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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託回復上交所“九問”質詢:25個項目未能如期兌付

記者|張曉雲

一次延遲回復後,安信信託在端午節期間交出了上交所“九問”的答卷。

6月7日,安信信託(600816.SH)發布公告回復上交所此前的年報問詢函,涉及到業績下滑、信託產品違約或延期兌付、高管薪酬等9大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安信信託在公告中披露了2018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期間出現違約或延期兌付的信託產品數量有25個,涉及金額約117.6億。

一位信託業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安信信託未能如期兌付的項目數量和金額都超過了此前市場預期。一組可對比的數據是去年信託業“雷震子”中江信託。4月22日,雪松控股董事局主席張勁透露,中江信託共計35個逾期項目,本金總規模約79億元。

具體來看,截至 2019 年5月20日,安信信託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託項目共計 25 個,其中單一資金信託計劃 13 個,涉及金額 59.42 億元;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12 個,涉及金額 58.17 億元。

安信信託表示,前述信託計劃委託人主要是有風險識別能力的專業投資者,信託計劃到期後公司積極配合委託人開展資金催收工作。

從時間分段上來看,在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託項目中,2018 年上半年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 金額約為 0.62 億元,2018 年下半年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約為 48.12 億元, 2019 年截至 5 月 20 日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為 68.86 億元。

從風控措施來看,有足值的抵質押擔保的佔比為 42%,企業保證擔保的佔比 為 43%;其中主動管理類項目的抵質押擔保的比例為 100%,沒有導致信託財產 受損的終極風險。前述兌付問題主要因宏觀經濟形勢及市場變化等原因,出現了短期流動性困難。

安信信託表示,對於到期的信託計劃,公司一方面與委託人積極溝通協商信託計劃延長期限;另一方面通過與債務人談判、尋求第三方企業債務重組、通過司法途徑處置資產等方式積極處置變現資產,盡快向委託人兌付。

安信信託表示,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依據銀保監會的規定區分信託財產和固有財產,對信託業務和固有業務分別管理並分別記账核算。經公司自查,公司管理的信託產品不存在剛性兌付的情形。

就前述違約或延期兌付產品,安信信託表示,作為受託人管理和處分財產的行為均根據相關 信託協議約定實施。在違約或延期兌付事項後,本公司均履行了信託合約約定的受託人義務,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合約約定、未履行受託人義務的情況,因此不存在引發投資者追索等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的問詢函中要求安信信託列示出現違約或延期兌付的信託產品名稱及其最終投資標的、募資金額、目前進展。但安信信託在此次回復中用《信託法》申請豁免披露具體信託項目詳細信息。

安信信託表示,作為一家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所開展的信託業務受《信託法》的約束並具有如下特殊性:

1信託公司根據《信託法》開展信託業務需對相關參與主體承擔保密義務。信託產品情況均屬於本公司需履行的保密義務範疇內,除向委託人披露外,對公眾披露相關信息有可能會損害相關信託產品受益人的利益。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風控管理制度,本公司在設立每個信託計劃產品時,均會要求債務人提供較強的擔保措施,以保證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仍有可能執行到相應財產。一旦信託產品在某個時點出現違約或延期兌付的情況,本公司作為管理人,將嚴格履行相關誠實、勤勉、盡職義務,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盡可能保障信託產品的正常兌付,包括采取協商展期、實現擔保措施、訴訟等 適當、有效措施,積極減少違約及延期兌付的情況,保障受益人的財產安全。

此前,界面新聞曾獨家報導了安信信託5款信託產品出現了違約或延期兌付,分別是“安信·深圳羅湖城市更新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安信深圳羅湖項目)、“安信?新農村建設發展基金集合信託計劃”(下稱安信新農村項目)、“安信信託-安贏11號廣州油富城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安贏11號)、“安信信託-安贏25號深圳和緣福城市更新”(安贏25號)和“安信信託-沃野投資集合信託計劃”(下稱安信沃野投資)。(【獨家】安信信託又有一款房地產信託遇麻煩,深圳某舊改項目利息出現逾期、【獨家】安信信託貴州新農村項目逾期,德祥地產等為融資方股東、上交所九問直指違約,安信信託又有三款產品面臨兌付麻煩)

除了產品違約或延期兌付問題外,外界較為關注的還有安信信託的業績跳水和高管薪酬。

年報數據顯示,2018年,安信信託實現營業收入2.05億元,同比下滑96.34%,歸母淨利潤 -18.33 億元,同比減少 149.96%。從以往年淨利潤指標來看,安信信託2014年至2017年的年度淨利潤增速分別為266.07%、68.26%、76.17%和20.91%。

對於業績跳水,安信信託解釋稱,一是受資本市場波動的影響, 2018年公司持有的部分金融資產體現的損失比上年度增加 27.12 億元;二是受行業政策調整及市場等多重因素影響,公司手續費及傭金淨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全年確認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15.38 億元,較上年減少 37.4 億元。

雖然業績跳水,但安信信託的高管薪酬不降反升。該公司年報顯示,2018 年,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際獲得的稅前報酬合計 4869.6 萬元,較 2017 年增加 458 萬元。其中僅原總裁楊曉波一人的薪酬達到稅前1098.8萬元,引發關注。

安信信託解釋稱,公司年報披露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報告期內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 酬總額”為報告期內公司實際向上述人員支付的薪酬金額,其中: 內部董監高人員薪酬=當年度固定薪酬+上年度績效薪酬+過往年度績效獎金遞延發放部分。

安信信託表示,基於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關於董監高薪酬制度和其構成情況 年度績效考核在年末,實際發放於次年春節前,加之歷年遞延績效應發放部分, 故 2018年年報披露的董事、監事、高管稅前報酬是:2018 年度固定薪酬+2017 年績效薪酬+2018 年度應發放以往年度的遞延績效獎金。2018 年度績效薪酬將在 2019 年度年報披露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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