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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奔馳女車主拒不接受4S店道歉:避重就輕 胡亂收費

新京報訊(記者 吳榮奎 張彤)4月13日下午,奔馳女車主王倩(化名)與西安利之星相關負責人見面協商。協商過程中,王倩稱,西安利之星有利用國家三包逃避責任的嫌疑,購買車輛過程中,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要求支付給個人一筆“奔馳金融服務費”,共計15200餘元,“這是欺騙行為”。協商現場,調查組表示,王倩反映的所有問題都將在調查結束後得到答覆。

女車主不接受西安利之星道歉稱其逃避責任

4月13日,西安奔馳女車主和4S店相關負責人見面,雙方並未當場和解,並圍繞著數個問題產生爭執。新京報記者從女車主家屬處獲得協商錄音。

協商過程中,西安利之星相關負責人稱,長時間未能與女車主王倩見面的原因系其一直在外工作,“5日我從德國開產品發布會回來,已經和總部溝通這件事,9日去北京開董事會,11日看到網上的消息,我也很意外。”

這名負責人表示,已於12日得到奔馳官方回復稱,可以給王倩退款,“雖然漏機油在國家三包的法規裡只能達到換發動機,但作為情感上,我們自己也不能接受,一直在積極處理,其間有個流程,隻怪我們速度太慢,在4月9日,我們也已經友好協商。”

女車主王倩不接受這名負責人的說法。她稱,事情發生了半個月,她一直要求與負責人見面,但銷售人員一直未將西安利之星負責人聯繫方式告知她,4月9日,也並沒有所謂的和解,“那天是我逼迫銷售人員簽字,他被我鬧得沒辦法,所以簽了字,但他不肯蓋公章,一直說要等公司來解決,所以這並不算是友好協商。”

王倩稱,此前,西安利之星一直根據國家三包規定告知她,只能給車輛更換發動機,“但實際上,國家三包中也有規定汽車維修5天以上,要給車主配備備用車,我給奔馳方和4S店打過很多電話要求履行規定,得到回復:視各店的情況而定,這又是什麽道理呢?”她質疑,西安利之星在利用國家三包規定推脫責任。

王倩曾向調查組提出8大訴求。受訪者供圖

購車額外支付了15200元奔馳金融服務費

此外,王倩質疑,購車消費過程中存在欺騙行為。她說,車款共60餘萬,她可以全額付款,在3月22日付款當天,銷售人員一直以利息低勸導她使用奔馳金融貸款服務,隨後她同意使用貸款服務。

王倩回憶,她在財務室付完首付、購買保險後,她被帶到一名男子面前“做奔馳金融確認”,詢問很多問題後,這名男子要求王倩支付一筆共15200元的費用,並掃描二維碼付款給個人,王倩要求到財務室支付,上述男子又叫來了銷售人員協商,“銷售人員讓我不要為難他,掃二維碼就掃二維碼吧。”

王倩稱,她一直不知交這筆費用的原因,也沒有拿到發票,“你們說交什麽費用,我全交了,直到昨天,在網友的提醒下,我才知道這筆費用是奔馳金融服務費,請問收費的依據是什麽?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騙取這筆費用,還把錢支付給個人,說明你們奔馳公司避重就輕,胡亂收費,拒不承認,不知道協商的意義是什麽?”

溝通現場,西安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則稱,會對此進行調查,“包括金融服務費的問題,都會在調查結果後得到答覆。”

新京報記者 吳榮奎 張彤

編輯 張彤 校對 范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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