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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例點滴意外身亡,這些情況一定要警惕!

教訓深刻,警鐘長鳴!

近日,江西南昌市解放東路一診所突發一起醫療事故:一名40歲左右男子因身體不舒服前來就診,診所醫生量了血壓沒有異常後,便開一劑止痛針和血栓通。誰知第一瓶止痛針沒吊完便突髮狀況,不幸身亡。

又有一名患者不幸在點滴中失去了生命,其實在基層這類案件有許多,小編還整理了其他幾件案例,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重視。

案列一:

在雲南昆明西山區年華街一診所裡,一名2歲左右的男孩在輸入利巴韋林時,喉嚨裡哢出大量痰液,隨後就產生窒息,男孩被緊急送往醫院,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案列二:

一位年屆六十掛齡,且患有多種慢病的村民,自帶一盒參脈往鎮上診所代輸,該診所資照齊全。但點滴回家後突然死亡,其家屬認為猝死與輸參脈不當有關,報警要求該診所賠償三十萬,後來在當地政府的介入協調下,該診所醫生賠了二十萬元才息訟了結!

案例三:

據媒體報導,常州市民卞某在一家診所掛水點滴,沒想到才10分鐘,卞某的身體突然出現不良反應,他的兒子發現情況不對,立即撥打120求救。然而在醫院,雖然醫生全力搶救,但卞某最終還是停止了呼吸。

診所點滴死亡案例近來頻發,原因有多種,這些問題值得基層醫生深思。

基層醫生點滴時要注意這些問題

①開展點滴可能會發生點滴反應或藥物過敏等意外,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局限性,因此必須在家屬自願知情且願意承擔可能發生意外的情況下進行,擬定協定書並簽字。

②要選擇性用藥。出診時由於搶救藥物、物品自帶有限,一旦發生過敏反應、點滴反應等易延誤時機,所以用藥方面應從安全的角度出發,選擇適宜在家庭點滴、安全係數高的藥物。首先應詢問有無藥物過敏史,對藥物過敏者禁用,還應避免應用需要用儀器觀察的藥物,以及容易發生過敏反應的藥物,如「青黴素、氨節青黴素」等。

③常用的搶救藥物、物品要做到隨身攜帶、固定數量。

④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認真聽取患者的主訴,及時回答患者及家屬提出的問題,了解用藥後反應,尤其是特殊用藥的患者。點滴時一定要注意調節滴速,患者的一般用藥在點滴前20min內均不應超過20滴/分,無不良反應時,再根據患者的年齡、病情、藥物的性質,調節滴速。

醫療機構點滴不要心存僥倖

據了解,關於點滴反應、過敏反應,每個診所一年都會遇到幾起,處理好了就相安無事,發生糾紛就只能自掏腰包。

到底該不該點滴,自己是能判斷出來的;點滴出了問題,診所有沒有搶救能力,自己是清楚的;到底給不給患者點滴,也是自己可以掌控的。

醫療這個行業有別於其他服務行業,不是對方有什麼需求我們都可以滿足,一定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別忘記你才是真正的醫生。

大家都是抱著僥倖的心理,認為自己不會發生意外,但是意外卻真的在每個人身上都可能發生,所以對待點滴意外,臨床醫生都不應該心存僥倖。

對生命負責,沒有急救設備堅決不點滴、不代輸

一句話,沒有搶救設備、搶救能力的基層醫療機構,就要不要點滴了。對患者負責,也對自己負責。

目前在基層診所很多醫生安全意識都提高了,拒絕給患者點滴,但還是存在患者強烈要求點滴的情況。請大家一定記住你是醫生,而患者不是醫生。

遼寧省法學會會員、遼寧某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大軍表示,無論是正規醫院的上門點滴還是私人上門點滴服務,如果由於服務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患者重傷死亡的,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上門服務的人員就涉嫌故意殺人、過失致人死亡或重傷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也是為什麼,只要鄉村醫生出診或者診所醫生上門服務,如果出事故,就會承擔責任。法不容情,但法理之外,需要我們多一點冷靜與思考,對於醫生或者患者而言,都是如此。

近年來,限制點滴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許多地方二級以上醫院(除兒童醫院)全面停止門診靜脈點滴,二級以下醫院尤其是基層醫療機構,絕對禁止點滴治療。

作為基層醫生,我們一定要遵循國家政策法令,把禁止點滴的政策當做重頭戲、「高壓線」,絕不要輕易去觸碰。

教訓深刻,警鐘長鳴!

發生在別人身上的,永遠是故事!

而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會是終身的事故!

來 源 / 鄉村白大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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