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P2P備案:須以規範為要務,不宜規模做標準

(圖片提供: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報 肖何/文2017年底,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

隨著各地網貸備案整改的深入,網貸行業備案進入最後衝刺階段,全國網貸平台合規化將逐步完成。這個眾說紛紜的行業,終將納入國家金融統一監管體系。

在這個關鍵階段,關於網貸平台備案標準的猜想傳言層出不窮,有一種說法是各地均有指標控制,另外一種說法是只會給大平台備案,小平台備案的可能性不大。

很快關於指標控制的傳言被辟謠,監管部門迅速給出了回應:網貸平台備案沒有數量限制,堅持成熟一家,備案一家的原則。

而關於平台規模是否作為備案標準的說法,監管部門並沒有予以明確。不過,按照當前金融體系從嚴監管的思路,結合P2P整頓發展的歷程來看,平台規模不會也不應該成為備案的選擇標準。

P2P的治理整頓是為了清除亂象,從嚴監管,因此,網貸行業備案最重要的原則是堅持規範性原則。按照相關規定,接入上線銀行存管、杜絕資金池;禁止自融和嚴重關聯交易;禁止發布虛假項目標的;禁止發布單個法人企業借款超過100萬元、自然人借款20萬元以上標的這些規則,是這次備案不可逾越的政策紅線。在這個方面只要出現違規現象,網貸平台無論什麽股東背景、規模大小,都不可能獲得備案許可。

網貸行業經營的業務方向,也必須和監管部門監管思路一致。那些“不務正業”的平台,即使交易規模再大,也不會輕易通過備案審核,特別是對於開展過涉及房地產首付貸、校園貸以及現金貸等業務的網貸機構,只有在對存量業務逐步壓縮退出後才能予以備案;而對於相關監管要求下發後,仍然頂風作案繼續違規發放以上三類業務的機構不予備案。通過調研不難發現,涉及開展現金貸、校園貸和房地產首付貸業務的平台中,很多都是交易規模較大的平台。

有些平台抱著“大而不死”的僥幸心理,認為只要規模足夠大,政府就不會輕易叫停自己的業務,這種想法顯然是不明智的;在當前的監管環境下,如果不積極開展自身業務整改,再大的網貸平台都有可能因為違規退出行業。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交易規模越大的平台,現場檢查的難度越大,對底層資產核實、資金流向稽查難度越大,短時間內要徹底摸清交易規模幾十億、上百億的平台資產,談何容易。而一旦查出違規業務,大平台自身整改的成本也會很高,因此監管部門在驗收較大交易規模平台的備案上,是需要花時間下功夫的。平台備案一旦通過,再發生問題和風險,帶來一定的監管信用和治理風險。平台規模越大,一旦發生問題後,社會影響和波及面也就越大,會給之前的備案驗收的形成較高試錯成本。而對於那些規範透明、守法經營且現場檢查相對容易的中小平台,按照標準驗收備案後,嚴格實施從業監管,即使今後出現問題勒令退出或自行退出,波及範圍和監管成本也相對可控。

因此,在本次網貸平台備案驗收過程中,不能以平台規模論英雄,而應該堅持規範作為第一要務。不管交易規模如何,成熟一家,備案一家;無論平台大小,無論誰是股東,誰違規就須予以嚴懲。

(作者為金融從業者)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