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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晟光電財務數據存疑 涉嫌虛增收入和利潤

紅刊財經 胡振明

作為一家擬在科創板上市的高科技企業,宏晟光電相關財務數據難言健康,其不僅營業收入存在虛增嫌疑,且有通過少計材料成本虛增利潤的可能,而其採購數據若從財務勾稽角度分析也是存在明顯疑點的。

7月22日,科創板開市,首批科創板股票的漲幅表現讓人驚羨,平均漲幅高達139.55%,不僅讓相關公司整體市值大幅提升,且也造就一百多位億萬富豪。科創板“造富”效應吸引力巨大,吸引了包括廣州宏晟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宏晟光電”)在內的多家高科技企業積極申報科創板IPO。

宏晟光電是一家主要生產光纖面板、光纖倒像器、光纖耦合器、波分複用器、光纖隔離器等光纖器件的企業,報告期內(2016年至2018年,下同),公司營業收入和淨利潤都實現了持續增長,然而若仔細梳理其招股書披露的內容,可發現該公司不僅在營業收入方面存在虛增的嫌疑,且還有通過少計材料成本虛增利潤的可能,而採購數據方面也同樣存在疑點。

涉嫌少計薪酬虛增利潤

招股書披露,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宏晟光電的職工人數呈現穩中有增態勢。從其披露的社會保險的繳納人數及未繳納人數測算,報告期內公司職工總人數分別有1217人、1207人和1687人,其中,2018年的職工人數有明顯的增長。正常情況下,與職工人數明顯增長同步的應是公司的人工成本增長。

在報告期各年末,宏晟光電應付職工薪酬分別有1194.50萬元、1339.47萬元和1736.22萬元(如表1),2017年和2018年分別較前一年增長了144.97萬元和396.75萬元。當然,這只是年末作為流動負債體現在財務報表中未發放的職工薪酬,年內其它已發放薪酬體現為合並現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在合並現金流量表中,宏晟光電2017年和2018年“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分別有8466.18萬元和11363.70萬元,綜合年末應付職工薪酬增長的144.97萬元和396.75萬元,可合理推算出宏晟光電在2017年和2018年的職工薪酬總額分別達到了8611.15萬元和11760.45萬元。然而,《紅周刊》記者通過分析招股書披露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研發費用中的職工薪酬數據以及主營業務成本的直接人工,發現這一綜合結果與前述推算的結果卻是存在明顯差異的。

招股書披露,宏晟光電2017年的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中的薪酬福利費分別為108.72萬元和1172.62萬元,同時研發費用當中有753.32萬元職工薪酬,由此合計推算,2017年期間費用中一共有2034.66萬元的職工薪酬。同樣的方法,可測算出2018年期間費用中有3231.58萬元的職工薪酬。

除了期間費用中的職工薪酬,還有作為主營業務成本直接人工的生產工人薪酬。招股書披露,宏晟光電2017年和2018年直接人工分別有5758.33萬元和7288.44萬元。可見,生產工人的薪酬在職工薪酬總額佔居了大多數。

將期間費用和主營業務成本中的薪酬項目綜合起來,不難得知,2017年和2018年已經被計入費用或成本的薪酬合計達7792.99萬元和10520.02萬元,顯然,這一結果與根據應付職工薪酬及相關現金流量測算出來的同期職工薪酬總額8611.15萬元和11760.45萬元明顯不同,相比之下,期間費用及主營業務成本少計了818.16萬元和1240.43萬元的薪酬成本。

出現這種情況,很可能就是該公司期間費用及主營業務成本當中披露的職工薪酬數據被少計了,因為期間費用和成本的少計可變相提升公司利潤大小。而從差異金額來看,僅這一項就可以虛增兩千萬元的利潤,這對於宏晟光電每年數千萬元的營業利潤規模而言,其影響是不可小覷的。

