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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曼股份涉嫌虛增收入,采、存、銷情況異常連成串

文/胡振明

深入分析招股書中披露的數據,可以發現羅曼股份報告期各年度均有數千萬元的營業收入存在虛增的嫌疑,而這個疑點完全可以從採購異常數據以及採購與成本、存貨不匹配的矛盾之中得到進一步佐證。

在新三板掛牌的上海羅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羅曼股份”)於近日發布了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擬在上交所首次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2167萬股。

羅曼股份是一家主營景觀照明工程和設計的公司,設立於1999年,根據其在新三板披露的年報,2011、2012年、2013年營業收入為7449.21萬元、6637.72萬元和6721.41萬元,基本維持在7000萬元附近徘徊,然而到了2014年及招股書報告期內(2015年至2018年1~6月),公司的營收卻突然實現了持續大幅增長。2014年、2016年、2017年分別同比增長了58.44%、93.62%和77.59%。深入分析該公司招股書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可以發現該公司持續增長的營收若從財務勾稽角度分析,不排除有虛增的嫌疑,而這種嫌疑甚至可從採購數據的異常以及採購與成本、存貨不匹配的矛盾之中得到進一步佐證。

虛增營業收入嫌疑

羅曼股份的營業收入主要包括景觀照明工程、景觀照明設計、景觀照明其他服務收入,還有少量的其他業務收入。2018年1~6月,這幾項收入的金額分別有18299.23萬元、847.29萬元、872.65萬元和34.29萬元(如表1所示),由此可見其最主要的收入是來自景觀照明工程。

由於2018年5月增值稅稅率調整,其中景觀照明工程收入的六分之四按建築工程11%的增值稅稅率計算,而六分之二需按10%稅率考慮銷項稅額,並且其他幾項收入由於金額相對較小,則統一按服務業6%的稅率計算其銷項稅額。總體核算下來,2018年上半年的含稅營業收入達到了22110.62萬元。

根據財務勾稽原理,在財務報表之中必然有相應的現金流量和應收账款等經營性債權新增額與同期含稅營業收入相匹配,雙方有大致相同的規模,否則營業收入的真實性就很值得商榷了。

在羅曼股份的現金流量表中,雖然2018年上半年“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10841.61萬元,但這並不是同期營業收入的全部現金流入,還需要剔除預收款項的影響。同期,預收款項期末餘額為792.58萬元,相比期初餘額減少了336.23萬元。因此,剔除預收款項影響的現金實際流入了11177.84萬元。

將含稅營業收入和實際流入的現金流量勾稽,可發現還有大概10993.78萬元的含稅收入並沒有收到現金,從財務勾稽角度看,這將在資產負債表中導致大量新增債權的出現,即導致應收票據及應收账款出現相同規模的增加。

資產負債表顯示,2018年6月末應收票據及應收账款的账面金額是26477.68萬元,同期還有4242.21萬元的壞账準備,這兩項金額合計跟期初相同項目的金額相比較,隻增加了1395.28萬元,遠遠少於上述未收現的10993.78萬元含稅收入,差額達到了9598.50萬元,這意味著這一年有9598.50萬元含稅收入是有虛增嫌疑的。

同樣的邏輯分析2017年和2016年數據,依然發現每年都會有數千萬元的差異。其中,2017年營業收入有34627.30萬元,對景觀照明工程收入按11%稅率而對其他幾項收入按6%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則這年含稅營業收入達到了38248.77萬元。

現金流量表數據顯示,2017年“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16058.01萬元,在考慮預收款項減少546.37萬元之後,與同期營業收入相關的現金流量流入了16604.38萬元。與此同時,2017年年末應收票據及應收账款、壞账準備相比於上一年年末相同項目金額增加了18519.03萬元。

綜合現金流量和應收账款等經營性債權的變化情況後可發現,2017年該兩個項目隻支持35123.41萬元的含稅收入,與實際營收數據還差了3125.37萬元。而在2016年,推導的結果是,這一年有6661.77萬元的含稅營業收入來源不明。

報告期內,羅曼股份連續出現數千萬元的營業收入既無現金流入亦無應收账款等經營債權支持現象,更為“巧合”的是,羅曼股份是自2014年開始營業收入突然大幅增長的,這種異常的情況很難讓人排除公司為達到上市目的而有意在近幾年虛增收入粉飾財務報表的可能。

採購可信度受質疑

羅曼股份的採購數據中也有較大金額的差異,但是好在其並不像營業收入那樣具有連續性,只是在2017年的財務數據匹配上才出現數千萬元的異常。

從招股書披露的整體採購情況看,2017年直接材料採購了11550.76萬元,工程施工費採購了5022.12萬元(如表2所示),兩項合計可知這年的採購總額為16572.88萬元。如果直接材料按17%而工程施工服務按11%的稅率考慮增值稅進項稅額問題,則2017年含稅採購總額達到了19088.94萬元。

依照財務勾稽原理,在財務報表之中必然有相應的數據對同期的含稅採購總額形成支持,體現為與採購相同規模的現金流量流出,或者應付票據及應付账款等經營性債務出現相同規模的增減。可事實結果究竟如何呢?

