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個稅改革體現了怎樣的政策取向?徵收將因人而異

  個稅改革體現了怎樣的政策取向?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近期表示,今年將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度,根據居民生活消費水準變化,合理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優化稅率結構,完善稅前扣除,規範和強化稅基。可以預見,未來個人所得稅改革將遵循法治取向、民生取向、公平和效率兼顧取向。

  個人所得稅改革必須堅持法治取向。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我國稅收法治化的基本要求,也是稅制改革的方向。個人所得稅作為涉及職工最廣的一個稅種,百姓對改革動向極其關心。當前,無論是基於經濟發展導致公民收入水準的變化,還是收入分配調節的需要,抑或出於穩定稅基稅負的要求,都迫切需要加快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工作。相關部門將個人所得稅法(修訂)等多項法律法規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力爭年內完成起草工作,及時上報國務院,就是用法律的剛性完善稅基,穩定稅負。

  個人所得稅改革必須堅持民生取向,即要改善人民生活,讓工薪階層能夠通過勞動改善生活。個人所得稅改革要以民生為重心,以廣大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願景為出發點,讓利於民、減負於民、藏富於民。從改革的基本思路看,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扣除項目都是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有力手段,是眾望所歸的改革方向。

  現在的起徵點設定,在納稅的時候不考慮你是誰、不考慮你家裡有多少人,也不考慮你家裡有沒有病人,有沒有教育、房貸等負擔,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刀切”的傾向。這次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提高起徵點的同時,提到“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意味著個稅徵收將因人而異,這將有效提高群眾的實際收入,提升家庭和個人購買力,激發市場活力,提高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指數。

  個人所得稅改革必須兼顧公平和效率。1981年,我國開征個人所得稅,徵收內容主要包括工資、薪金所得、經營所得以及其他收入和報酬。個人所得稅是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之後的國內第四大稅種。據統計,2018年1至2月,個人所得稅收入2841億元,佔稅收收入比重為7.8%。

  目前,公民收入包括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資本所得等方面。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職工收入水準的提高,民眾收入方式的多元化,個人所得稅的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逐漸弱化,甚至出現“逆調節”現象,實際運行中往往變成了“工薪稅”。正如一些網友所言,我國個稅針對工薪階層征稅較充分,一些真正的有錢人稅收負擔相對較輕;個稅按月繳稅,而非按年匯總納稅,使得工作周期性強的從業人員稅負較重,比如幾個月沒有收入,但下個月有好幾萬元入账,個稅比例就會相對畸高;個稅不是以家庭為部門,也存在計稅不公平的問題……

  因此,個人所得稅改革,要綜合考慮不同地域、不同收入來源、不同收入水準、不同家庭負擔等群體利益平衡。徵收起點(或者徵收基數)要根據經濟發展收入和價格水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分類區別綜合計征。要以家庭為申報主體和徵收單元,充分考慮家庭必要開支、基本開支和特殊開支,在保證不明顯影響人民生活水準的情況下,合理確定扣除項目和扣除明細,科學計征個人所得稅。(半月談記者 王俊祿 陳長嶺)

責任編輯:李彥麗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