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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氨曲南過敏性休剋死亡賠償89.18萬元!六招教你如何規避風險?

患兒連輸15天氨曲南,第16天剛輸2分鐘發生過敏性休克搶救無效死亡,賠償患者89.18萬元,此案有哪些經驗教訓可借鑒?


案例

患兒,男,4歲。因「無誘因咳嗽1周,發熱1天」,入住某醫院小兒科治療,經初步診斷為「支氣管肺炎」治療16日。入院當日,因患兒有頭孢類藥物過敏史,為患者開具氨曲南、氨溴索、炎琥寧、紅霉素及地塞米松治療,其中地塞米松使用3天,其餘藥物使用16天。


患者連續使用氨曲南15日,一直未發生過敏反應。第16天,在使用氨曲南僅2分鐘左右便發生嚴重的過敏性休克。醫院對患者進行了腎上腺素、地塞米松、維生素C、鈣劑及胸外按壓、氣管插管、心肺復甦搶救,但終因呼吸衰竭、腦功能衰竭等死亡。最終法院判決:醫院賠償患者89.18萬元——來源:藥品之聲


點評


縱觀整個案例,患者的整個治療過程,並無缺陷,且氨曲南已經連續使用了15天,患者都沒事。由於案例中為我們提供的資訊和臨床資料較為有限,更多的調查細節我們都無從得知,但法院最終判決醫院巨額賠償,仍然值得臨床醫護人員提高警惕。


氨曲南為單環β-內醯胺類抗菌藥物,注射用粉劑,為白色或類白碳粉末。適用於治療敏感需氧革蘭陰性菌所致的各種感染,亦用於治療醫院內感染中的上述類型感染。說明書中,明確指出:對氨曲南有過敏史者禁用。過敏體質及對其他β內醯胺類抗生素(如青黴素、頭孢菌素)有過敏反應者慎用。注射用氨曲南藥品說明書上,並未要求用藥前做皮試。


何為慎用?

2015年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要求:(氨曲南)在密切觀察情況下用於對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過敏的患者。


慎用:就是可以用,但要在嚴密監護之下,備齊搶救藥品用物的基礎上,一旦患者發生不良反應,醫護人員立即停葯,並作出及時的對症處理。


對於護理人員來說,氨曲南說明書雖未標明皮試藥物,但在臨床使用中還需密切觀察氨曲南用藥過程,尤其是有青黴素、頭孢類過敏的患者,更是要慎之又慎,避免過敏反應的發生!


頭孢類藥物到底做不做皮試?


頭孢類藥物的皮試問題,是擺在醫護人員面前的現實命題。近年來媒體報導的關於輸注頭孢菌素類藥物不良反應而死亡的案例及醫患糾紛日漸增多,在醫患矛盾糾紛加劇、醫療事故舉證倒置,在藥品品質有待於穩定與提高的背景下,為規避此類藥物的風險,做皮試仍不失為積極措施。


氨曲南做不做皮試?


1. 參照藥物說明書;


2. 結合患者過敏史、用藥史;


3. 結合醫院實情:有的醫院,頭孢類藥物全部做皮試,且用原液做皮試。有的醫院則不做。


4. 皮試和用藥過程中全程嚴密觀察患者不良反應,及時應對處理。


氨曲南還有哪些需要醫護人員注意的要點?


1、氨曲南有過敏性休剋死亡的臨床案例,醫護人員在醫院過程中,要慎之又慎。


2、已有醫院規定:使用氨曲南之前要做皮試。


3、排除加藥過程中注射器因素 醫護人員配製藥物時,要注意注葯注射器單用,避免加過其他藥物的針管,再為其他患者配藥。因為有的患者高敏體質,即使注射器裡有少量殘留,也會引發高敏反應。


4、說明書中未註明藥物需要做皮試者,醫護人員也不能掉以輕心,仍需備齊搶救藥品用物,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和物力準備。

5、用藥全程嚴密關注患者用藥不良反應。

6、出現問題,及時應對和救治。

後記:需要指出的是,臨床上一定要排除醫護加藥過程中注射器的因素,因為醫護人員配製藥物時,要注意注葯注射器單藥單用,關注和加強藥品配製過程中細節上的管理,避免加過其他藥物的針管,再為其他患者配藥。因為有的患者高敏體質(案例中的患兒就是有頭孢類藥物過敏史),即使注射器裡有少量殘留,也會引發高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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