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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一旦暴跌,你不僅房子沒了,還欠銀行錢!看完驚呆了!

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天下樓市,漲久必跌,跌久必漲。

有房一族,特別是貸款買房的,如果房價暴跌,怕不怕?

你一定想,「我不怕啊,我工作穩定收入穩定,只要按時還月供,房子就還是我的呀。房價便宜了我還不高興?」

What?!竟然如此的天真,too young too simple!

我們現在就為你揭開這個銀行打死也不願意告訴你的驚天秘密!

房價跌了,不管你能不能按時還貸,銀行都有權收走你家房!房產貶值,銀行要你補足抵押!

以一個香港的購房者為例,故事是醬紫的:

「1997年的時候我買了一套價值742萬港元的房子,從銀行貸了667.8萬港元,可這間住宅到2003年就隻值250萬港元了。」

在香港一家律師行工作的趙先生,最終由於無法拿出更多現金來彌補抵押品的價值不足,不僅房子被銀行無情收走,而且還欠下銀行200多萬港元。

這是怎麼回事?

明明保證月供按時交給銀行,銀行沒有實際損失,沒有違約呀。

但危險的種子就是這樣被埋下的。需要明白:貸款合約的違約條款裡,可不僅僅包括不按時還款,還包括抵押物價值減少。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合約範本》顯示: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購房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銀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房價腰斬,房沒了還惹一身債!

這次的例子是醬紫的:

劉先生2016年買下一套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貸款70萬。一年後,劉先生已經償還銀行本金1萬元,剩餘69萬元。

就在那時,房價像著陸失敗的火星車一樣,啪嘰一下,硬硬生生結結實實地砸地上了。這套房子市場價僅為50萬元。

好了,銀行這時候會給劉明白算一筆帳:當初借他70萬,是因為有價值不低於70萬的房子作抵押。現在,房子僅值50萬,但他欠銀行69萬。所以,請補齊抵押不足的差額19萬(69-50)。

要麼,劉先生拿出19萬存款,做提前還貸;要麼,劉明白有個祖傳老古董,價值不少於19萬,抵押給銀行。

劉先生這回是可犯糊塗了,當初為了買房把積蓄都掏光了,而家裡最值錢的古董是iPhone5,上哪去湊19萬呢?

銀行連一聲不好意思都不說,「啪」一鎚子就把房子拍賣了。一般說,拍賣價肯定比市場價還要低。市價50萬的房,銀行拍賣了40萬,劉先生不僅首付白交了、啥也沒撈著,還欠了銀行29萬(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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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朋友們知道房價暴跌為啥可怕了吧。已經貸款買房的朋友,快去把合約找出來,看看是怎麼約定抵押物價值不足的。

看了這些,你還期待房價暴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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