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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慢性肝病患者,應該如何進行營養乾預?


肝臟是人體最重要的代謝器官,發生疾病時可出現複雜的營養素代謝改變和不同程度的營養不良或不足,而營養狀態又反過來影響肝病的發生、發展和預後,形成惡性循環。營養支持在慢性肝病患者的治療中起重要作用。


針對上述問題,今天就以慢B肝、肝硬化、肝衰竭患者為例來談一談。


慢性乙型肝炎


慢性肝炎患者在病情穩定期,營養代謝狀態與健康人相比沒有明顯差別,無需額外營養支持。但在急性發作或進展期,由於肝功受損,食慾減退,三分之一以上患者存在低代謝狀態。對於這部分患者,在保證碳水化合物的攝入供應足夠熱量的情況下,飲食宜富含蛋白質、適量脂肪、易於消化,宜少量多餐進食,以保證所需總熱卡攝入,促進受損肝細胞與功能修復。同時不應忽視維生素及微量元素的補充,如適量補充B族維生素對改善胃腸道癥狀有益;適當增加脂溶性維生素如維生素A、D、E 及微量元素鈣、鎂、鋅、硒等攝入,以補充因肝細胞損傷造成的這些微量營養素的損失。


代償期肝硬化


代償期肝硬化在肝病中佔有很大的比例,往往因為患者沒有表現出臨床癥狀,營養狀態也常常被忽視,對於這類患者的營養狀態管理注意以下幾點:


能量

2010年美國腸外腸內營養學會(ASPEN)建議,每天攝入可在25~40 kcal/kg,但不同肌肉品質、疾病嚴重程度及其他合併症都會影響患者的能量需求。臨床實踐中,可以安全地認為肝硬化患者的能量需求是基礎代謝率的1.3倍。


蛋白質

蛋白質的攝入量每天以1.2 g/kg為宜。對於酒精性肝硬化患者,每天蛋白質攝入量由1.0 g/kg增加到1.8 g/kg,增加量的84%可被儲存,每天攝入1.5 g/kg的蛋白質對患者無不利影響。


失代償肝硬化


對於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常常因為腹水、感染、消化道出血、肝性腦病等一系列併發症的治療而忽略了營養狀態的乾預。


能量

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每天能量攝入推薦為35~40 kcal/kg。建議有肝性腦病的肝硬化患者能量攝入為35~40 kcal/kg,對於肥胖患者需適當減少能量攝入量,BMI 30~40 kg/m2的患者建議能量攝入為25~35 kcal/kg,BMI>40kg/m2的患者建議能量攝入為20~25 kcal/kg。


蛋白質及氨基酸

對於嚴重營養不良的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每天蛋白質攝入量應為1.5 g/kg。對於酒精性肝硬化患者,蛋白質攝入量可增加到1.5~1.8 g/kg。肝性腦病Ⅰ和Ⅱ級患者每日攝入量為0.5 g/kg。在肝性腦病控制後,蛋白質的攝入量可適當增加;Ⅲ級和Ⅳ級肝性腦病患者每日蛋白質攝入為0.5~1.2 g/kg。用於肝性腦病的糾正時,可靜脈滴注支鏈氨基酸製劑,但目前沒有長期應用的報告。


脂肪

對於肝硬化患者,每天脂肪乳劑供給量應在1.0 g/kg左右;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不宜超過1.0g/kg,輸注速度為每小時0.11 g/kg。2009年ESPEN指南推薦:如發生胰島素抵抗,給予葡萄糖的同時,每日應給予脂肪0.8~1.2 g/kg來滿足能量需求。


維生素及微量元素

對於需要營養支持的肝臟疾病患者,幾乎都存在微量營養素的亞臨床缺乏,需補充維生素及微量元素。對於不能經口攝入維生素和礦物元素的患者,可通過靜脈途徑補充水溶性及脂溶性維生素和微量元素注射液製劑。


肝衰竭患者


出現肝衰竭的患者,本身死亡率就極高,如果同時合併營養不良可能更快加速疾病進展。

能量:我國2012年肝衰竭指南推薦肝衰竭患者能量攝入為35~40 kcal/kg。預防和治療低血糖對於肝衰竭患者十分重要,建議每日葡萄糖的供給量為2~3 g/kg,同時監測血糖情況。


蛋白質及氨基酸:2009年歐洲腸外腸內營養學會(ESPEN)指南指出,超急性肝衰竭不用氨基酸製劑。急性肝衰竭和亞急性肝衰竭患者,可適當給予氨基酸(每日0.8~1.2 g/kg,腸外營養)或者蛋白質(每日0.8~1.2 g/kg,腸內營養),以支持蛋白合成代謝。

本文轉載自「肝病中心福建醫科大學附一醫院」,轉載僅作觀點分享,更多肝膽資訊,免費顧問醫生,請關注「肝膽相照公益行動」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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