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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O可裝糊塗,法治不能怠慢

ZAO可裝糊塗,法治不能怠慢

從8月31日一夜刷屏爆紅,到9月3日被主管部門約談,ZAO隻用了4天時間。

在4天的時間裡,ZAO經歷了投資人追捧、伺服器承壓、隱私權受質疑、微信封殺等種種事件。9月3日,工信部約談陌陌,要求對ZAO存在的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等問題,組織開展自查整改,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ZAO隨後在微博作出回應,表示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僅需一張照片,出演天下好戲”,如此簡單有趣的玩法,引來無數人的追捧似乎並不意外。唯其如此,現在的反轉來得未免太快了一點。

為什麽會在很短的時間裡迅速反轉?有人歸結為專業人士的質疑。這當然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但如果僅僅是專業人士出面質疑,因其數量不多,要達到反轉的效果無疑還需要一個過程。

據媒體報導,實際上就在最初追捧ZAO、向朋友圈上傳換臉照片的時候,很多用戶就已經有了隱隱的擔心,只不過在最初的那一刹那,這種擔心被好奇、驚喜暫時埋沒了而已。但因為事關隱私,這種擔心又很可能在一夜之後復甦。而正是這樣一大股力量的匯入,鑄就了今天ZAO的尷尬。

這一點說明了什麽?一言以蔽之,它說明用戶的網絡隱私保護意識正在迅速覺醒。

明白了這一點再來看ZAO的用戶協議,簡直有恍如隔世的感覺。

按照ZAO此前的授權協議,用戶上傳發布內容後,意味著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以及ZAO用戶在“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可以對用戶內容進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與編輯(如將短視頻中的人臉或者聲音換成另一個人的人臉或者聲音等)以及對修改前後的用戶內容進行信息網絡傳播以及《著作權法》規定的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財產權利及鄰接權利”。“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類似表述,明目張膽地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網絡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幾乎肯定會招來公眾的怒火,難道企業對此居然全無省察?

在輿論壓力之下,ZAO更改了隱私協議的部分條款。9月3日,ZAO又致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為什麽考慮不周?是因為無知,還是因為其盈利模式導致了對用戶隱私的漠視?這是一個需要企業捫心自問的問題。

是否真把用戶的隱私權利放在心上,難免會有企業裝糊塗,這不奇怪,重要的是監管需要及時跟上。就ZAO的具體情況而論,其主要是為了娛樂而涉及到個人隱私,但當下刷臉技術已經運用到包括金融、信用等多個領域,假若缺乏高效有力的監管,各種麻煩和問題一定會層出不窮。

現在,工信部出面約談,是一個強烈的警示信號,其作用毋庸置疑。在此之前,ZAO已經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輿論認為“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按照工信部的要求,ZAO接下來會有什麽樣的整改動作以增信釋疑,不妨拭目以待。

人臉識別等技術的發展正在改變著人們的生活,但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問題。正如專家所說,生物信息不可再生,“一旦洩露,你不可能再有第二張臉了”。享受技術進步又守住安全底線,用戶自己先要把牢“生物隱私”的大門,與此同時,鑒於個人信息保護與大數據之間監管存在現實的模糊地帶,因此包括立法、執法和司法在內,法治必須發力。

2018年5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在歐盟歷經四年立法商議後正式生效,條例以強化用戶主權為特色,不僅擴大了監管範圍,懲戒力度也堪稱空前,因此被公認為史上最嚴格的數據保護條款。歐盟的做法或許可以給國內監管者提供不乏借鑒價值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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