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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讓直行難道錯了?這樣的事故到底誰的責任?

各位小夥伴們大家好啊,我是編輯胡震,地道的北京爺們兒。

今兒呢我們再來看一起事故視頻,也是今天網上流傳出來的,咱先看視頻再做分析。

乍一看確實責任劃分很明顯轉彎應該讓直行。但是這條視頻流傳出來以後,很多網友還是說法不一爭議點就是在討論計程車是否存在超速行為

從我上次分析的事故留言統計來看,小夥伴們對於路口綠燈行駛通過的限速有沒有明文規定產生疑問,那今兒咱一點一點說。

沒看上次事故分析的小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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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鳴笛“闖燈”被撞!

綠燈直行普拉多也存在過錯?您怎麽看?

第一點

視頻中可以看到白色車輛在綠燈情況下進行左轉與正常直行計程車相撞,但這輛拍攝車並沒有拍到白車車道是否有左轉燈,那我從白車的駕駛狀態來觀察,應該只有綠燈,沒有左轉燈。那他正常去左轉沒有問題,錯就錯在太魯莽了。(當然,所有前提是這條道路允許左轉如果禁止左轉那百分百是轉彎車輛全責了。

駕駛車輛在只有直行燈路口準備進行左轉時,一定是要禮讓直行車先行通過的,這個沒什麽爭議的。

從這個層面來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交叉路口通行規則】來看: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根據這條法規,轉彎車輛負全責。

第二點

計程車是否超速?這個我們僅僅從這條視頻中是無法判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在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路口中間一般是沒有劃線標誌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

從視頻中確實可以看出來計程車的速度看似是不慢的,但不能絕對的說,這還得通過駕駛員與交警叔叔的主觀敘述和測速監控來斷定

這下大家也知道綠燈通過路口時的速度要控制在30公里每小時了吧。

第三點

大家仔細看準備過馬路的兩位行人,首先,這兩位行人的做法非常不正確,也就是這次幸運女神照料了他們,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他們站在斑馬線上通過路口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等待綠燈的時候,應該站在斑馬線的最前端,也就是行人道上確認安全後通過,而不是站在機動車車道旁邊等候

第四點

咱們上面說了人行道的問題,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中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該減速行駛。很明顯可以看到路口前方就是斑馬線。

那我可以理解為,既然通過十字路口的時候速度就是30公里每小時,那我遇到人行道行駛時應該更慢,大家別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啊,在我自己開車的時候,通過路口非常小心,遇到人行道不管有沒有人,我都會習慣性的帶一腳刹車,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大馬路上橫衝直撞的行人或電動車還少嗎,真撞上有連帶責任,您說倒霉不倒霉。

我的看法

根據我的以上分析,如果計程車不存在超速問題,那就是轉彎車輛負全責。

如果排除酒駕等其它問題以外,有超速情況那就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對了,還有一點就是那輛轉彎白車的行駛速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是不能超過15公里每小時的,這都是我無法通過視頻直觀看出來的,所以這個事故結果也是由當事交警負責判定,如有異議,可以上訴。

那不知道大家看了這條視頻還有分析有什麽不同看法呢?我看了還是很氣憤的,各有各的道,遵守其道,在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同時您也得為別人的生命負責,您說呢?

得嘞,咱老規矩,留言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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