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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託回復上交所“九問”:逾期項目共25個超117億元

6月7日,安信信託15頁公告回復上交所“九問”。

在回復中,安信信託(600816.SH)詳細解答了關於公司業績、項目兌付情況、貸款發放情況、資產減值、高管薪酬及會計差錯等方面問題。

安信信託表示,截至5月20日,該公司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託項目共計25個,共涉及金額117.6億元。不過,安信信託強調,該公司在設立每個信託計劃產品時,均會要求債務人提供較強的擔保措施,以保證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仍有可能執行到相應財產。數據顯示,在上述項目中,主動管理類項目抵質押擔保的比例為100%,沒有導致信託財產受損的終極風險。

業績下滑:內外部多重因素影響

作為2017年信託業務收入行業第一、淨利潤行業第二的頭部信託公司,安信信託在2018年遭遇業績的大幅下滑,也因此引發監管及公眾關注。

安信信託表示,資本市場的波動導致公司持有的部分金融資產受到損失,和手續費及傭金淨收入大幅下降,是業績下滑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在行業政策調整及市場因素影響下,2018年信託行業業績出現了2016年後的又一次回調。而安信信託的信託業務交易對手以中、小企業及實體經濟為主,佔公司信託業務客戶總數的52%,受宏觀經濟調控影響,部分企業融資能力受限,因此未能足額支付公司信託報酬,導致公司年度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下降。

針對較受關注的“2018年四季度手續費及收入為負數”的主要原因,安信信託表示,系受外部環境和監管政策調整的影響,部分信託報酬未能如期收回所致。其回復稱,公司對信託業務收入的確認與計量始終遵循一貫性原則,通常在四季度對前期未受到的信託報酬中回收可能性較小的部分予以調整。

2018年,由於中小企業受宏觀經濟下行和監管政策調整的影響較大,部分企業融資能力受限,出現沒有按合約約定支付信託報酬的情況,帶來了往年未曾出現過的大額回衝現象。因此,公司結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判斷及公司實際情況,對當季度部分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不再確認,同時對前期已經確認的部分手續費及傭金收入進行了調整。

資產減值損失21.5億 印紀傳媒佔比50%

2018年年報中,安信信託發生資產減值損失21.56億元,交易所要求披露分項列示報告期內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具體資產項目,並說明計提減值準備的原因等問題。

安信信託最新披露,“印紀傳媒”計提減值準備10.55億元,系公司2018年2月通過協議方式受讓印紀傳媒股份1.07億股,受讓價格為12.75元/股。但截至去年9月28日印紀傳媒收盤價為3.46,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於非暫時性的,可以認定該項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

此外,安信信託還涉及“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貸款計提減值準備5.5億元。由於中弘股份已於去年底退市,但上述債權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判斷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短期內沒有還款能力,並已將該筆貸款五級分類歸類為“損失類”。

最新回應年報10億元會計差錯

安信信託公布2018年報後,不及一周內發布公告稱:公司經自查發現,由於工作疏忽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的有關账務處理存在會計差錯,導致2018年度營業收入存在差錯。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強調,“你公司應當充分核查出現重大會計差錯的內部原因,完善內控機制,依法依規進行會計差錯更正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範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安信信託回應稱,公司將加強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強化內控管理和會計核算管理。本次會計差錯更正能夠更加準確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實際經營成果,不影響公司2018年度合並淨利潤、合並總資產、合並淨資產。

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託項目共計25個

針對問詢函中關於公司信託項目兌付問題的問詢,安信信託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20日,本公司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託項目共計25個,共涉及金額117.6億元,其中單一資金信託計劃13個,涉及金額59.42億元;集合資金信託計劃12個,涉及金額58.17億元。上述信託計劃委託人主要是有風險識別能力的專業投資者。

從時間上看,上述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託項目中,2018年上半年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約為0.62億元,2018年下半年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約為48.12億元,2019年截至5 月20日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為68.86億元。

安信信託表示,公司在設立每個信託計劃產品時,均會要求債務人提供較強的擔保措施,以保證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仍有可能執行到相應財產。數據顯示,在上述項目中,主動管理類項目抵質押擔保的比例為100%,沒有導致信託財產受損的終極風險。前述兌付問題主要因宏觀經濟形勢及市場變化等突發性原因,導致部分項目出現了短期流動性困難。

高管薪酬上浮系遞延發放所致

2018年,在安信信託業績下滑的情況下,公司高管的薪酬總額卻不降反升。安信信託表示,公司董監高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均根據股東大會相關議案確定標準,並通過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績效考核,按照《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績效獎金分配,同時根據《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恢復與處置計劃》執行相關激勵性薪酬延付的規定。

因此,公司年報披露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報告期內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等於當年度固定薪酬、上年度績效薪酬及過往年度績效獎金遞延發放部分。2018年年報披露的薪酬,事實上包含了2018年度的固定薪酬、2017年度的績效薪酬及以往年度的遞延績效獎金。安信信託表示,2018年度的績效薪酬將在2019年度年報披露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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