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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148家網貸平台上線銀行存管 存管門檻將越來越高

  ■本報記者 劉 琪

  近年來,網貸平台積極對接銀行存管。尤其是去年,網貸行業迎來“存管潮”。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有590家平台在2017年上線了銀行存管。今年,網貸平台繼續對接存管,尋求達標合規。《證券日報》記者從網貸天眼獲得的數據顯示,截至8月20日,今年共148家網貸平台上線銀行存管。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近期發布的《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一同下發的《網絡借貸資訊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以下簡稱“108條”),對銀行存管的規定更加細化,新增了存管账戶綁定的銀行卡不允許透支功能的規定,並要求平台在合規檢查完成前完成銀行存管。不過,“108條”並未提及存管屬地化,而此前上海和深圳均有存管屬地化要求。有業內人士指出,未提存管屬地化對平台來說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合規成本 。

  銀行存管門檻

  未來將越來越高

  作為合規的標配之一,近年來網貸平台都積極對接銀行存管。特別是在《網絡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網絡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並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後,為了能順利通過備案,網貸平台對接銀行存管的熱情更加高漲。

  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有590家平台在2017年上線了銀行存管。而今年以來仍在持續對接,網貸天眼數據顯示,截至8月20日,今年共148家網貸平台上線銀行存管。不過,數據同時顯示,去年同期的上線銀行存管的平台數量為246家。對於同比減少的原因,有業內人士認為,原因在於銀行對於存管業務更加謹慎,以及銀行存管的要求也更加嚴格。

  “隨著相應的政策約束,銀行存管的成本也在提升,所以部分銀行選擇了退出存管業務。供給端減少,勢必增加存管門檻,隨著網貸行業出清,銀行對於網貸平台的合作準入門檻肯定會越來越高”,網貸天眼副總裁李光耀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時談道,“據我了解,有幾家銀行已經放緩接入存管業務了,要求平台有市值在100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股東背書、省一級的真實國資支持,或者有非常知名的VC、PE投資,才會考慮接入。”

  雖然業內認為門檻在提高,但每家銀行的要求各不相同且並沒有統一的標準。而近期發布的“108條”對銀行存管的規定更加細化,新增了存管账戶綁定的銀行卡不允許透支功能的規定,並要求平台在合規檢查完成前完成銀行存管。

  李光耀認為,之前大部分銀行已經不允許綁定信用卡,主要是為了防止用戶透支信用卡投資,這次只是把這個要求進一步明確下來。信用卡透支套現本就屬於違法行為,可能面臨貸款詐騙的刑事風險,而如果將套取的貸款用於放貸牟利,可能涉嫌轉貸轉牟利罪。

  值得關注的是,“108條”並未提及存管屬地化,而此前上海和深圳均有存管屬地化要求。有業內人士認為,未提存管屬地化對平台來說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合規成本 ,減輕部分平台的合規壓力。

  存管行為

  並非對網貸交易提供背書

  隨著近期網貸行業風險持續發酵,部分上線了銀行存管的網貸平台發生問題,有投資者認為,存管銀行應承擔一定責任。

  對此,有業內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銀行存管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平台控制操作風險,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是銀行存管無法覆蓋的。此前下發的《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也明確表示,“存管人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違約責任”,所以銀行隻負責資金進出,並不是為平台風險進行背書。

  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存管銀行的職責是:存管銀行對出借人與借款人開立和使用資金账戶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根據合約約定,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進行存管、劃付、核算和監督。存管銀行對存管專用账戶內的資金履行安全保管責任,承擔實名開戶和履行合約約定及借貸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審核責任。

  對於兩者之間的法律責任關係,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法律顧問卜祥瑞解釋道,存管銀行與網貸機構之間為委託代理關係,即存管銀行接受網貸機構的委託,授權保管和劃轉客戶資金;網貸業務當事人(出借人、借款人等)與網貸機構之間也構成委託代理關係,但不直接與存管銀行構成委託代理關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相關規定未要求存管銀行承擔“共同受託”責任。

  他同時強調,存管銀行存管行為並非對網貸交易行為提供銀行信用背書。為隔離相關風險,保護存管銀行的合法權益,《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的通知》已明確了存管銀行的免責條款。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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