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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機或已上訴!拐彎時被摩托撞上,反要賠13萬

日前,一段網友上傳的交通事故視頻在網上引發了熱議。視頻中,女司機駕駛的轎車左轉,隨後被直行的摩托車撞上導致發生了事故。

先了解下二位的爭執原因

摩托車男子認為:女司機轉彎未讓直行車。

左轉轎車女司機認為:自己已進入轉彎區域,摩托車已經看見了還撞上來,存在故意碰撞的嫌疑。

判決結果

最終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作出判決:左轉轎車女司機負本次事故的全責,並對摩托車進行賠償。據了解,受損摩托車型號為本田金翼,定損價格可能達到13萬元。

網友觀點一

隨著視頻持續發酵,網上出現了兩種截然相反的聲音。一部分網友表示,法律就是法律,直行車輛相較轉彎車輛擁有更高的“路權”。由於轉彎車輛未讓直行車輛發生事故的,轉彎車輛理應要負全責。

磚叔為大家解釋一下“路權”這個名詞。其實在法律條款中,並沒有明確寫出“路權”二字,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條中有所規定,紅框中的內容就是對我們常說的“路權”的法律解釋。

網友觀點二

另一部分網友則為左轉轎車喊冤,他們認為雖然有“路權”原則,但是摩托車進入路口的時候,轎車已經在轉彎區域,並且直行的摩托車隻拉響警報器而未做出製動措施才導致此次事故,不應該隻認定左轉轎車負全責,摩托車也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爭議之處

經過反覆觀看視頻,磚叔認為目前確實還存在很多有爭議的地方。比如摩托車已經提前發現轎車左轉,並拉響了警報器,但是卻未采取有效的製動措施,是否涉嫌故意追撞?當然,判定故意追撞是需要證據的,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很難被證實的。 再比如,直接以“路權”原則判定事故責任是否在這次事故中有些不妥?能否依據撞擊角度和痕跡對事故車輛出具鑒定報告,繼而再做出更合理的判定?

磚叔觀點

一般情況下,交警都會按照“路權”來作為判定事故責任的唯一標準,但是隨著行人和車輛數量的增加,路況也越來越複雜,是否要根據實際情況來作出事故責任判定也成為了目前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截至發稿前,有網友爆料轎車女司機因不滿交警判罰,已經提出上訴要求,我們也將持續關注此事件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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