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什麽時候需要交物業費?什麽時候不需要?

關於住房的問題,最煩惱的幾個問題之一就是,還沒有入住房子,卻需要交房子的物業費,對於很多業主來說,明明沒入住,物業費不知道為什麽要交?

其實在幾種情況下,物業費是不用交的,而房子空置的話,卻是要交物業費的,房子沒有人入住,不能成為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理由。

當然,如果開發商已經交付,業主沒有入住,需要繳納物業費的時候,如果真的長期不入住,是可以少交物業費的。

這種情況有一個前提,就是要根據當地政策,看看能否少交物業費,但是,大部分是沒有任何拒交的理由,只有少部分地區支持業主申請空置以後對物業費進行打折,打折幅度從50%到90%不等。

因為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部門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共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所以無論你是否入住,物業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在看護你的房子,該房子還是享受到了物業的服務,所以還是得繳納物業費。

在一些情況下,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第一種,是因為房屋品質問題還未交房的,這個時候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的。

第二種是將房屋出租,租賃合約中通常都會注明物業費由租住戶繳納;第三種,物業公司未履行合約的服務責任,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是需要有比較有力的證據。

第四,是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業主可以拒交;第五,如果物業公司在公共設施維修養護、公共衛生方面存在瑕疵也是可以有拒交余地。

第六,建築品質存在問題,物業公司沒有完成維修的衣物,如房屋漏水這類問題;第七,物業沒有及時製止違章搭建、拆除承重牆等這類的違法行為。

第八,沒有履行安全保障意味,如在小區財物被偷、車輛被盜、被劃、在小區受到第三人侵犯等;第九,物業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業主知情權。

第十,物業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如非法闖入業主住宅,違法對業主實施停水、停電、停氣等行為。

最後,物業公司超越其職權,如擅自利用小區公共場地、設施去獲得不當利益。當然,有一些事情是否能追究,還要看當初簽訂的合約怎麽規定。

其實交物業費還是很有必要的,至少安全能得到一定保障,而且發生了相應問題也可以去追究,住房環境會更有秩序更安全,那麽對於物業費,大家是怎麽看的?歡迎留言評論。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