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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近8萬公設電費 金楓園小區被停電

因為欠了近8萬元的電費(不含違約金),從7月23日至今,廈門金楓園小區樓道、進出門禁和部分車庫一直處於停電狀態。金楓園小區有800多戶業主,其中拖欠公設電費的業主就有200多戶。繳費的業主覺得,這樣停電對他們不公平;未繳費的業主認為,他們欠費是有理由的,希望物業能夠提供欠費明細,他們要明明白白繳費。

8月1日下午,電力部門和金楓園小區業委會、新舊物業在內的多家部門召開協調會,多方達成共識:8月5日前,在結清部分公設電費用後,先行恢復小區公共用電。對此事的進展,本報將持續關注。

背景

從1月拖欠公設電費 電力部門多次催繳未果

今年4月,金楓園小區換了物業公司,原來的海誼物業撤出,佰鴻物業進駐。金楓園小區公設電費一直由物業公司代收代繳,但從今年1月起出現公設電費欠費,截至7月28日共拖欠公設電費78868.61元(不含違約金)。

國網廈門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主任鄭仁廣介紹,自金楓園小區開始拖欠公設電費起,他們多次與新舊物業公司及小區業委會溝通,避免欠費停電發生。3月11日,供電公司向海誼物業送達停電通知書,擬3月23日停電。但海誼物業以即將撤走為由建議供電公司暫緩停電。之後,供電公司兩次來到物業辦公室溝通協商。思明區建設局在4月18日、5月20日、6月20日三次牽頭協調金楓園欠繳電費事宜,會議要求海誼物業抓緊繳清已收的電費,並提供業主欠費清單;會議督促佰鴻物業建立正常的公設電費繳費秩序,按時繳費,但一直沒有進展。

7月8日,供電公司工作人員在小區張貼停電通告,同時向東坪社區居委會、梧村街道辦事處、思明區建設局書面報備。7月23日上午,供電公司對小區樓道、車庫公共用電執行停電。為了最大限度降低停電對小區業主造成的影響,供電公司保留電梯、水泵、路燈等公共用電的供電。

停電後,金楓園小區30多名業主撥打電話谘詢停電事宜,主要表達“這樣停電對於有交費的住戶不公平”的觀點,他們強烈希望問題盡快解決,以恢復小區正常生活秩序。

焦點

水電公設怎樣算出來 業主們希望明明白白消費

8月1日下午,電力部門和金楓園小區業委會、新舊物業在內的多家部門召開協調會。

金楓園小區業委會主任林躍軍認為,小區水電公設的計算方式原物業從來沒有公示過。水電公設是怎麽來的,業主們希望消費得明明白白。

海誼物業公司副總經理鄭玉貞表示,實際上,他們在撤出金楓園小區之前,已經墊付了4萬多元費用,他們可以提供金楓園小區200多戶業主的欠費明細。在撤出金楓園小區後,他們也派駐工作人員上門催繳,但是效果比較差,每天能收到200元就不錯了。

佰鴻物業表示,停電也給他們造成了困擾,很多業主向他們詢問:公設電費已經交了,為什麽還要停電?因為前面費用沒有結清,小區公共用電的合約主體仍為供電公司與海誼物業。因此,從2019年4月份以後的公設電費,他們以什麽身份來代收代繳也是問題。

結果

繳清部分欠費可恢復供電8月20日未結清或再停電

經過近3個小時的溝通協商,最終多方達成共識,並形成會議紀要。

大家一致同意,4月1日起產生的小區公共用電電費由佰鴻物業負責,於8月5日前結清,供電公司先行恢復公共用電。而4月1日之前的公共用電欠費,海誼物業應在8月5日前向金楓園小區業委會、供電公司等部門提交欠費明細清單並加蓋公章,海誼物業應對欠費明細的準確性負責。業主若對欠費明細有異議,海誼物業應負責解釋,如經業主舉證存在重複收費和計算錯誤的情況,海誼物業應負全部財務責任。

另外,海誼物業應在8月20日前結清其管理期間應當交付的公設電費。如果屆時無法交付,電力部門仍然保留停電的合法權利。

廈門晚報記者 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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