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後斷直連時代,銀行“支付備付金”業務生變

全文共2668字,閱讀大約需要6分鐘

隨著第三方支付機構相繼宣布完成備付金100%上交、相關支付账戶被銷戶,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直連的模式徹底被打破,銀聯、網聯平台將成為銀行和支付機構之間僅有的兩個接口,並受央行監管。在此背景下,作為直連模式下的一方,銀行也受到影響。後斷直連時代,銀行支付備付金業務生變。一方面,銀行與支付機構之間的違規操作被揭露,另一方面,雙方的利益關係被打破,銀行此部分的收入受到影響。此外,新的備付金管理辦法正在醞釀中,分析人士認為,新辦法中,與備付金账戶相關的內容將大幅刪除,備付金账戶管理辦法的重要性也大幅將低。

01

違規操作浮出水面

北京商報記者關注到,隨著斷直連工作推進,近日,多家銀行因支付備付金違規操作浮出水面。分析人士指出,在銀行與支付機構直連的情況下,雙方存在利益綁定關係,支付備付金操作存在不少“貓膩”。

據央行杭州中心支行2月3日發布的罰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杭州分行因未按規定報送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使用情況等資訊資料;未對支付機構違反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的申請或指令予以拒絕等多項違規被處罰。此外,北京銀行杭州分行因未對支付機構使用備付金支付銀行手續費的指令予以拒絕等多項違規被處罰。

而上述罰單也暴露出銀行支付備付金的主要違規行為。一位支付機構人士進一步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銀行違規的地方包括不具備備付金資質的銀行開展備付金業務、不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備付金账戶(如匯繳账戶不清0、收付账戶跨行清算等),備付金使用一般账戶或銀行內部戶進行清算等。此外,還有不按照要求使用備付金軋差備手續費等。

事實上,為規範支付機構備付金管理,2013年6月7日,央行曾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提到,探索構建人民銀行政府監管、行業組織自律管理、商業銀行外部監督、支付機構自我管理的多方位監管體系。

央行規定,支付機構應將備付金的50%存放在備付金存管銀行,只有存管銀行才能辦理跨行收付業務。銀行在備付金監管方面要履行監督職能,具體包括,要求雙方通過備付金協定,約定權利、義務和責任,特別要求約定支付機構劃轉客戶備付金的支付指令;支付機構在備付金銀行账戶開立、變更、撤銷時履行向相關備付金存管銀行法人或授權分支機構的報告義務;備付金銀行應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系統;支付機構與備付金銀行建立客戶備付金資訊核對機制,備付金銀行應當與支付機構定期或不定期核對账務。

不過,實際上,部分支付機構有令不行、違規操作,存管制度並未得到嚴格落實。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董希淼表示,一些商業銀行為了爭奪備付金存款,往往對支付機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對違法違規行為大開綠燈。在這種情況下,由央行對備付金進行集中存管就成了最佳選擇。

02

銀行存款利潤受損

在利益分成方面,據了解,此前為了爭取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存款,部分銀行願意主動讓利、降低通道費。斷直連之後,部分銀行不願再承擔轉账等服務成本,轉而提升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道費。

在後斷直連時代,銀行與支付機構之間的利益紐帶減弱。 董希淼表示,對銀行來說相當於一部分存款,支付備付金交存央行後,銀行少了這部分存款帶來的收入。

從具體損失來看,上述支付機構人士指出,備付金上繳後,支付機構的存款直接存入在央行開立的集中存款账戶(即ACS)账戶,銀行存款減少近2兆。且這部門存款集中在具有備付金資質的20多家銀行,對這些銀行來說是一個較大的損失。而且這部分存款,原來基本以活期存款、協定存款、少數定期存款等低息存款的形式存在。

上述支付機構人士直言,沒有備付金存款之後,支付機構能夠為銀行帶來的利益很少,僅限於某些場景方面的導流、账戶活躍等。支付機構的主導權大幅下降。存款(尤其是低息存款)下降對銀行收入減少效應明顯,銀行為了彌補這些收入的減少,很可能提高手續費。

事實上,銀行與支付機構“打仗”的案例已經存在。2018年11月,微信支付宣布將民生銀行提現服務費提升至0.15%的公告,引發熱議,也引來一場與民生銀行的“口水仗”。市場認為,微信支付希望通過提高對民生卡用戶在提現和轉账方面的收費來彌補自己在民生卡快捷支付消費方面付出的成本。分析人士指出,支付備付金上繳後,第三方支付機構議價能力減弱,銀行配合度下降,面臨成本壓力。

不過,對於銀行支付備付金業務的變故,也有銀行人士表示影響較小。一位銀行人士指出,上述處罰的案例是斷直連的,斷直連之後,央行直接拿到支付機構的相關數據,不存在上述銀行的違規操作行為了。該人士指出,在斷直連之前,支付備付金業務對於銀行來講,也是又愛又恨。愛的一方面是,支付備付金存款會讓銀行存款數據比較好看,不過,一些比較強勢的支付機構,議價能力強,銀行拿到的利潤實際也不多。

03

備付金新規在路上

隨著支付機構備付金账戶成為歷史,監管也在醞釀修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分析人士認為,新辦法中,與備付金账戶相關的內容將大幅刪除,備付金账戶管理辦法的重要性也大幅將低。

2018年6月29日,央行發布《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宣布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同時指出,除跨境人民幣備付金账戶、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账戶、預付卡備付金账戶和外匯備付金账戶外,支付機構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注銷在商業銀行的其余備付金账戶。

董希淼表示,基於國際經驗,我國央行逐步建立起政府部門監管、行業組織自律、商業銀行監督、支付機構自我管理的多方位客戶備付金監管體系。在2017年網聯公司成立之後,央行加快規範備付金管理工作,逐漸將管理權收歸,直至目前100%實現集中存管。在此背景下,央行應對備付金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對集中存管之後各方主體的責權利進行重新界定。

對此,監管已作出表態。2019年1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將修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

對於新辦法的修改,上述支付機構人士指出,原備付金管理辦法已經不再適應現在的實際情況,比如備付金账戶的類型方面已經不再分為存管账戶、收付账戶和匯繳账戶了,以後只有在央行開立的ACS账戶。因此備付金账戶將大大減化。與備付金账戶相關的內容將大幅刪除,備付金账戶管理辦法的重要性也大幅將低。

董希淼指出,備付金集中存管至央行有助於進一步擺正支付機構與商業銀行的關係。集中存管之後,少了備付金這塊“誘餌”,有助於實現非銀行機構與銀行業的良性互動,而非基於備付金的非正常利益聯結。支付機構、商業銀行、清算機構以及外包服務商等應正確看待,各司其職,讓支付回歸支付,清算回歸清算,服務回歸服務。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