少計材料成本

宏晟光電粉飾業績的手法還不止少計期間費用,《紅周刊》記者分析其生產經營所涉及的原材料成本數據時發現,公司很可能還存在少計材料成本的情形。

2018年,宏晟光電向前五名供應商採購的金額為4673.90萬元,佔當期採購總額的34.57%,由此可測算出2018年的採購總額為13520.10萬元(如表2)。當然,這其中還包括了657.07萬元電費,在剔除電費的影響後,則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及存貨成本的原材料採購額有12863.03萬元。

在主營業務成本方面,2018年直接材料為8053.61萬元,佔主營業務成本的43.24%,這跟上述12863.03萬元原材料採購額相比較,可知這年的採購當中還有4809.42萬元並沒有全部走完產銷全程而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仍然留在存貨中,體現為庫存原材料及各類庫存產品材料成本的增加。

存貨方面,2018年年末庫存的原材料和委託加工物資分別有1885.95萬元和347.49萬元,跟上一年年末相同項目金額比較,減少了93.90萬元,這意味著當年的採購不但沒有使庫存材料出現增加,反而因生產經營還少量消耗了上一年的庫存。連同未轉入主營成本的4809.42萬元採購額,相當於在產品和產成品(包括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下同)這兩類產品庫存的材料成本比上一年年末增加了4903.32萬元才對。

雖然招股書並沒有年披露庫存產品的原材料成本數據,但2018年年末在產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合計有5866.80萬元,相比於上一年年末相同項目的合計金額4574.38萬元僅增加了1292.42萬元,僅從這個金額來看是明顯小於上述分析得知的材料成本增加額4903.32萬元的。

考慮到產品的成本結構和主營業務成本的結構基本相同,《紅周刊》記者以直接材料佔主營業務成本的比例43.24%測算,三種產品1292.42萬元庫存增加額中,實際上隻體現了558.84萬元的原材料成本增加。這跟理論上應該增加的4903.32萬元相比較,出現了4344.48萬元的差異,也就是說,有4344.48萬元採購金額既沒有計入主營業務成本也沒有計入庫存成本,難免讓人懷疑其有少計成本的可能。

同樣的方法分析2017年採購和成本情況,也有相似的差異。根據2017年宏晟光電向前五名供應商採購的金額及其佔比,可知這年採購總額為8668.67萬元,剔除電力費用521.58萬元之後,當期主營業務成本中的直接材料金額和存貨成本中原材料的增加額應該有8147.09萬元。

可實際上,2017年主營業務成本當中的直接材料僅有5788.73萬元,而存貨中,原材料和委託加工物資合計2327.34萬元,相比於上一年年末相同項增加了1309.50萬元。整體核算結果與上述的8147.09萬元增加額相比還差了1048.86萬元。

相差的部分在存貨中並不能得到合理的體現,因為2017年末存貨當中在產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合計比上一年年末僅增加了312.01萬元而已。如果以直接材料佔主營業務成本的比例40.70%測算增長額中所含的材料成本,則實際上隻體現了126.99萬元的增長,還有921.87萬元採購額既沒體現在主營業務成本當中,也沒體現在存貨的相關材料成本中。

綜合來看,2017年和2018年的主營成本、存貨成本與採購的差異金額累計超過了5000萬元,這樣大的差異顯然是難以讓人接受的,畢竟宏晟光電的存貨規模也只有幾千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本中少計原材料金額就跟少計薪酬一樣,都是能夠起到多計利潤達到“粉飾”業績的效果,而若不是出於這樣的目的,那為何成本與採購之間會出現數千萬元的差距呢?

涉嫌多計營業收入

不管是成本中出現的薪酬問題,還是成本中原材料少計的問題,實際上都指向了宏晟光電有虛增利潤的嫌疑。那麽,除了虛增利潤外,其持續增長的營業收入又是否合理呢?

