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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與醉漢起衝突 爭執過程中致其死亡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周蔚)騎滑板車回家途中,健身教練魏某與一醉酒路人相撞,兩人發生口角,爭執中路人後仰倒地,後搶救無效死亡。6月21日下午,魏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在海澱法院受審。

攝/記者 周蔚

昨天下午兩點,魏某被帶進法庭,與坐在旁聽席上的家人對視後,扭過頭走到被告人席。

公訴機構指控,2017年12月3日11時許,魏某在海澱區清河某街,騎兩輪滑板車與蘆先生(54歲)相撞,後二人產生言語糾紛,魏某將蘆先生踹倒,致其後仰倒地,魏某遂離去。2017年12月5日蘆先生死亡,經鑒定其符合頭部在摔倒過程中造成顱腦損傷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的特點。

公訴機構認為,魏某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我認罪。”對公訴機構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魏某沒有異議。

魏某今年三十歲,北京人,是一家健身房的教練,每次下班回家都要經過一條寬一米五左右的胡同,胡同一側停放著很多自行車,差不多佔了一半的路。

庭上,魏某講述了案發經過,胡同的路很窄,因為“方便快捷”,他每次騎滑板車上下班。案發當天,他從健身房回家給孩子做飯,在胡同裡遇到路蘆先生。“就在我快要接近他的時候,他突然撞到我跟前,扶著我,我一下子刹車,接觸的一瞬間,我知道他喝酒了。”他沒有說話,繞開蘆先生大約走了五米後,聽到盧先生罵了他一句“你怎麽騎車的,撞了我,知道嗎?”“你有病吧,你往我身上撞的,還賴我。”他就轉身回了一句。蘆先生追上他之後,拽住他的衣服和書包,兩人發生爭執。“連推帶桑,他就倒在那裡了。”之後,蘆先生還用手指著他不讓他走。“我頭也沒回,扭頭就走來。”

當時出門上廁所的蘇大媽看到蘆先生倒地後,叫了魏某兩聲,但是魏某沒有回應。蘇大媽在警察機構稱,魏某與蘆先生接觸後,兩人都說了話,之後魏某就走了,蘆先生追上魏某,兩人又開始互罵。就在她低頭撿東西時,聽見“咚”的一聲,一回頭,就看到蘆先生倒在地上來。

隨後蘇大媽和過路的行人叫救護車,並撥打110報警。

蘆先生被送往醫院後,其正在讀大一的女兒接到醫生的電話,才知道相依為命的父親出事了。因為病情嚴重,便從救護中心轉到其他醫院救治。

轉院不到24小時,2017年12月5日下午兩點,蘆先生因搶救無效死亡。

12月11日,魏某在健身房上班時,被警察帶走。到案後,魏某如是供述了案發的經過。

魏某稱,他當時踹了盧先生一腳,與庭上所說的“推搡”有出入。“當時真的不是踹他,我當時腿都伸不直,我怎麽踹呀。”魏某堅持當時只是推搡。

檢方出示了蘆先生的屍檢報告及案發前的監控錄像,對於屍檢報告,魏某表示不用看了,“從屍檢報告能看出他是否喝酒了嗎?”由於屍檢距案發已過了兩天多的時間。無法看出當時蘆先生是否飲酒。但監控錄像顯示,蘆先生走路是搖晃的。

辯護人認為,魏某系初犯,且認罪態度較好。該案中被害人盧先生本身具有一定過錯。請求從輕處罰。

據了解,蘆先生的家屬已經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而魏某的家庭條件並不是很好,截至開庭,還沒有賠償被害人損失。

“我認罪悔罪,我對不起我家人,和被害人家屬說聲對不起,我會積極賠償。”最後陳述階段,魏某哽咽著表示悔恨。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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