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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將於19日正式上線商品互換業務

中證網訊(記者 王朱瑩)為了進一步增強市場機構對商品互換業務的理解,大商所於12月12、13日在上海、深圳相繼舉辦兩場商品期貨互換業務培訓,來自實體企業、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及風險管理子公司共約550餘位高管人員和業務人員參加了活動。

大商所副總經理王偉軍在致辭中指出,大商所將於19日正式上線商品互換業務。作為商品衍生品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商品互換業務的推出,能夠與場內市場工具共同構成互通共融、互促共進的風險管理生態圈,將更好地滿足實體企業和市場參與者的個性化風險管理,降低市場參與的門檻和成本、增大市場容量,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範圍,進一步完善多層次商品市場體系。

在培訓活動中,大商所清算部商品互換業務團隊分別就商品互換業務規則、場外平台方案和開戶及操作流程等進行了介紹。參訓學員表示,通過本次培訓加深了對大商所商品互換業務方案、規則和平台操作的認識,也深刻理解了商品互換這一國際衍生品市場上通行的場外業務對於企業風險管理及機構業務開展的作用,希望能盡早參與該項業務,引導和服務相關機構用好這一新工具、新平台、新市場。

為了更好地滿足市場參與者的交易需求,在交易標的的選擇上,大商所以連續價格標尺、新品種標的、可拆分對衝、實時行情可點價、公開透明等為標準,對期貨合約、期貨價格指數和現貨指數等進行系統比較梳理,並根據市場可接受度等情況,依托現有品種體系、選擇相對成熟的期貨合約和期貨價格指數為標的推動開展相關業務,以便風險管理鏈條能夠在場內市場實現完整對衝。此外,為了將場外商品衍生品市場由分散市場變成有組織的市場,以便更好地提升商品互換業務的運行效率,大商所圍繞構建“互換交易商為核心”的商品互換業務模式,研究推出商品互換業務平台,提供標的管理、交易登記、盯市、資金管理、雙邊清算服務,在不增加交易風險和資金成本的情況下,增加實體企業的交易機會。

大商所商品互換業務規則公布以來,得到了市場的積極關注,目前已經有多家實體企業向為其服務的期貨公司谘詢,希望利用商品互換工具開展風險管理,利用自定義合約要素解決自身在產品種類、合約期限和市場容量等方面的個性化需求,利用雙邊清算交易機制放大自身信用優勢、優化套期保值資金投入。本月12日,大商所正式公布了交通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及中國銀行為首批綜合業務指定存管銀行,據了解目前已有20多家機構通過商品互換業務交易商資格審核,首批交易商名單將於近日正式對外公布。

參訓的某期貨公司業務負責人表示,大商所商品互換業務的推出,為期貨公司提供了更多服務實體經濟和機構大類資產配置的工具,特別是對風險管理子公司來說,能夠充分發揮場內外市場橋梁的作用,構建承接頭寸、對衝頭寸的閉環業務模式,在互換交易機制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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