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財政局下發了《關於在主城區實施個人首次購房抵押財政補助政策(試行)的通知(渝財稅[2009]167號)》,惠及了不少購房者。現在,陽光重慶還會收到很多網友發來的谘詢:到底如何申請?今天我們就來給大家講一講!
1、在政策執行期間,該政策的主要內容:
補助對象:2008年12月1日起(簽訂正式購房合約為準),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巴南區、渝北區、北部新區繳納個人所得稅、並在上述區域以抵押方式購買屬其唯一住房的購房產權人。
享受財政補助的產權人再次購買住房則不再符合補助條件(唯一住房原則)。
2、補助方式和計算:
財政補助采取按補助年度計算,即,從產權人購買住房後支付抵押本息的首月起算連續12個月止為一個補助年度,以後的補助年度以此連續類推。(以前年度超期的不再接受申報)
在補助年度內,以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40%為限,高於抵押本息的,按抵押本息額度給予補助;低於的,按個人所得稅40%的額度給予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的30%。
申報辦理程式產權人在一個補助年度結束後3個月之內,向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入庫區的區財政局申報辦理。並統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
1、個人首套抵押購房財政補助申報表(空白表可向區財政局索取)。產權人應本著誠信守法的原則,填列有關事項,說明相關情況,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
2、身份證複印件(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3、購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出具的首次購房證明。
4、購房合約(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5、產權人與銀行的購房抵押合約(包括抵押合約,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6、抵押銀行認定的抵押本息支付證明。
7、住房產權證複印件(區財政局審核、留存複印件)。
8、區地方稅務局認定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各區財政局谘詢電話:
渝中區財政局:63704642
江北區財政局:67560016
沙坪壩區財政局:65368354
九龍坡區財政局:68783443
大渡口區財政局:68173307
南岸區財政局:62948853
北碚區財政局:68317683
渝北區財政局:67137667
巴南區財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區財政局:67460751
圖片來源於@視覺中國 內容來源於@陽光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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