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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信被質疑“套路貸” 融資租賃成背鍋俠?

作者:李夢

據《中國經營報》,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26日,有超過40名優信二手車購車用戶在21CN聚投訴平台上發起聯名投訴,稱在優信二手車平台上購車遭遇了亂收費情況,懷疑平台存在惡意“套路貸”問題。

多家媒體就此問題進行報導:

此次優信的套路貸風波爭論焦點之一就在於消費者以為貸款買車,實際上簽訂的是融資租賃合約,優信並未告知。

優信二手車相關負責人回應中國網汽車:“優信不存在所謂的‘套路貸’,簽訂合約後,我們沒有增加過客戶一分錢費用。客戶簽訂融資租賃合約購車,為客戶制定融資租賃方案,金額符合雙方簽訂的合約,雙方均知情,並且有簽字確認。消費者隨時可以在手機的APP上查看合約。”

融資租賃:這鍋我不背

融資租賃模式也被推上風口浪尖,充滿爭議。

根據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0%,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5%,二手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

根據現行的車輛貸款規定,市面上凡是首付低於2成的“低首付的金融方案”,都非真正的分期貸款。一般消費者對汽車金融工具的概念還停留在“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提供的貸款”階段,對融資租賃並不十分了解。

2017年,彈個車的“1成首付先用後買”的宣傳口號深入人心,將新車直租模式推廣開來。毛豆新車、優信等多家電商緊隨其後推出低首付購車服務。但對於更多“只聽過廣告”的消費者並未真正了解融資租賃模式。

車商介紹金融方案中也並未將融資租賃模式、車輛權屬等關鍵資訊點明,有混淆汽車貸款和融資租賃的嫌疑。

汽車融資租賃模式對業內來說並非什麽新型銷售模式,與銀行貸款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汽車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

消費者通過融資租賃模式購買汽車後,所有權屬於融資租賃公司;經過一定的租賃期後,車輛就可以過戶到買車人名下。所謂的“月供”實際上是“租金”。

融資租賃模式繞開首付限制規定,消費者可以使用更少的資金購買車輛。對於現金流緊張,對汽車所有權屬並不特別重視的消費者來說,融資租賃是更合適的買車方案。同時,融資租賃模式有利於汽車電商服務更多人群,彌補原有的經銷商體系,促進汽車銷售,實現“雙贏”。

因此套路貸風波的爭論關鍵還是在於優信是否有告知義務。對此,上海國策律師事務所陳海豔律師告訴零壹租賃,“融資租賃相關的法規是沒有明確要求出租人的告知義務,主要是因為在達成合約時雙方就奔著融資租賃去的。近幾年融資租賃業務模式多了,租賃物多樣化,糾紛也多。因此消費者在購買車輛、簽訂合約時需多留意,了解情況。出租人盡量做到告知義務,雙方達成合約還是需堅守誠實信用原則。”

優信盈利困境難解二手車租賃問題多

優信將自己定位於汽車電商,但實際上汽車金融是優信重要的收入與盈利來源。根據優信2018年三季度財報,2C端助貸收入為4.7億元,同比增長96.4%,佔到當期公司總收入的54.7%。

“套路貸”等新聞給優信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暫時的,優信的根本問題還是難以實現盈利。三季報顯示,優信淨虧損達5.94億。

既然金融業務如此重要,風控便是業務開展與盈利關鍵。相比新車,二手車作為非標品,殘值評估與風控難度更大。

因此,優信二手車融資租賃業務也面臨更多風險:

評估難度大,二手車評估講究“一車一況,一車一價”,因此缺乏統一價值評估標準;

二手車折舊與處置風險,相比於新車折舊風險更大,處置難度也更大;

取得車輛的所有權風險,部門和個體工商戶需繳納二手車增值稅,因此融資租賃公司要取行車輛所有權要考量諸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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