參與場外期權業務。”

  場外期權杠杆大,專業度要求高。上述華東地區風險管理公司負責人認為,此次叫停私募基金參與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主要是為了防止私募機構出借通道給個人投資者,使個人投資者變相參與場外衍生品業務。“另外,可能部分私募基金存在分拆份額的違規情況,違反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規定。”該負責人說。

  在廣州期貨總經理嚴若中看來,此次暫停私募基金參與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可以看做是監管層封堵個人投資者參與場外衍生品的配套動作。“叫停的目的在於規範監管,堵住套利太空,強化規範化運作,打擊高杠杆投機行為。”嚴若中說。

  風險管理公司的交易對手方包括產業客戶、貿易商和機構投資者。那麽,此舉對風險管理公司業務有多大影響?

  嚴若中告訴記者,廣州期貨目前還沒有與私募機構開展場外期權合作。他同時表示,長期以來,私募參與場外期權業務大都是和證券公司合作,與期貨公司合作的力度不大,對風險管理公司行業的影響很小。

  前述華東地區風險管理公司負責人也表示,從業務規模看,他們與私募合作的場外期權業務佔公司業務規模不到5%,此舉對風險管理公司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影響不大。

責任編輯:張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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