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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補”風波後,金龍汽車近三年交出超2.6億元行政罰款

金龍汽車被罰2.603億元

下屬公司蘇州金龍罰款佔其99.93%

記者丨李星

12月6日,金龍汽車(600686.SH)發布的《關於最近三年行政處罰及整改情況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顯示,金龍汽車下屬企業近三年來涉及財政部、工信部、環保、安全生產、稅務、消防等部門行政處罰金額超2.603億元。

金龍汽車下屬企業包括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金龍”)、廈門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即廈門金龍)、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即廈門金旅)和金龍汽車(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金龍”)。

其中,蘇州金龍近三年受到的行政處罰最高,約為2.601億元,佔金龍汽車總繳納罰款額度的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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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災”戶蘇州金龍

2016年9月,財政部將新能源汽車部分嚴重“騙補”的5家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包括蘇州金龍、蘇州吉姆西客車製造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客車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蘇州金龍是上述五家企業中涉及“騙補”金額最大的一家。

2016年12月20日,工信部對外發布對蘇州金龍等企業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涉及“有牌無車”的4家企業給予“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問題車型、暫停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申報資質、責令進行為期6個月整改”等處罰措施。

金龍汽車的上述《公告》中也指出,因蘇州金龍申報2015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1683輛車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辦理了機動車行駛證,不符合申報條件,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約5.192億元。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決定對蘇州金龍作出按違規問題金額的50%處以約2.596億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追回蘇州金龍2015年中央財政預撥資金5.192億元,該筆資金將在2015年度資金清算中扣減,並從2016年起取消蘇州金龍中央財政補助資格。

據了解,蘇州金龍於2017年8月已完成整改工作並通過驗收。2017年8月21日起,蘇州金龍恢復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格。《公告》稱,蘇州金龍的相關整改工作已完成並通過驗收、相關不利影響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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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龍已停產

不過,因受子公司蘇州金龍罰單影響,2016年金龍汽車營業收入和利潤收入皆大幅下滑。數據顯示,2016年,金龍汽車營業收入同比減少了18.6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從2015年的5.35億元降至虧損7.19億元,降幅鋼彈234.26%。

根據金龍汽車發布的2017年上半年財報,蘇州金龍在2017年上半年僅銷售了3輛新能源客車,廈門金龍及廈門金旅受其影響,上半年分別銷售客車478輛和491輛。

不過,完成整改的金龍汽車正在走出“騙補”事件帶來的影響。數據顯示,2017年金龍汽車共銷售新能源客車10322輛;2018年上半年,金龍汽車共銷售新能源客車5860輛,同比增549.67%。

銷量的提升帶動了金龍汽車營業收入的提高。數據顯示,金龍汽車在2018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為126.99億元,同比增長23.6%;但其今年前三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卻較上年下滑了62.58%。對此,金龍汽車解釋為,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減少主要是去年同期蘇州金龍恢復新能源補助資質,確認了2016年1月至9月期間銷售的合規新能源車輛對應的中央財政補貼收入。這使得去年同期金龍汽車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同比增長了325.86%。

此外,記者了解到,金龍汽車旗下的子公司之一,西安金龍目前已停產。

西安金龍成立於2015年,是由金龍汽車、陝西汽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蘇州金龍聯合組建而成的一家現代化客車整車製造企業,主要經營汽車及配件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等。

據悉,西安金龍乾式噴塗室活性炭過濾裝置填料不足,違反了《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西安市環境保護局根據《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第(一)項的規定,處罰西安金龍10萬元。

《公告》稱,出於避免造成環境汙染,及其近年持續虧損、計劃引入戰略投資者等因素的考量,西安金龍目前已處於停止生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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