2017年,羅曼股份“購買商品、 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有16445.26萬元,考慮到同期預付款項減少的213.53萬元,實際上這年與採購相關的現金流量流出了16658.79萬元。將這個金額的現金流量跟含稅採購總額勾稽,可發現還有2430.15萬元的含稅採購額並未支付現金,這意味著該金額必然要形成相同規模的經營性負債,體現為同期應付票據及應付账款出現相同規模的增加。

可奇怪的是,2017年年末應付票據及應付账款11708.32萬元和上一年年末的6005.09萬元相比較雖然出現增長,但增加的金額卻高達5703.22萬元,遠遠大於上述未付現的含稅採購額,差額達到3273.07萬元。那麽,這個大幅增長的負債又是什麽原因導致的呢?

需要補充的是,羅曼股份在報告期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並沒有出現明顯的增加,而同期的“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也基本能夠滿足長期資產增加的需要,並不會對上述採購數據之間的勾稽關係產生重大影響的。

相較2017年採購數據匹配的異常,在此之前的2015年和2016年以及之後的2018年上半年,《紅周刊》記者根據相關數據做進行同樣的推導,卻沒有發現有重大數據差異。如此情況進一步說明,該公司2017年的採購數據是值得懷疑的。

成本或不真實

若從採購數據進一步分析,還可發現羅曼股份在招股書中披露的營業成本和存貨數據也可能是不真實的。

例如,2018年1~6月直接材料的採購金額為7303萬元(如表3所示),理論上,這些採購回來的原材料要不用於生產並銷售最後結轉到營業成本之中,要不仍然留在存貨之中,體現為原材料存貨的增加或者各種產品的原材料成本的增加。

在2018年1~6月的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之中,直接材料的成本是6382.17萬元,這個金額跟同期直接材料採購額相比較,可大致測算直接材料採購額比營業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多出920.83萬元。這意味著,還有一部分直接材料的採購額需要留在存貨之中,體現為原材料存貨的增加和工程施工存貨中原材料成本的增加。

2018年6月末,羅曼股份的原材料存貨有849.57萬元,和期初的948.88萬元相比並沒有增加,而是減少了99.31萬元。與此同時,工程施工存貨為14884萬元,和期初相比增加了10132.06萬元,那其中包含了多少原材料成本呢?對此,招股書並沒有直接披露該資訊。不過,根據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直接材料佔該業務成本的比例55.27%測算,工程施工存貨增加額之中大概包含了5599.99萬元的原材料成本。

綜合上述存貨的變化情況,在僅考慮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的情況下,存貨所體現的原材料及材料成本的增加合計就有5500.68萬元,遠遠超過直接材料採購額多於營業成本的920.83萬元,差額達4579.85萬元。顯然,這麽多的存貨成本從何而來就成了“謎”,而即使是考慮分析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合理誤差,也不太可能有數千萬元的差異,很顯然,其營業成本或存貨成本的真實性是值得懷疑的。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招股書顯示在羅曼股份的營業成本之中,直接材料成本絕大部分屬於“景觀照明工程業務”的成本,報告期內“景觀照明設計”成本分別僅有幾百萬元,主要為設計人員的工資成本與少量材料製作費用,而“景觀照明其他服務”的成本主要為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金額相對較小,也不可能出現數千萬元的影響。

2016年出現的問題跟2018年上半年相似,這年直接材料採購額6993.76萬元比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的直接材料金額6851.56萬元僅多出142.20萬元,僅就這項差異而言,採購與營業成本的直接材料基本持平,這意味著,存貨中的相關項目沒有大額變化才對。

2016年年末的存貨之中,原材料在2016年年末有279.21萬元,相比於上一年年末而增加了50.12萬元,但是,這年年末的工程施工存貨5046.67萬元和上一年年末相比,大幅增長了4249.59萬元,如果按“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的直接材料佔比65.25%計算,該項存貨之中體現了原材料增加2772.86萬元。

綜合存貨成本的變化情況,上述數據體現了原材料及存貨原材料成本合計增加額是2822.98萬元,明顯出現了較大金額的變動,而不是基本持平,這跟營業成本中直接材料採購金額相差了2680.78萬元。

奇怪的是,2017年情況恰好相反,這年直接材料採購額11550.76萬元與“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的直接材料金額9945.10萬元相比,還剩1605.66萬元應該體現為存貨相關項目金額的增加。而在這年年末的存貨之中,原材料存貨948.88萬元相比於上一年年末的金額增加了669.67萬元,與此同時,工程施工存貨相比於上一年年末的金額則減少了294.73萬元,若按“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直接材料佔比63.65%計算,則其中原材料成本部分減少了187.60萬元。

綜合起來,可發現存貨各項目隻體現了原材料的482.07萬元的增加,還有1123.59萬元採購既沒有體現在“景觀照明工程業務”成本的直接材料之中,也沒有體現在存貨之中,而其他項目的原材料成本又比較低,這就很可能這是一項大額的誤差,導致營業成本或者存貨成本數據可信度較低。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內連續多個期間出現營業成本、存貨成本的異常情況,再聯繫到上述分析中發現的可能存在虛增收入的情況,這不但間接證明了營業收入是有問題的,也使得羅曼股份在採購、存貨、銷售過程中的各項異常“連成一串”。

(本文已刊發於2019年2月2日出版的《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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