招股書披露,宏晟光電2018年營業收入有31660.06萬元,其中17684.38萬元是出口收入(如表3所示),一般情況下,計算增值稅時只需要考慮13975.68萬元內銷收入就可以了,與此同時還要考慮到2018年5月稅率下調影響(5月1日前按17%稅率,之後按16%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則2018年含稅營業收入為33942.75萬元。

理論上,含稅營業收入跟現金流量、應收款項、預收款項等財務報表數據存在合理的勾稽關係。如果宏晟光電招股書披露的營業收入沒有問題,則財務報表中必然體現為相同規模的現金流量流入,或者相同規模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账款等經營性債權的增加,反之亦然。現金流量方面,2018年宏晟光電“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有27241.16萬元,剔除預收款項減少額261.30萬元影響,則與2018年營業收入相關的現金流量流入金額為27502.46萬元。與33942.75萬元含稅營收勾稽,有6440.29萬元含稅營收未獲得現金流入,理論上這將形成相應金額的新增債權,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中相關項目中。

在資產負債表中,2018年年末宏晟光電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账款合計為10490.09萬元,同時壞账準備為564.45萬元,兩者合計結果與上一年年末相同項目的金額相比較,新增了4405.05萬元。顯然,這一結果與理論上新增的6440.29萬元明顯不同,相差了2035.24萬元,意味著2018年有2035.24萬元含稅營業收入既沒有現金流量流入,也沒有相應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账款作支撐,即使是考慮到軍品銷售享受的增值稅優惠,也不太可能對此有較大的影響,由此也就讓人懷疑其有虛增收入的可能。

同樣,2017年的營業收入也不能夠完全排除被虛增的可能。以17%的稅率計算,2017年含稅營業收入有25105.95萬元,而同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23458.13萬元,預收款項新增了96.14萬元,三者互相勾稽後,還有3448.94萬元含稅營收未能收到現金流入,理論上這將體現為新增債權。

然而在2017年年末,宏晟光電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账款6329.82萬元連同壞账準備319.67萬元合計跟上一年年末同項金額相比,僅新增了1597.72萬元債權,與3448.94萬元理論債權相比仍差了1851.22萬元。

採購數據存在異議

除了利潤和營收有虛增嫌疑外,宏晟光電報告期內的採購數據也存不合理情況。

從招股書披露的向前五名供應商採購額及其佔當期採購總額比例,推算出報告期的採購總額分別為8637.38萬元、8668.67萬元和13520.10萬元(如表4所示),然而,財務報表相關數據並不能為此提供支持。

增值稅稅率於2018年5月1日出現下調,在此之前按17%稅率徵收,之後按16%徵收,由此可推算出2018年含稅採購總額為15728.39萬元,與合並現金流量表中11267.20萬元“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勾稽,宏晟光電並沒有為其含稅採購總額支付全部的款項,理論上這將有會產生4461.19萬元新增債務,體現在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中。

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2018年年末的應付票據及應付账款7206.77萬元比上一年年末多出1571.74萬元,與理論新增債務4461.19萬元相差很多。與此同時,宏晟光電的預付款項跟上一年年末預付款項相比較也多了247.86萬元。

綜合來看,2018年年末宏晟光電的經營性債務實際上隻增長了1323.88萬元,比理論上應增加的4461.19萬元要少3137.31萬元。

在招股書中,宏晟光電並沒有披露自己是否存在票據背書的情況,而且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的增減情況跟“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也無較大差異。由此就讓人疑惑,宏晟光電的這3000多萬元採購並無相關報表數據支持,是如何出現的呢?

同樣,2017年的採購數據也存在明顯差異。按17%稅率考慮,2017年含稅採購總額為10142.34萬元。除了“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所體現的8941.27萬元已經付現之外,應該還有1201.07萬元的未付現含稅採購額體現為財務報表應付款項增加或預付款項的減少。

但是招股書合並資產負債表卻顯示,應付票據及應付账款5635.03萬元跟上一年的5813.83萬元相比較,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178.80萬元,同期,預付款項還增加了114.22萬元。一減一增下,宏晟光電2017年經營性債務不增反降了293.02萬元,跟上述分析測算結果應該增加1201.07萬元正好相反,從而出現了1494.09萬元的含稅採購額與財務報表數據不相符的異常情況

(本文已刊發於7月27的《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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