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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臨床|PD-1一線用藥效果更好?

免疫治療要趁早

為什麼免疫治療用的時間早,治療效果要好一些?

前幾年PD-1單抗剛剛面世的時候,由於一葯難求,再加上價格死貴,一般人都會選擇在萬不得已的時候(基本上是到了最後關頭)才開始使用PD-1單抗。

那時候PD-1單抗最出名的是O葯和K葯,因為有一些人通過使用O/K葯實現了腫瘤完全消失的奇蹟,被廣大病友稱為「神葯」,希望他能上演起死回生的奇蹟,但我們的願望總是容易落空,在治病上也一樣。

一開始O葯和K葯做臨床試驗的時候,也是從二線開始,這個醫藥研研究的慣例。但是隨著研究的繼續開展,研究人員開始發現一線用PD-1單抗的效果比二線用的效果更好。

2016 年 10 月 24 日, 美國 FDA 基於帕博利珠單抗單葯一線治療的一項 III 期臨床研究(KEYNOTE-024)的研究結果批準了「K 葯」單葯一線治療的適應證。在 KEYNOTE-024 研究中,化療對照組的病人在出現疾病進展後轉換為使用 PD-1 單抗(就是臨床研究中的患者組交叉), 這時 PD-1 單抗就是二線治療。研究結果顯示,帕博利珠單抗單葯一線治療方案比單葯二線治療方案為患者帶來更顯著的生存獲益:一線治療組的中位生存時間達到 30 個月,二線治療組為 14.2 個月,一線治療組的總生存期延長了近 16 個月,HR = 0.63,減少死亡風險 37%。

其實這樣的結果很好理解: PD-1 免疫檢查點抑製劑通過重啟人體的 T 細胞功能來殺傷腫瘤細胞,所以患者具備良好的基礎免疫功能狀態對於最大化免疫治療療效至關重要,也就說,患者體內一定要有足夠的「免疫士兵」; 假如 T 細胞沒有了, DC 細胞和巨噬細胞也沒有了,用了 PD-1 單抗效果也不會好。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CSCO)非小細胞肺癌專委會主任委員,同濟大學醫學院腫瘤研究所所長周彩存教授告誡,化療的反覆使用,會損傷患者的基礎免疫功能狀態; 免疫治療和靶向治療還是有很多不同之處。

」我們經常碰到一些醫生問為啥用了 PD-1/PD-L1 單抗,但效果不好,甚至有些病人顯示無效。當問及是什麼時候給患者用 PD-1/PD-L1 單抗時,就發現原來病人是在臥床不起的時候才開始接受 PD-1 單抗治療的,那怎麼會有效呢?所以,在治療晚期肺癌患者時,免疫治療一定要早用,越早用越好。「

」假如一個病人第一個周期打了化療,第二個周期這個病人問能否用「K+C」,我覺得用上去也合適,沒有錯;但是我不主張免疫治療用在最後,PS(患者功能狀態)也很差了,基礎免疫功能也很差了,白細胞升不上來了,你再用 PD-1 單抗的效果可能就不好了。

所以,我們今天推薦的這個針對非鱗非小細胞肺癌,就是一個一線臨床。

臨床試驗的信息

適應症: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年齡要求:18~75歲

招募人數:360

開展區域:北京

截止時間:暫未公布

藥物介紹:全人源抗PD-1單克隆抗體新葯AK105 由康方生物自主開發,擁有完全的自主知識產權。可激活人體自身免疫系統攻擊腫瘤細胞。

試驗簡介:AK105或安慰劑聯合卡鉑加培美曲塞一線治療轉移性非鱗非小細胞肺癌的隨機、雙盲、多中心III期研究


入組要求

入選標準(部分):

在簽署知情同意書時年齡 ≥ 18歲且≤75歲,男女均可。

東部腫瘤協作組織(ECOG)體能狀況評分為0 或 1。

預期生存期 ≥ 3個月。

根據國際肺癌研究協會和美國癌症分類聯合委員會第8版肺癌TNM分期分類,具有組織學或細胞學證實的不能手術治療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療的轉移性(IV期)非鱗、非小細胞肺癌。

受試者既往未接受過針對晚期或轉移性NSCLC的全身系統性化療。

對於既往對非轉移性疾病以治癒為目的曾接受過輔助化療、新輔助化療或針對進展期疾病接受過根治性放化療的患者,如果疾病進展發生在最後一次治療結束之後>6個月,則有資格參加本研究6. 根據RECIST1.1標準至少有一個可測量腫瘤病灶;

既往接受過放療的病灶不可以被選為靶病灶;

基線篩選期時應用CT或MRI檢查病灶長徑≥10mm (淋巴結病灶須短徑≥15mm)},且依照RECIST v1.1指南,該病灶適合反覆準確測量。

必須提供診斷為晚期或轉移性腫瘤時或之後的腫瘤組織樣本,首次用藥前6個月記憶體檔的或新鮮獲取的,約10張 (如經醫學監查人員批準, 可提供至少5 張)新鮮採集的、未染色的FFPE 病理切片(優選新近獲得腫瘤組織樣本)。

細針穿刺活檢的樣本、胸腔積液引流離心的細胞塗片、或者鑽取活檢不足以用於生物標誌物檢測。

沒有軟組織成分或脫鈣骨腫瘤樣本的骨病變也不可接受。

用於新鮮活檢的腫瘤病變不應該作為RECIST 1.1靶病灶, 除非沒有其他病變適合活檢。

如果RECIST 1.1靶病灶用於活檢,必須在篩選期外活檢。

排除標準(部分):

被診斷為包含EGFR敏感性突變和ALK基因易位的非小細胞肺癌。

其他病理組織學類型的非小細胞肺癌受試者,包括鱗腺混合癌受試者、含小細胞肺癌、神經內分泌癌的混合癌受試者。

既往曾接受EGFR拮抗劑或ALK拮抗劑治療。

既往在首次給葯前4周內參加過試驗性藥物的研究或接受過研究治療或使用過試驗性器械。

同時入組另一項臨床研究,除非其為一項觀察性、非乾預性的臨床研究或乾預性研究的隨訪期(定義為首次用藥時間距離前一項臨床研究末次用藥時間達4周以上或該研究藥物的5個半衰期以上)。

在首次給葯前3周內接受最後一次放療或抗腫瘤治療(化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具有抗腫瘤適應症的中成藥或免疫調節作用的藥物(胸腺肽、干擾素、白介素)或腫瘤栓塞術等)。

既往接受過任何抗 PD-1、抗 PD-L1、抗 CTLA-4 抗體,或任何其他針對 T 細胞共刺激或檢查點途徑的抗體或藥物治療,例如 ICOS 或激動劑(如 CD40、CD137、GITR、OX40 等)。

入組前5年內患有其他活動性惡性腫瘤。

局部可治癒癌症(表現為已治癒)除外,如基底或皮膚鱗狀細胞癌、淺表膀胱癌、宮頸或乳腺原位癌。

患有活動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以下除外:在近2年之內不需系統治療的白癜風、脫髮、格雷夫氏病、銀屑病或濕疹,僅需要穩定劑量的激素替代治療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由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引起的)以及僅需要穩定劑量的胰島素替代治療的I型糖尿病,或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緩解,成人後無需任何乾預的受試者,或所患疾病在無外部觸發因素的情況下不會複發。

註:以上為主要參加標準,最終入組標準由項目研究者依照具體項目標準來定。

心善淵:讓愛陪伴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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