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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3月巴南有42起食品藥品違法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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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

巴南發布

-Banan

微博號:@巴南政務

這裡是巴南區委、區政府官方微信平台

3月29日

區市場監管在區政府網站上發布了

3月份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信息

當月巴南共有42起食品藥品違法違規案件

其中有5起是「免予處罰」

想必很多小夥伴跟小編都有著一樣的疑問

那就是為什麼案件定性一樣

受到的行政處罰結果卻截然不同

甚至還是「免予處罰」呢?

舉個例子來說明:

本文中兩個行政處罰案件,巴南區劉仁前水產店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該案行政處罰種類為「免予處罰」;巴南區吳毛肚水產品店 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該案行政處罰種類為「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同樣是「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得到的行政處罰種類卻不同。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採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案件的行政處罰詳情如下: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三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鍾德玉副食店: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

巴南區石么妹副食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三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鄭賢勇副食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十三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二款、《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楊氏副食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沒收非法財物。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十三項、第一百三十六條。

巴南區劉仁前水產店: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小劉水產店: 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免予處罰。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三十六條。

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巴南區巴南大道分公司:經營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三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行政處罰種類:免予處罰。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十三項、第一百三十六條。

巴南區齊恩食品超市融匯店: 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免予處罰。

行政處罰依據: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吳毛肚水產品店: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第一百三十六條、《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梁毛肚水產店 :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免予處罰。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三十六條。

巴南區豐盛李德勝副食店: 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免予處罰。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十三項、第一百三十六條。

馮永術: 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用農產品

行政處罰種類: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三項、《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巴南區君偉副食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用農產品

行政處罰種類: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巴南區祥輝冷凍食品經營部: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巴南區魚胡路分公司:銷售恩諾沙星超標的鱸魚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巴南區容成副食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巴南區義青副食百貨超市: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3、沒收非法財物。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三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傅泉副食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十三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二款、《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鄧洪波: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戴成文: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

巴南區譚木蓮蔬菜經營部: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周啟華:經營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行政處罰依據:

唐可朝: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潘瓊華: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十三項、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昌明糧油經營部:經營獸葯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趙正蘭: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行政處罰種類: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李顯國: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巴南區真富食品店:經營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

陳利: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第一款、第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第十七條第(二)項。42

余強:經營重金屬含量和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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