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減負非個稅提高起徵點主因 旨在實現收入分配公平

  提高起徵點減負並非個稅改革主要目的

  來源:證券時報  易永英

  個稅改革有動靜了,其中最受關注的舉措是個稅起徵點的提高,由原來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消息一出,有人歡呼納稅負擔將會顯著減輕,也有人認為起徵點上調幅度還遠遠不夠。實際上,在現行稅制下,提高起徵點並非個稅改革的主要目的,個稅改革包含更多比起徵點更重要的內容。

  個稅改革已經進行了多年,近年來調整過3次,分別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扣除額從每月800元提至每月2000元,再到每月3500元。實際上每次都是圍繞提高起徵點在改革,如此改革並不全面。個稅有個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調節收入差距,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如果僅圍繞起徵點來改革,這個作用就很難實現。

  距上一次調整個稅起徵點時隔7年,這期間我國個稅繳納逐年增加。據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同比增長18.6%。今年前5個月,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6891億元,同比增長20.6%,超過了2013年全國個稅收入的6531億元。財政部解釋稱,個稅收入大增主要是城鎮居民收入增加以及納稅人數增長帶動。因此,個稅起徵點的提高是趨勢,也是眾望所歸。

  而除了提高起徵點,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更值得關注。畢竟這對於大多數家庭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針對納稅人家庭的特殊消費支出專項附加扣除,更有針對性,扣除更科學。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

  另外一大亮點則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個稅的征稅模式,在國際上通常有分類徵收與綜合徵收兩種做法,我國目前實行分類徵收,也就是把不同的收入來源按照不同的方法來征稅,採用不同的稅率。比如,我國現行個稅中,工資、薪金所得是累進稅率,勞務所得、稿酬所得、專利權所得是比例稅率。假如高收入者每月幾十萬月薪,按工資、薪金所得要交納45%的個稅,但按勞務所得,則隻交納20%個稅。看似公平的徵收方式,也會產生漏洞與不公平。國際上大部分國家通常採用綜合徵收模式,就是把大部分的收入並成一類征稅。這樣既簡單,又能防止一些規避行為。此次個稅改革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方式,遵循量能課稅的原則,使稅制更加公平。

  總體來看,此次個稅改革,不論是個稅起徵點上調,還是專項附加扣除等都是在探索社會公平方面邁出的一大步。無疑會讓大部分納稅人享受其中帶來的便利,在實現民生改善,保障百姓利益,發揮調節功能方面更加凸顯個稅的作用。

責任編輯:孫劍嵩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