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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要求中小學幼兒園落實“陪餐製”,公開食品加工過程

新京報訊(記者 高楊)近日,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四部門印發關於《山東省學生營養健康與學校食品安全提升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根據《實施意見》,山東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山東省幼兒園辦園條件標準》各項規定,全面履行學校職責,強化校長負責製,完善食品安全制度。

全省中小學、幼兒園全面落實校長及相關負責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條件的可以試點家長陪餐制度;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寄宿製學校確有需要設置的,向屬地市場監管和衛生監督等部門依法取得許可。嚴禁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實施意見》提出,自2019年起,各市新建學校應根據學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現有學校應創造條件改擴建食堂;不具備食堂配建條件的應以集中配餐方式解決。2020年底前,基本解決中小學生集中就餐需求(省教育廳負責)。

山東還將督促學校食堂以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請辦理並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各地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學校食堂食品經營許可情況及經營模式,防止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等現象。

同時,《實施意見》要求全省學校和幼兒園食堂均通過視頻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牆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過程。2019年底前,學校、幼兒園食堂全部達到明廚亮灶要求,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監督。

此外,山東將實施學校大宗食品統一配送制度。各級各類學校的米、面、油、水(海)產品、生鮮肉、蛋類、豆製品、調味品等大宗食品應統一配送或定點採購。目標為2020年底前,學校大宗食品統一配送或定點採購實現全覆蓋。

新京報記者 高楊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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